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0160652
010-52852558
| |EN
首页 > 国际知产 > 欧洲 > 国际瞭望
  • 13910160652
  • ciplawyer@163.com

欧专局管理层就基本人权问题发表声明

日期:2015-04-01 来源:华孙欧洲知识产权网 作者: 浏览量:
字号:
  近期,荷兰一法院判决认定欧专局在集体谈判、罢工权和信息流通方面侵犯了基本人权。而就在同一周,德国一法院则认定欧专局并未侵犯上述基本人权。来自社会各界的对于欧专局是否侵犯人权的批评与质疑也时有显现。就此,欧专局管理层(主要包括局长、副局长、财务主管、信息主管等)于上周在欧专局官方网站上发布了题为“不,欧专局并未侵犯基本人权”的声明作为回应。

  该声明的主要内容由我们总结如下:

  在世界范围内,欧专局是得到广泛认可的最好的专利局之一,但相应的,也可以说是收费最为昂贵的专利局。为了处理数量和复杂程度都日益增长的专利申请,欧专局必须努力提高自身的处理能力,并确保案件质量的提升。为达成这一目标,摆在欧专局面前的选择主要有以下两个:一是显著提高向用户收取的各项费用,但是这对于在当前欧洲经济环境下艰难生存的众多企业来说并不现实,因此欧专局并未做此选择;另一个选项则是通过削减预算、降低工资和养老金、延迟退休或停止投资等方式尽可能降低成本,但欧专局也未选择此种方式。

  经欧专局行政委员会(由欧洲专利组织38个成员国指定代表组成)授权,自2010年起,欧专局管理层开始推行实施旨在提升质量和控制成本的“质量和效率”政策,其内容主要是对欧专局现有程序进行检讨,并对欧专局的组织结构和管理进行现代化改革。

  当然,这些改革措施确实也引发了一些忧虑。批评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集体谈判、罢工权和信息流通。近期,荷兰一法院判决认定欧专局在上述方面侵犯了基本人权。而就在同一周,德国一法院则认定欧专局并未侵犯上述基本人权。

  对于欧专局这样一个有来自超过30个国家的员工并且办公场所分布在四个不同成员国的国家间组织来说,这样碎片化的法律适用显然意味着其无法继续有效运行。

  对此欧专局管理层做出如下说明:

  首先需要注意的是,和其他国家间组织一样,欧专局适用豁免原则,而豁免原则并不是为了保护不合理的特权,而是为了保证该机构的统一性和确保其能够中立地运行并免受某一国家的干扰,同时也是为了保障成员国之间以及员工之间的平等。

  其次,就前述判决涉及的三个方面,欧专局表示:

  - 集体谈判:集体谈判的条件在欧专局相关法规中已做了规定。经选举产生的员工代表和欧专局管理层之间的定期会晤也对所有与工作条件相关的事宜(工资、健康保障、津贴、养老金以及组织结构变动等)进行了充分的磋商。

  - 罢工权:自2013年6月开始,罢工权在欧专局得到完全的认可。2014年,欧专局员工累计罢工天数达到22天,约有12.3%的员工参与了罢工。

  - 信息流通:员工代表及联合会享有充分的表达自由,并可使用欧专局各种通讯设施。

  欧专局的法律和社会框架以及规则和程序均遵循国际最佳实践标准,也完全符合基本原则的要求,并由国际劳工组织行政法庭进行审查。

  最后,欧专局管理层表示,他们确信,只有通过与员工及其代表的对话和磋商才能够为员工和欧专局自身构建一个积极的未来,并呼吁各方之间展开有意义的、相互尊重的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