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特尔诉宇视科技商标侵权案终审判决,宇视科技胜诉
8月1日,英特尔诉宇视科技“imos inside”商标侵权案终审判决,北京高院判决宇视胜诉,驳回英特尔公司的诉讼请求,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因案件时间贯穿中美贸易战,媒体称其为“打响遏制中国科技企业的第一枪”。2018年3月23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针对中国“知识产权侵权”的总统备忘录,内容包括对价值600亿美元的自中国进口商品加征25%的关税,中美贸易战就此爆发。同一天英特尔就起诉国家工商局商标委员会和宇视科技,打响了中美知识产权战的第一枪。
事件是由商标纠纷引起的,争议的核心在于非芯片企业能不能使用“inside”。宇视科技研发的imos系统安防大型操作系统,属于面向物联网和多媒体应用的专业操作系统。宇视允许其合作伙伴使用“imos inside”的商标,而该商标已于2011年获得国家商标委的授权。
而长期以来都重视“Intel inside”的品牌价值的英特尔当然表示不满。英特尔先向国家商标委申请撤销“imos inside”的商标,国家商标委认为两者并非相似商标,下达了不支持英特尔主张的行政判决书。随后英特尔就将商标委和宇视科技一同告上法庭。
仔细对比二者商标,除了“inside”字样,相似之处并不多。同时宇视是安防设备提供商,英特尔是芯片设计制造商,两者的领域也没有相似之处。因此按中国现行的法律,英特尔的主张确实站不住脚。
2018年3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英特尔胜诉;2018年4月,宇视声明在全球公开招募律师和智库上诉;2018年10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2019年7月终审判决宇视胜诉。终审驳回一审判决,在法律界概率很小,“英宇商标案”或许会成为中美知识产权经典参考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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