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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18年一季度文化市场(“扫黄打非”)新闻通气会(商标)

日期:2018-04-04 来源:法制网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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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商标,未事先向所在地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备案案


本案特点:查处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商标未备案的第一案,有效规范印刷行业秩序。


2018年2月,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执法人员依法对北京某印刷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单位接受委托印刷的“澳优葡萄酒”“太平洋酒业”“亨特利酒庄”等境外商标标识,未事先向所在地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备案。经查,该单位于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期间,接受委托印刷上述境外商标标识共计31800枚,违反了《印刷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构成了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商标未事先备案的违规行为。市文化执法总队依法给予该单位警告、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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