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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专利代理师执业人数再创新高

日期:2019-07-18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作者:刘仁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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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悉,自新修订的《专利代理条例》《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相继实施以来,我国专利代理师执业人数和专利代理机构增长显著。截至6月底,我国专利代理师执业人数首次突破2万人,全国专利代理机构达2379家。业内人士认为,这表明我国专利代理行业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专利代理准入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成果初现。


据统计,截至6月底,我国专利代理师资格人数为4.7519万人,专利代理师执业人数达2.0287万人。6月,全国专利代理师新增人数为324人,北京和广东位居前列,两地新增人数约占六成。全国专利代理机构新增51家,其中西藏自治区成立了首家专利代理事务所。


近来专利代理师执业人数和专利代理机构显著增加,除了产业发展带来的专利服务需求持续增长外,专利代理行业的诸多改革也为行业发展带来利好。一是与改革前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颁发程序相比,专利代理师执业备案大大缩短了办理周期,有网络即可备案,极大简化了程序。二是现行《专利代理条例》降低了专利代理机构准入门槛,放宽了专利代理机构的组织形式限制,吸引更多资本和高层管理者进入专利代理行业,这既促成了新设立专利代理机构增加,也自然带动专利代理师执业人数的增长。


为了便利专利代理师执业,现行《专利代理条例》取消了专利代理人执业证制度,建立了专利代理师网上执业备案制度。根据条例规定,专利代理师首次执业,应当自执业之日起30日内向专利代理机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备案,并规定上述部门应当为专利代理师通过互联网备案提供方便。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专利代理师作为备案申请人,只需从互联网登录专利代理管理系统,在线填写执业备案申请表,选择所在执业专利代理机构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即可完成执业备案程序。专利代理师转换执业专利代理机构的,也可以在网上快速进行执业备案变更,这极大便利了不同地区之间专利代理人才的交往和流动。同时,《专利代理条例》专门规定,未依规定进行备案的专利代理师,可能会受到警告直至吊销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的行政处罚,这有力规范了执业备案工作的正常秩序,有助于提升专利代理行业的监管水平。


在优化专利代理机构准入制度方面,《专利代理条例》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政府角色;简化了专利代理机构审批制度,将原来的设立专利代理机构审批改革为从事专利代理业务审批,取消了原有的省级初审环节,规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直接审批;放宽了专利代理机构的组织形式限制,对合伙人、股东的要求留下了必要的空间。


一位从业十余年的专利代理师表示,专利代理师与专利代理机构准入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体现了主管部门简政放权、提高服务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等思路,有助于推动我国专利代理行业规模稳步扩大以及专利代理人才素质和服务能力逐步提升,将对整个专利代理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