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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成瘾综合防治工程工作方案

日期:2017-09-07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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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成瘾综合防治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市发[201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厅(局)、通信管理局、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监察厅(局)、卫生厅(局)、法制办、新闻出版局、文明办、综治办、团委,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省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教育部部属各高等学校,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西藏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大精神,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坚持未成年人保护优先原则,全国网吧和网络游戏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决定以网络游戏为重点,实施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成瘾综合防治工程,努力减少网瘾对未成年人的危害。现将《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成瘾综合防治工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13年2月5日
全国网吧和网络游戏管理工作协调小组 


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成瘾综合防治工程工作方案

随着我国互联网使用日益低龄化、便捷化,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直至成瘾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甚至成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诱因之一。中央领导对此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旨在保护未成年人健康上网的政策法规,近年来,学校和家庭不断加大对未成年人上网监督和管束,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未从根本上缓解我国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成瘾日趋严峻的态势。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十八大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有关网瘾综合防治的批示精神,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坚持未成年人保护优先原则,努力减少网瘾对未成年人的危害,全国网吧和网络游戏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决定从网络游戏成瘾入手,实施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成瘾综合防治工程。

一、总体要求

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成瘾综合防治工程的总体要求是:坚持未成年人保护优先原则,充分发挥各级网吧和网络游戏管理工作协调小组作用,以预防、干预、控制网瘾为主线,加强网瘾基础研究,抓紧明确网瘾干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法律地位,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全面落实网吧和网络游戏市场的日常监管措施,依法打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净化网络文化环境,减少网瘾对未成年人的危害。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以分步实施为原则,科学设置近、中、远期目标。着力建立健全长效防治机制,防控治并举,预防为先,实施综合治理;着力推动向基层延伸,拓展网瘾防治覆盖范围;着力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多种手段,强化家庭、学校的教育监护责任和企业的社会责任。

近期目标:2012年至2013年,建立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成瘾综合防治工作机制;推动出台本土化预测和诊断测评系统,明确网瘾干预机构的法律地位和监管职责;进一步完善、落实网吧和网络游戏市场管理制度规范,加强对网络游戏研发、运营单位的引导。

中期目标:开展网瘾防治的基础性和应用型研究,争取用2至3年时间研制有效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网瘾的解决方案;开展重点调查,为准确研判未成年人网瘾情况提供数据支持;建立对网瘾干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监管制度,规范市场秩序。

远期目标: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调动各方力量,形成政府部门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网瘾综合防治的联动格局,有效遏制我国未成年人网瘾趋势。

二、工作重点

(一)研制本土化网瘾预测和诊断测评系统。针对目前我国尚无符合国情的网瘾诊断测评量表的现状,要调动研究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各方的力量,研制本土化的网瘾诊断测评系统,防止由于文化和地域差异等原因在使用外来量表过程中而导致的误诊和误判。同时,开创性地开展网瘾预测工具的研制工作,在未成年人出现网瘾症状前进行有效的事前干预,减少网瘾危害,降低诊疗成本。

(二)完善网瘾综合防治制度规范。按照综合防治的要求,重点围绕网吧、网络游戏、网瘾干预机构的管理,进一步完善、细化相关制度规范,建立健全网瘾综合防治的法制体系。要保持对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高压态势,督促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切实落实各项未成年人保护措施。

(三)构建网瘾综合防治联动机制。充分调动企业、家长、学校、社区等社会各方力量,从预防、干预、控制三方面入手,构建企业与家长、家长与学校、未成年人与社区、学校与学术机构之间的联动机制,增加未成年人学习和生活的多样性、丰富性、自主性,努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学校、家庭和社区环境。

(四)改进网瘾综合防治舆论工作。基于科研成果加强科学全面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改变目前媒体多以网瘾的危害和个别严重案例为主的信息传播惯性,积极引导青少年关注和使用网络的正向功能。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网瘾综合防治工作机制。依托全国网吧和网络游戏管理工作协调小组,文化部牵头组织开展未成年人网瘾综合防治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各负其责,各尽其能,形成长效机制。

(二)开展网瘾综合防治的基础性和应用型研究。卫生、教育部门要依托精神卫生机构、高校等,开展网瘾防治的基础性和应用型研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抽样调查,全面客观地研判我国未成年人网瘾情况,借鉴国外防治经验及做法,研制本土化网瘾预测和诊断测评系统,研究未成年人网瘾形成及发展机制,制定有效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网瘾的解决方案,提升我国未成年人网瘾综合防治的科研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强化网络游戏市场监管。文化行政部门、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按照“三定”规定及中央编办发[2009]35号文件要求,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切实履行好网络游戏管理职责,规范网络游戏市场秩序,进一步督促网络游戏经营单位落实“适龄提示”、“网络游戏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及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为未成年人健康游戏提供良好氛围。公安机关要为“网络游戏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的身份验证和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的实名验证工作提供支持。通信管理部门要根据有关部门的认定和处罚意见,对未经许可擅自运营网络游戏和运营未经审批、审查或备案的网络游戏的网站,依照有关规定要求配合查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要对为违法网络游戏经营活动提供网络支付服务的非金融支付机构依法进行处理。

(四)规范网吧经营活动。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以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为重点,进一步规范网吧市场经营秩序,运用网吧市场监管平台实现网吧用户消费时长提示功能。工商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对黑网吧要做到露头就打,通信管理部门要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黑网吧名单,通知并监督互联网接入服务者立即终止或暂停接入服务。发挥学校、社区、文化馆、图书馆等公益性上网场所服务功能,为未成年人提供绿色文明上网环境。

(五)积极预防网瘾发生。综治、教育、卫生、共青团等部门要互相配合,重视发挥学校与家庭的积极功能和社区环境的教育功能,丰富青少年的社区生活,引导未成年人科学使用网络,提高网瘾早期识别和干预能力。

(六)提高网瘾干预及控制能力。有关部门要积极研究网瘾干预机构的性质,通过立法明确设置条件和管理规定。依法建立监管制度,公布批准的从事网瘾干预服务的机构名单,对违法设立的机构要及时整治,杜绝违法执业和超范围执业。网瘾干预机构的服务涉及精神障碍诊断、治疗的,应当符合《精神卫生法》的要求。

(七)加大舆论宣传和结对帮扶力度。互联网信息办、文明办要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活动,扩大网瘾综合防治各项措施的社会影响,营造有利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良好社会氛围。共青团组织要发挥少先队辅导员、青年志愿者以及专业社会工作人员的帮扶作用,加强对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健康上网的指导,结对帮扶有网络沉迷倾向的未成年人。

(八)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文化、卫生、教育等部门要依托各自的对外交流平台,针对未成年人网瘾防治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相互借鉴,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四、工作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要提高对网瘾防治工作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按照方案要求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将未成年人网瘾防治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和保护未成年人成长的希望工程抓紧抓好。各级网吧和网络游戏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要继续把整治网吧作为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的重要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网瘾综合防治工作组。

(二)加强协调配合。网吧和网络游戏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加强纵向和横向的信息传递、情况沟通,做到信息共享、行动协调,努力形成整体防治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经费保障。网瘾综合防治工作是政府履行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方面,各部门要按职责做好经费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