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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监管机构考虑正式对Grab收购Uber业务交易展开反垄断调查

日期:2018-05-21 来源:反垄断实务评论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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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外财经媒体 Deal Street Asia 消息,今年 3 月,新加坡打车服务巨头 Grab 收购了 Uber 东南亚业务。针对这一交易,越南反垄断监管机构表示,将展开正式反垄断调查,理由是这项交易已让 Grab 在越南网约车市场形成实质性垄断地位,这阻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

        

作为反垄断监管机构,越南竞争与消费者保护部门( CCPD )表示,在收购交易完成后,Grab 在越南的市场份额已超过 50%,这违反了越南 2004 年《竞争法》中有关市场集中度的规定。

        

根据该部门的说法,如果一家公司没有事先在越南竞争管理局备案的情况下,擅自收购并合计获得 30% 至 50% 的市场份额,那么,该公司将被处以其上一财政年度总收入 10% 的罚款。如果市场份额总计超过 50%,收购交易将会亮红灯,该公司也将被取消资格。

        

目前,越南竞争与消费者保护部门( CCPD )正在考虑,授权越南竞争管理局(Vietnam Competition Authority)对该交易进行正式调查。

        

之前,Grab 曾向越南竞争与消费者保护部门( CCPD ) 提交了一封信函,对其收购竞争对手优步越南业务的交易进行了解释。

        

在信中,Grab 声称,在越南,Grab 与Uber 整合后,其市场份额总和低于 30%。因此,“在进行或完成这笔收购交易之前,不需要在越南竞争管理局备案登记。”

        

然而,Grab 的解释并没有得到越南竞争与消费者保护部门的肯定。该监管机构表示,Grab 提供的证据,并不足以证明它在越南没有形成垄断。

        

因此,该部门要求 Grab 继续提交相关证据,并对 Grab 与 Uber 整合后的市场总份额进行评估,确保其收购交易不违反竞争法规定。

        

目前,在菲律宾和新加坡等其他东南亚国家,Grab 与 Uber 的并购案也同样遭遇反垄断调查。作为菲律宾的反垄断监管机构,菲律宾竞争委员会( PCC )也采取了一项罕见的措施,对 Grab 收购 Uber 东南亚业务的交易进行了审查。不过,据报道,Grab 一直坚称该交易不需要得到菲律宾竞争委员会(PCC)的批准。

        

与此同时,新加坡反垄断监管机构—新加坡竞争委员会( CCS )也表示,针对 Grab 对主要竞争对手 Uber 东南亚业务的收购交易,他们有合理的理由怀疑这笔交易将违反竞争法,阻碍市场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