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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鹏汽车对标特斯拉,看无人驾驶“混战”

日期:2020-05-08 来源:知产力微信 作者:海海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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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小鹏汽车旗下第二款量产车型小鹏P7正式上市,新车定位为中型纯电动轿跑,对标的竟手是海外新能源汽车巨头特斯拉。

 

据官方介绍,小鹏P7具备超长续航、精准操控、极速充电以及智能交互等优势,同时还搭载XPILOT 3.0系统,拥有量产车最强的自动驾驶硬件架构,能为用户提供更适合中国道路场景的自动驾驶解决方案。

 

“做P7的时候强对标的是Model 3”。上市当天,小鹏汽车董事长何小鹏毫不回避地将小鹏P7的各项性能、配置与Model3一一比较。

 

事实上,在小鹏P7上市之前,特斯拉曾指控小鹏汽车窃取自动驾驶技术,并要求扩大调查范围。如今随着小鹏P7落地,这辆比肩特斯拉的新车在技术自主性和合法性上被打上了大大的问号。

 

这已不是小鹏汽车与特斯拉第一次隔空喊话,更不是无人驾驶领域第一起明争暗斗。

 

小鹏P7  偷来的技术?


小鹏汽车与特斯拉的江湖恩怨,始于2019年3月的“盗窃门”事件,关键人物是曹光植。

 

2019年3月21日,特斯拉起诉前员工曹光植窃取公司商业机密文件,并提供给小鹏汽车使用。公开资料显示,曹光植于2017年4月24日加入特斯拉,出任计算机视觉科学家,于2019年1月离职后正式加入小鹏汽车,负责自动驾驶视觉感知业务。

 

特斯拉表示,2018年11月至2019年1月3日,曹光植备份了特斯拉整个储存库、Ap和神经网络源代码库,并传至个人iCloud,在其加入小鹏汽车后仍通过多个设备访问源码文件。换句话说,特斯拉认为,小鹏P7的推出,很大程度上是盗取了特斯拉的相关技术方案。

 

当时,小鹏汽车对特斯拉的起诉予以否认,表示曹光植入职前后,公司并未发现存在特斯拉所指的违规行为。同时于2019年6月对该案调查提供了曹光植工作电脑的电子备份;6月7日允许特斯拉及法证调查供应商一直持有曹光植的硬盘进行审查。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9年7月的答辩状中,曹光植承认了向个人iCloud账户上传包含自动驾驶源代码文件,但否认了将特斯拉自动驾驶相关的任何商业机密转移至小鹏汽车,没有使用这些数据为新雇主牟利。

 

2020年1月17日,特斯拉以曹光植证词与调查结果不一致为由,要求扩大对小鹏汽车的调查范围,调查内容超过30项,包括小鹏汽车与曹光植2018年11月1日期所有与自动驾驶相关的源代码库、何小鹏在内的多名高管的硬盘数据等等。而这份诉请,也彻底激怒了小鹏汽车。

 

3月6日,小鹏汽车就特斯拉的传票向法院提出书面反对申请。同时根据其4月25日最新发布的声明,小鹏汽车将依法抗辩,严词拒绝特斯拉的无理要求。

 

“至今没有任何证据显示,小鹏汽车有滥用商业机密或其他不当行为”,小鹏汽车认为,特斯拉所极力表现出来的一切,都不是就事论事试图解决问题,更像是对年轻竟手的霸凌。

 

而对于小鹏P7的身世,小鹏汽车内部人员在财经观察网采访中称,搭载至小鹏汽车最新量产车型P7 的XP3.0自动驾驶辅助系统,研发方案在2017年12月就已经确定,比曹光植入职小鹏汽车早了一年。特斯拉方面则表示,曹光植在尚未离开特斯拉的时候,就已经窃取了公司关于Autopilot自动驾驶技术的相关商业机密。

 

据悉,有关特斯拉传票的听证会将于5月7日在美国举行,届时法院将决定是否要求小鹏汽车提供特斯拉要求的全部资料。


无人驾驶未至  知产纠纷已来


自动驾驶的最高层级即终极无人驾驶。

 

2018年,SAEInternational国际自动机工程师学会(下称“SAE”)推出最新修订版SAEJ3016(TM)《标准道路机动车驾驶自动化系统分类与定义》,将自动驾驶技术分为L0-L5共六个等级:


