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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最高法院审理惩罚性损害赔偿问题

日期:2016-02-29 来源:worldipreview.com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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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3日,美国最高法院合并审理了Halo诉Pulse以及Stryker 诉 Zimmer案,两案都是涉及惩罚性赔偿问题。两个案件的原告都要求法院判决驳回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在判决侵权是否为蓄意时采用的两分测试法。 

       依据两分法,上诉法院首先评估专利权人是否能以“清晰并有说服力”的证据证明侵权者的行为从客观上而言是不合理的。一旦答案是肯定的,法院就会重新审查侵权者的辩护意见。若法院认为侵权者的辩护不充分,损害赔偿将提高至三倍。 

       但电器公司Halo和医学设备公司Stryker表示这个测试法太“严格”。 

       2012年,美国内华达州联邦地区法院(简称内华达法院)判Halo的竞争对手Pulse败诉,Halo被授予150万美元的损害赔偿。Halo提出的更高的损害赔偿被内华达法院与联邦巡回法院驳回。2013年,美国密歇根州西区联邦地区法院判Zimmer属于蓄意侵权,医疗设备公司Stryker获得2.1亿美元的损害赔偿。但联邦巡回法院判决Zimmer的辩护是合理的,因此损害赔偿被缩减至7千万美元。提出惩罚性损害赔偿标准问题可能是受到最高法院2014年对Octane Fitness 诉 Icon判决的影响。 

       OctaneFitness诉Icon一案涉及特殊案例中判付律师费的门槛。最高法院在判决何时授予律师费时放宽了标准。 

       美国专利法第284节赋予法院判付三倍损害赔偿的权力,但没有解释法院应适用什么标准。 

       罗伯特.费希尔(Robert Fischer)律师说,这个问题对面临多项侵权索赔的企业而言“事关重大”。费希尔还注意到国会议员帕特里克.莱希(Patrick Leahy)和拉玛尔.史密斯(Lamar Smith)“罕见地”进行了干预。这两个政治家在1月20日提交的法庭之友意见陈述中说,现有的判付惩罚性损害赔偿的要求标准是2011年的《美国发明法案》的部分内容。 

       美国政府也提交了法庭之友意见陈述,要求法院撤销这两个判决。 

       美国副司法部长唐纳德.维瑞利(Donald Verrilli)在意见陈述中说:“法院施加的特别限制会让被合理认定为特别罕见的重大侵权行为无法适用惩罚性损害赔偿。” 

       意见的另一方是电子前沿基金会和公共知识组织等权利机构,它们在12月15日提交的另一份法庭之友意见陈述中说:“摒弃两分法只会加重难以承受的成本,给企业增加不必要的压力。” 

       预测最高法院将如何投票从来都不是件简单的事。近期大法官安东宁.斯卡里亚(Antonin Scalia)的逝世使问题更加复杂。重复Octane Fitness的判决对挑战重大侵权的人将是正确的做法。

       (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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