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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新一轮博弈!爱立信上诉,与TCL标准必要专利纠纷还将继续

日期:2018-08-14 来源:天天IP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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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微网消息,据外媒 IAM 报道,近日在加州中区联邦法院,爱立信对其与中国手机制造商 TCL 的诉讼中的决议提起上诉,这也意味着爱立信和 TCL 将迎来新一轮的博弈。据悉,该案件是美国手机行业多年来发生的最重大的标准必要专利 (SEP) 纠纷案之一。


报道称,爱立信汇总了联邦巡回上诉法院 (CAFC) 的要点,并从三个主要方面陈述了案件依据。爱立信辩称:


• 地方法院通过法官审理而非陪审团审理解决争议的做法违反了美国宪法第七修正案的有关要求。


• 法院使用一种简单的专利计数系统来评估 FRAND 专利费,将每项专利许可都视作具有相同价值,这违反了 CAFC 本身在爱立信诉友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案中“合理专利费必须反映专利发明带来的递增价值”的裁决。


• 法院对类似许可的处理方式“从根本上是存在缺陷的”。爱立信辩称:“根据法院的裁决,以同样的方式对使用相同技术的手机制造商生产的每部手机收取相同的专利费,这样的做法是带有歧视性的。” 


据集微网了解,爱立信和 TCL 之间的专利纠纷还得追溯至2014年。2014年3月5日,TCL就爱立信在通信专利包的许可谈判中违反FRAND承诺,在美国加州中区联邦地区法院提出合同违约诉讼,请求法院就爱立信2G、3G、4G专利包裁判一个FRAND费率。


由于该案是通信领域自摩托罗拉诉微软案后,美国法院再一次就FRAND许可费率做出裁判,因而受到极大的关注。但自2017年2月初庭审后,该案一直未见判决结果。


2017年12月22日,美国法官就爱立信和TCL的手机技术专利一案做出裁决,裁决TCL必须支付的资金将低于爱立信的要求。


据 IAM 报道,James Selna法官支持 TCL 主张爱立信对 2G、3G 和4G 专利的许可报价不符合 FRAND 要求。对此,爱立信辩称专利费税率的计算应参考类似许可,而Selna法官则驳回了这一论点,并选择采用一种“自上而下的”方法来确定整体的相关 SEP 领域,以此计算爱立信所占份额。


法院的分析结论是,在美国地区,2G、3G 和 4G 的税率分别为 0.16%、0.3% 和0.45%,在欧洲和世界上其他国家/地区的税率更低。这远低于爱立信的两个报价,其中一个报价指出 4G 的变动专利费税率为 1.5%,每台设备的价格下限为 2 美元,价格上限为 4.50 美元。因此,法院裁定爱立信的报价不符合 FRAND 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Selna法官甚至在其一份言辞犀利的判决声明中指出,爱立信的专利组合“并不如其主张得那样强大或不可或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