L0:驾驶员完全掌控车辆,即传统人类驾驶;

L1:自动系统有时能够辅助驾驶员完成某些驾驶任务;

L2 :自动系统能够完成某些驾驶任务,但驾驶员需要监控驾驶环境,完成剩余部分,同时保证出现问题,随时进行接管。

L3 :自动系统既能完成某些驾驶任务,也能在某些情况下监控驾驶环境,但驾驶员必须准备好重新取得驾驶控制权(自动系统发出请求时)。

L4 :自动系统在某些环境和特定条件下,能够完成驾驶任务并监控驾驶环境;L4的部署,目前来看多数是基于城市的使用,可以是全自动的代客泊车,也可以是直接结合打车服务来做。

L5 :自动系统在所有条件下都能完成的所有驾驶任务,即终极无人驾驶状态。


从L0~L5,难度逐级增加,成本也呈指数增长。目前,各家对于无人驾驶的研究大都处于L2~L3阶段,典型的例子就有上述提及的特斯拉和小鹏P7。处于该阶段的自动驾驶汽车,能够在一定条件下,帮助驾驶员实现无人驾驶、识别红绿灯、变道超车等等。

 

从行业的发展进程来看,现谈论无人驾驶似乎时间尚早,但不可忽视的一点是,无人驾驶领域的知识产权纠纷正“纷至沓来”。

 

2017年5月,谷歌母公司旗下无人驾驶汽车公司Waymo起诉Uber盗窃自动驾驶技术资料,该案被称为无人驾驶第一案。

 

Waymo表示,谷歌前员工安东尼·莱万多夫斯基辞职时带走了14000份商业机密文件,随后创办了自动驾驶卡车公司。数月后,Uber以近亿美元的股价收购了莱万多夫斯基的公司,并让他负责自动驾驶汽车研发工作。Waymo认为,莱万多夫斯基和Uber盗用了其商业秘密加速了他们的工作开发。该案最终以Uber赔偿2.45亿美元现金、双方达成和解收场。

 

同年12月,远在东半球的中国也随即敲响无人驾驶纠纷第一槌。百度以侵犯商业秘密为由,将其前自动驾驶事业部总经理王劲及王劲所经营的美国景驰公司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尽管次年3月,两家公司达成和解,但王劲也离开了景驰,继而曝出景驰改名文远知行、与中智行“缠斗”的一幕。

 

除此之外,还有Roadstar.AI内部斗争、小鹏与特斯拉、苹果公司之间都爆发过相似的知识产权纠纷。从这些案例中不难发现,无人驾驶领域的人才流动十分频繁,高管跳槽、离职成为家常便饭。

 

业内人士认为,无人驾驶是一个技术密集型产业,人才的竞争带来技术的同一性,必然会有技术交叉或模仿,甚至也有个别人或企业有剽窃技术的嫌疑。因此,企业在引入高端人才的同时,也需要注意人才利用的国际规则,同时彼此需要更加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和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赛道愈发拥挤  入局者需谨慎


无人驾驶被公认为最具发展前景的行业之一,是智能化社会的新型产物。

 

早在20世纪70年代开始,美国、英国、德国等发达国家就开始进行无人驾驶汽车研究,在可行性和实用化方面都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中国则从80年代开始着手研究,并在1992年成功研制出中国第一辆真正意义上的无人驾驶汽车。

 

时间的年轮来到21世纪,在物联网、人工智能、5g等技术不断更新迭代下,无人驾驶研发已不再是少数人的专利,更成为了众多企业追赶时代浪潮的帆船。

 

前有谷歌、Uber、百度、NVIDIA等互联网企业积极布局无人驾驶战略,后有通用、福特、奥迪等传统车企转型推进无人驾驶技术研发。据汤森路透知识产权与科技最新报告显示,2010年到 2015年间,与汽车无人驾驶技术相关的发明专利超过22,000件,并且在此过程中,部分企业已崭露头角,成为该领域的行业领导者。

 

除此之外,今年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更让无人驾驶的价值得到进一步凸显。天眼查显示,一年之内,有476家公司踏入了无人驾驶的开发浪潮中,占了总数的20%!

 

而随着大量玩家入场,势必会将原本的“蛋糕”重新瓜分。复前戒后,谁能杀出重围立于不败之地,人才保护与技术研发值得入局者缜密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