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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天福号”域名侵权纠纷案

日期:2018-11-16 来源:朝阳法院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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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朝阳法院知产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北京天福号食品有限公司(简称天福号公司)诉被告格福特(北京)商贸有限公司(简称格福特公司)、被告北京八瑞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八瑞祥公司)网络域名权属、侵权纠纷一案。


天福号公司诉称,天福号公司系知名品牌“天福号”商品的注册人,对该商标享有专用权,同时“天福号”也是其企业字号。“天福号”品牌在1993年被原国内贸易部认定为“中华老字号”,2004年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评定为“北京市著名商标”,2006年再次被商务部认定为“中华老字号”,2007年“天福号”酱肘子制作工艺入选为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2008年“天福号”酱肘子制作技术被国务院纳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天福号”具有非常高的商业价值。“tianfuhao.com.cn”是天福号公司注册的域名,天福号对该域名享有权利。格福特公司注册了“tianfuhao.cc”的域名,八瑞祥公司使用该域名经营大量侵犯天福号公司“天福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格福特公司、八瑞祥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天福号公司对“天福号”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及对“tianfuhao.com.cn”域名的权利,同时构成不正当竞争,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格福特公司、八瑞祥公司将“tianfuhao.cc”的域名转移给天福号公司注册和使用、判令格福特公司、八瑞祥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20万元。


格福特公司辩称,天福号公司曾以商标侵权为由,另案起诉过格福特公司,法院已经作出生效判决,格福特公司已经执行了生效判决,本案案由为网络域名权属、侵权纠纷,但天福号公司主张赔偿时提到商标侵权、字号侵权、不正当竞争,不属于本案的审理范围,同时即使考虑上述诉讼请求,因在本案的事实与在先判决的事实完全相同,不应支持天福号公司主张赔偿的重复诉求。格福特公司使用“tianfuhao.cc”的域名是基于与“天福號(中國)集團投資有限公司”的合作协议,在格福特公司规范经营的情况下,天福号公司没有理由要求格福特公司将“tianfuhao.cc”的域名转移至天福号公司名下。同时,本案中格福特公司在网页及商品的显著位置标明了其注册商标“八瑞祥”,足以区分商品来源,不会造成混淆。天福号公司在本案中并未提交品牌知名度的足够证据,天福号公司基于品牌知名度主张的对商标权、字号权、域名的扩大保护均不应得到支持。


八瑞祥公司辩称,八瑞祥公司是“tianfuhao.cc”域名对应网站的实际经营者,八瑞祥公司合法使用公司名称与注册商标,无侵犯天福号公司权利的行为。八瑞祥公司在网站上标明了公司全称及“八瑞祥”商标,足以区分商品来源。天福号公司在本案中并未提交品牌知名度的足够证据,天福号公司基于品牌知名度主张的对商标权、字号权、域名的扩大保护均不应得到支持。八瑞祥公司合法经营的域名不应转让给天福号公司,天福号公司的诉讼请求无事实及法律依据,不应得到支持。


开庭审理阶段,原被告围绕争议事实提交了相关证据并对对方证据进行了质证,在法庭调查的基础上,法院组织双方就案件是否涉及重复起诉、格福特公司及八瑞祥公司是否构成侵权、天福号公司主张的赔偿是否与另案构成重复、涉案域名是否应移交天福号公司使用等问题进行法庭辩论,本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