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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4600万!光峰科技控股子公司就专利侵权纠纷起诉成都两公司

日期:2020-06-04 来源:知产力微信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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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据巨潮资讯网公告显示,6月3日,光峰科技(688007.SH)发公告称其控股子公司峰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峰米科技)于近日就与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极米科技)、成都极米视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天津第二分公司(下称极米视界)之间的1项专利侵权纠纷,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已收到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通知书》((2020)津03知民初159号)。该案件已立案暂未开庭审理。


公告显示,此次诉讼的涉案专利号为ZL201110086731.9,发明名称为“高亮度激发方法及基于光波长转换的发光装置”。涉案专利提供了一种高亮度激发方法及基于光波长转换的发光装置,旨在提供高亮度输出光,同时便于实现大功率输出。该专利系光峰科技10年前申请的一件专利,于今年4月29日许可给旗下子公司峰米科技使用。



原告峰米科技经调查发现,极米视界销售和许诺销售由极米科技制造的被诉侵权产品。被诉侵权产品Z6系列型号投影仪包括Z6和Z6X被诉侵权产品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完全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构成侵权。


峰米科技请求:(1)判令被告一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害涉案专利权的Z6系列型号投影仪,并立即销毁专用于制造被诉侵权产品的模具和设备,销毁库存侵权产品;(2)判令被告二立即停止销售、许诺销售被诉侵权产品;(3)判令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500万元人民币,以及维权合理支出共计100万元人民币,合计4,600万元人民币;(4)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截至目前,上述案件已立案暂未开庭审理。光峰科技称,子公司峰米科技在此诉讼案件中为原告,公司系涉案专利的权利人,鉴于本次公告的涉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若败诉,峰米科技将承担案件诉讼费用,并将无法针对专利侵权诉讼获得赔偿。


据了解,光峰科技于2019年7月22日上市,作为“广东科创板第一股”主要从事激光显示核心器件与整机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与租赁业务。


相关媒体报道,截至 2019 年 2 月 28 日,光峰科技已获授权专利 766 项,申请中专利超 700 项,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导编辑的《产业专利分析报告——新型显示》,光峰科技的专利申请数在全球荧光激光显示领域排名第一。查阅企查查相关数据可以看到阅光峰科技过往的诉讼案件中,专利侵权纠纷诉讼案件占比最高,而其在专利维权方面做的努力并未白费,甚至可以堪称“常胜将军”。



2014年,光峰科技曾主动对卡西欧主张专利诉讼,2017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卡西欧侵权的判决结果。随后卡西欧提起二审诉讼,2018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卡西欧的上诉,作出支持光峰科技诉讼请求的二审判决。


就目前形势来看,隐含的知识产权风险暗潮涌动——像光峰科技这样的高新企业,公司的产品与延伸技术有时都建立在核心的基础性专利上,一荣皆荣,一损俱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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