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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胜诉街电,两件专利获赔200万元

日期:2018-12-13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作者:祝文明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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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高院)对深圳来电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来电科技)诉深圳街电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街电科技)侵犯两件实用新型专利权案分别作出终审判决,均维持一审判决结果,即两起案件均认定街电科技侵权成立,须在30日内停止使用侵权产品,共计赔偿来电科技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200万元。


业内人士表示,在产品与用户都比较接近的情形下,以专利为代表的知识产权是市场竞争的杀手锏,可能决定未来的市场格局。


多件专利引纠纷


2016年至今,共享充电宝行业经历了从起步到炽热,竞争激烈,由此引发了多起专利诉讼,且均是由布局较早、手握数十件专利的来电科技发起。


2016年7月,来电科技率先对深圳市云充吧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云充吧公司)提起诉讼,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称对方侵犯其“一种移动电源租借终端”(专利号为ZL201520112053.2)等3件实用新型专利权,诉请法院判令对方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其经济损失。法院经对这3起案件审理后,认定云充吧公司构成对其中两件专利侵权,判决云充吧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赔偿来电科技经济损失40万元。


此后,来电科技又先后对广州市友电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友电科技)、街电科技发起专利侵权诉讼。


在来电科技诉友电科技侵犯“吸纳式充电装置”(专利号为ZL201520103318.2)、“一种移动电源的租借方法、系统及租借终端”(专利号为ZL201580000024.X)、“一种移动电源租借终端”(专利号为ZL201580000026.9)等3件专利权案件中,法院最终判决友电科技对其中两件专利构成侵权,判决其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来电科技经济损失40万元。


在这一系列专利诉讼中,最受关注的是来电科技诉街电科技专利侵权案。因为这两家企业相对来说规模较大,居于共享充电宝行业第一梯队,且竞争最为直接。


2017年3月,来电科技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称湖南海翼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安克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街电科技共同侵犯其持有的“移动电源租用设备及充电夹紧装置”(专利号为ZL201520847953.1)和“吸纳式充电装置”(专利号为ZL201520103318.2)等两件实用新型专利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200万元。


2017年5月,来电科技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申请证据保全,请求对放置于北京市昌平区立汤路186号龙德广场服务台的“Anker设计12口产品”(即被诉侵权产品)进行现场勘验、摄像、拍照、扣押,并提供了2万元现金担保。


2017年7月6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针对来电科技的证据保全申请作出民事裁定,查封、扣押街电科技的Anker设计12口产品。街电科技申请复议,但被驳回。街电科技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亦被法院驳回。


同时,街电科技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下称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针对涉案两件专利权的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审理,作出审查决定,在权利要求2、3、6、7及权利要求8、9引用权利要求2、3、6、7的技术方案的基础上继续维持“移动电源租用设备及充电夹紧装置”(专利号为ZL201520847953.1)实用新型专利权有效;在权利要求4、9、10的基础上维持“吸纳式充电装置”(专利号为ZL201520103318.2)实用新型专利权有效。


2018年3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上述两起案进行了开庭审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此后作出的一审判决中,判令街电科技立即停止制造涉案Anker设计12口产品,在30日内停止使用该产品并赔偿来电科技共计200万元。


终审判决获胜诉


街电科技不服该判决,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诉。街电科技认为,一审判决认定街电科技将被诉侵权产品放置在商场供公众使用构成侵权属于适用法律错误;被诉侵权产品未落入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一审法院判令街电科技停止使用被诉侵权产品,未考虑到公共利益及社会资源的浪费,属于法律适用错误。


来电科技亦不服一审判决,也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诉,认为应当认定街电科技出租侵权产品的行为构成销售侵权,在展会上展出侵权产品的行为构成许诺销售,应当判令其立即停止侵权。


值得一提的是,在上述两起案件的二审期间,来电科技又在诉街电科技和永旺梦乐城(广东)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永旺梦乐城)侵犯“移动电源租用设备及充电夹紧装置”(专利号为ZL201520847953.1)和“吸纳式充电装置”(专利号为ZL201520103318.2)实用新型专利权诉讼中申请诉中禁令。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经审查支持了来电科技的诉中禁令请求,要求街电科技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停止制造、使用涉嫌侵犯来电科技持有的“吸纳式充电装置”及“移动电源租用设备及充电夹紧装置”专利权的相关产品;永旺梦乐城停止使用涉嫌侵权产品。


近日,北京高院对街电科技提起的上述两起上诉案件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双方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


至此,共享充电宝两大企业之间的专利战暂时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