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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商标申请常见问题解答

日期:2020-11-03 来源:中国商标网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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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自行办理与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申请有什么区别吗?哪种方式更快些?


答:两种途径在商标注册申请审查方面并无差别,主要是发生联系的方式、提交的书件、文件提交和送达方式稍有差别。


在发生联系的方式方面,自行办理的,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直接发生联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通过商标代理机构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发生联系,而不直接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发生联系。


在提交的书件方面,自行办理的,申请人应按规定提交相关书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还应提交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事宜的授权委托书。


在文件提交方式方面,申请人自行办理的,由申请人或经办人直接将申请文件提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商标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商标局委托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知识产权部门设立的商标受理窗口办理,申请人还可以通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商标代理机构可以将申请文件直接提交、邮寄提交或通过快递企业提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也可以通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


在文件送达方式方面,申请人自行办理的,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各种文件是送达当事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文件送达至商标代理机构。


问:在商标注册大厅直接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


答:商标注册大厅工作人员会先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申请手续不齐备、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或者未缴纳费用的当场退回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的接收申请文件、申请人当场缴纳费用,之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对申请文件作进一步审查。


经进一步审查合格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予以受理,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以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


经进一步审查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申请人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国家知识产权局。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予受理。


问:在商标受理窗口直接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


答:申请人在商标受理窗口采用在线申请方式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受理窗口工作人员会先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基本符合规定的通过网上服务系统接收申请文件,申请人当场缴纳费用,之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对申请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查。


经进一步审查合格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予以受理,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以电子方式送达申请人,申请人可通过申请时填写的电子邮箱查看。


经进一步审查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申请人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通过网上服务系统在线进行补正。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予受理。


问: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


答: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收到商标代理机构递交的申请文件后,会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


商标注册申请手续齐备、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并缴纳费用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予以受理;申请手续不齐备、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或者未缴纳费用的,商标局不予受理。


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国家知识产权局。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