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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学硕士为炫耀能力盗取商业秘密获刑3年6个月

日期:2014-04-18 来源:正义网 作者:金莉娜 潘文婕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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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物医药行业硕士生张某,为了炫耀自己的研发能力,在公司保密电脑硬盘上“做手脚”后,获取了大量的新药化合物信息并公布到了互联网上。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对张某提起公诉,日前,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正值而立之年的张某是上海某新药开发有限公司的研发人员,这家民营企业承接了多家国际医药行业巨头的研发订单。2012年5月,外国一家知名医药公司赫然发现,有人在两家国际知名化工网站ACDFIND和SCIFINDER上陆续发布了一批新药化合物结构式信息,总共89个。而这些新药化合物均是该公司委托上海某新药开发公司斥巨资开发合成的主打产品,在医药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属于该公司的“商业秘密”。
  是谁偷走了公司价值不菲的商业秘密?目标最终锁定在了上海某新药开发公司已辞职的研究员张某身上。
  面对外国客户和上海某新药开发公司的指控,张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据他交代,他是在加班时间,采用多次拆换其他研究人员办公用保密电脑硬盘的方法,窃取到研发资料。窃得“宝贝”后,张某辞职自己成立了一家生物医药科技公司,为了标榜自己的研发能力,他将老东家的“秘密”公之于众。
  浦东检察院指控,张某以盗窃手段非法窃取这家外国医药公司的商业秘密并予以披露,造成该公司研发成本损失280余万元,其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法院审理后认定罪名成立,判处张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检察官说法
  作为一项无形资产,商业秘密凝结了研发人员的时间、精力和智慧。一旦其转化为有形资产,商业秘密能够给权利人带来巨大的竞争优势和经济利益。在医药领域,这种优势尤为明显。面对高额利益诱惑,张某不惜铤而走险。由于张某的侵权行为,这家外国医药公司已失去了申请相关药品化合物发明专利权的机会。
  在此,检察官建议相关企业,在保护商业秘密方面应健全商业秘密保护制度、预警制度和快速维权反应制度,同时培养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归属感、忠诚度,做到制度和情感的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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