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0160652
010-52852558
| |EN
首页 > 实务探讨 > 其他 > 商标
  • 13910160652
  • ciplawyer@163.com

关于“协和维E乳”事件,知识产权人怎么看?

日期:2019-11-11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作者:方桥 浏览量:
字号:

“协和维E乳”在某短视频平台创下了一周销售50万余件的业绩,高峰期有超过100个主播在推广该产品,成了名副其实的网红产品。然而近日,当媒体向北京协和医院求证时,医院却回复称从未生产过“维E乳”这款护肤品,医院旗下全资子公司北京协和精细化学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研发的产品为“硅霜”“硅E乳”,注册商标为“精心”。“协和维E乳并非北京协和医院生产”的消息在网络上引发了热议。


事实上,“协和维E乳”这款外观包装简单、销售价格实惠的产品,生产商为苏州市协和药业有限公司。但正是这样一款带有“协和”字样的普通护肤品在网红经济和短视频平台的推动下成为“爆款”产品。而在笔者看来,恰恰由于北京协和医院没有及时采取有效的商标品牌保护措施,才导致“协和”相关的部分商标“花落他家”。


早在上世纪70年代,北京协和医院就已成功研制出“协和硅霜”,在皮肤防裂、防冻、防燥等方面表现良好,却并未注册有关商标。1990年,苏州市协和药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郑某某在日化用品类别上提交了“协和”的商标注册申请并被核准。而彼时北京协和医院并未及时提出商标撤销申请或无效宣告申请,反而采取规避策略,将产品更名为“精心硅霜”,并注册“精心”商标,继续在市场上销售。事实上,正是这一妥协让步为后来其在护肤品领域的商业发展埋下了隐患。


相反,苏州市协和药业有限公司及法人郑某某在注重商标保护的同时,更是运用现代传媒手段和营销方式,将相关商品做成“网红爆款”,进而在市场上获得了较高的知名度。值得一提的是,郑某某还于2006年起诉北京某化妆品公司及其代工厂侵犯其“协和”商标,最终法院判定被告赔偿10万元,说明该“协和”商标已经不再仅仅只有“名头”,而是发挥了其作为注册商标的品牌效应,且早已具备了一定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此次事件也恰好提醒相关企业:品牌保护宜早不宜迟。商标承载着创新主体的商誉,企业如不及早保护自身品牌,不仅意味着轻易地把自身积累多年的良好口碑拱手让人,还可能对自身产品的品牌宣传造成严重影响。此时再想进行维权,很可能因面临更为繁杂的举证责任以及更为漫长的诉讼时间,徒增许多维权成本,而只能望“标”兴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