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光驱厂商广明光电无力偿反垄断三倍赔偿金4.39亿美元,美法院勒令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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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明光电与其在美国子公司,2013年被惠普控告限制光驱驱动器价格,涉嫌违反反垄断法。
双方的战火一直延迟至今,据外媒消息,惠普日前向法院申请假扣押广明资产,但广明要求暂缓执行的提议却被法院驳回。法院还警告广明称,若违反规定,每日需支付5万美元罚款。
2019年十月,休斯顿陪审团曾裁定广明光电向惠普赔偿1.76亿美元。美国地方法官David Hittner表示,广明光电没有就这一判决提出任何可以搁置调查结果的理由,因此根据反垄断法,广明光电的赔偿金额应为判决结果的三倍,然后扣除此前支付的8900万美元和解金,广明光电最终被判赔偿4.39亿美元。
广明对此判决提出了上诉,而双方分别在今年4月底签递交了上诉、答辩状,全案进入了二审阶段。
据悉,过去十年间,日立-LG、Sony、Panasonic等公司已经陆续与惠普达成和解,只有广明光电选择与惠普打官司。
广明强调,仅为客户代工并未经手终端价格,美国司法部及中国台湾公平会都已认定广明及子公司,并无违反美国或中国台湾不公平竞争法,也未受任何处分,强调与其它被告公司直接与惠普进行交易的商业模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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