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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三宝科技集团三"内鬼"跳槽盗取企业核心技术

日期:2011-11-29 来源:正义网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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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智能交通、现代物流、健康服务为龙头的创新型民营高科技产业集团——南京三宝科技集团,是该市第一家民营股份合作制高新技术企业,2004年其旗下的南京三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三宝公司)在香港成功上市,成为国内第一家在香港上市的智能交通民营高科技企业。然而,该公司核心技术智能卡口、堆场管理系统、物流监控平台等相关产品软件信息却被别人拿去开发成相同的软件,销售获利。
  经过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引导侦查,该市警方一举查获曾在三宝公司工作、后跳槽的3名“内鬼”。目前,鼓楼区检察院正在对这3名“内鬼”陆兆权、凡福林和洪启生涉嫌侵犯商业秘密案审查起诉。
  企业报案,核心技术遭侵犯
  今年5月,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知识产权办公室接到三宝公司报案,称其3名员工私自下载该公司严格保密的软件源代码,然后跳槽到另外一家公司任职,并利用窃取的软件源代码开发与其公司相同的软件产品,在新疆等地销售获利。该公司希望警方尽快破案,防止企业利益遭受更大损失。
  因该案属于侵犯知识产权疑难案件,取证、查办都比较棘手。特别是侦查人员都不是软件专业人员,取证及证据的固定难度较大。鼓楼区检察院立即向上级检察院汇报,取得了南京市检察院相关业务部门的指导和支持。
  随后,鼓楼区检察院和警方共同召开了案情分析会,就涉案罪名、金额认定达成共识。同时,双方向软件专家咨询,确定从侵权的软件源代码与被侵权企业的软件源代码相似度入手,调查取证。
  权威鉴定,侵权与被侵权软件源代码实质相同
  鼓楼区检察院随即成立了办案组,与警方协同办理此案。经初步侦查,查明涉嫌侵权的单位是江苏智通物联公司(下称智通公司),且该企业是三宝公司跳槽出来的员工开办的。很快,鼓楼区检察院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批准逮捕了3名犯罪嫌疑人陆兆权、凡福林和洪启生。
  为了取得关键的侵权证据,鼓楼区检察院知识产权办公室先后咨询过江苏、上海、北京等多家鉴定中心,最后到北京国科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司法鉴定中心给出的鉴定结论是:三宝公司的智能卡口、堆场管理系统、物流监控平台等相关产品软件源代码均属非公知技术信息;而虎门港及新疆项目中所开发使用的智通物联智能卡口系统V1.0软件源代码,与三宝公司智能卡口源代码实质相同。
  据此,鼓楼区检察院办案小组人员与警方侦查人员一起远赴新疆等地收集、固定证据。
  “内鬼”跳槽,非法下载公司软件信息
  经查,去年初三宝公司物流事业部原副总经理洪启生结识了广东东莞一家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某。朱某提出愿意出资与洪启生合作,由洪启生物色技术人员,以35%股权的技术入股形式,在南京成立智通公司,并通过此公司承接虎门港智能卡口管理系统项目。洪启生应允后,立即找到时任三宝公司技术服务中心副总经理的凡福林,让其组建技术团队。凡福林随后找到了在三宝公司从事软件技术开发的陆兆权等人,说明朱某欲合作成立公司的意思。
  智通公司成立后,陆兆权、凡福林、洪启生相继从三宝公司辞职。在洪启生的策划、组织下,凡福林将其离职前从三宝公司服务器上下载的智能卡口系统、堆场管理系统及物流监控平台系统源代码等文件资料(三宝公司已对这些资料采取了保密措施)交给陆兆权等人。陆兆权等人在此源代码的基础上修改、编译,使之成为智通公司的“智能卡口系统V1.0软件”、“堆场管理系统软件”。
  办案人员还查实,智通公司在对外承接的相关工程中,已经使用该智能卡口软件系统V1.0软件。去年7月,洪启生、凡福林等人利用这项技术,与新疆一家公司签订海关监管场所智能卡口管理系统项目采购合同,价格26万元。案发前,这个项目已经安装、调试到位,对方也已支付24万余元。
  今年4月,洪启生、凡福林等人以智通公司名义,从东莞的那家科技公司转包了虎门沙田港区二期的智能卡口系统建设工程项目采购和维护服务,合同约定价格为420万元,其中智能卡口软件的价格为154万元。到案发时,这个项目的硬件设备已全部安装到位,软件也已开发完成,只是由于案发,智能卡口软件未能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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