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推进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
字号:
对以驰名商标、浙江省着名商标、金华市着名商标的专用权作为质押的企业,实施意见要求贷款人应予以重点保障、优先办理,并给予适当的利率优惠。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公布驰名、着名商标认定情况,并对贷款人征询出质人及其出质商标权基本状况等相关信息给予支持。
从2015年11月7日起3年内,开展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业务的贷款人,政府将给予一定额度的风险补偿。以一年期计算,按央行基准利率给予收取利息15%的标准进行风险补偿,补偿总额按贷款人实际发放贷款给借款人的户数计算,每户每年不超过30万元。
据悉,金华还将加快无形资产交易服务平台建设,提供商标价值评估、商标转让交易、质权登记代理等服务,为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常态化铺平道路。
-
上一篇:
-
下一篇:
- 唤醒“沉睡的生产力” 浙江率先试点“专利免费用”
- 浙江发布全国首批免费开放许可专利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 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 2019年浙江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
- 浙江省通报行政垄断典型案例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