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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知识产权局发布2019知识产权侵权报告

日期:2019-06-19 来源:中科院知识产权信息 作者:中科院IP信息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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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欧洲知识产权局(EUIPO)发布知识产权侵权报告。报告汇集了欧洲知识产权局自2013年以来欧洲知识产权侵权观察的研究结果,从知识产权价值、知识产权侵权的原因以及侵权的经济后果等方面反映欧盟知识产权及侵权的整体情况。


01、知识产权的价值和经济重要性


(1)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占欧盟国内生产总值的42%,就业的28%,以及欧盟对世界其他地区出口的93%。这些部门的薪资平均比其他经济部门高出46%。


(2)在企业层面,知识产权持有企业表现优于非持有企业(人均收入比无知识产权企业高29%);企业在欧洲和各国的知识产权存量的增加与业绩的改善有关。这对中小企业的影响尤其明显,知识产权持有企业的人均收入比非持有企业高出32%。


(3)平均而言,拥有知识产权的企业支付给员工的薪酬比没有知识产权的企业(在同一行业和国家)高出20%。


(4)中小企业记分牌显示,知识产权资产的积累对企业的营业额、就业率、盈利能力和融资渠道等业务指标有积极影响。


(5)只有9%的欧洲中小企业拥有注册知识产权,但有明显迹象表明,依赖知识产权的企业利润更高,增长速度也更快。


02、知识产权侵权的原因和方式


(1)假冒产品和分销渠道的情况不断发展。


(2)运输的性质正在改变和多样化(铁路、自由贸易区、小包裹等电子商务发展的带来的变化)。


(3)随着化妆品或药品等日常消费品的假冒变得越来越普遍,人们对健康和安全的担忧日益加剧。


(4)伪造的动机是有利的(高利润,相对较轻的惩罚)。


(5)个人购买仿冒品的原因是价格较低,而且购买仿冒品带来的社会耻辱感有限。


(6)明显证据表明,如果价格合适且没有明示的法律声明,欧洲年轻人乐于购买假冒商品并下载非法内容。


(7)仿冒品的分销和非法数字内容的消费给仿冒者带来了额外的经济利益(广告收入),这反过来又导致了更为复杂的知识产权侵权(特别是商标和版权)。


(8)造假者使用一系列不同的商业模式来销售假冒商品和分享非法数字内容,并且获取相关的额外收入。


03、知识产权侵权的经济后果


(1)假冒产品的贸易额可能高达欧盟进口总额的6.8%,即1210亿欧元。


(2)假冒商品的主要生产国是中国,其次是印度和土耳其。


(3)已经确定了重要的过境国包括香港、阿联酋、新加坡和巴拿马。


(4)欧盟市场上的仿冒品给欧盟合法产业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每年达560亿欧元,相当于46.8万个工作岗位。加上对其他行业的连锁反应,总销售额损失达920亿欧元。


(5)对较小的公司来说,处理知识产权侵权面临的负担尤其沉重。


备注:


来源:https://euipo.europa.eu/ohimportal/web/observatory/status-reports-on-ip-infringement


原文标题:2019 Status Report on IPR Infringement


检索日期:2019年6月10日


来源:中科院知识产权信息


作者:中科院IP信息


校译/检索:许轶 编译:黄玉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