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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8批次版权诉讼,目前已胜诉3批次,涉及近千部畅销作品

——中文在线诉苹果,何以连胜3局?

日期:2018-07-19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作者:窦新颖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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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中文在线就饶雪漫、唐七公子等作家作品诉美国苹果公司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中文在线获赔200.9万元。这是中文在线诉苹果公司系列版权侵权案的第3批,截至目前,中文在线提起的8批次诉讼中的前3批诉讼全部胜诉,共获赔368.7余万元。


“2011年至今,我们针对APP Store存在大量涉嫌侵权APP已发起8批次诉讼,后续还将发起4批次诉讼,涉及中文在线拥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巴金、二月河、周梅森、海岩等名家近千部畅销作品,索赔额将达1亿元。已审结的前3批次案件中,苹果公司均构成间接侵权,而第四批次案件,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中文在线胜诉,获赔133.3万元,目前正在二审中。”中文在线法律服务中心副总经理徐耀明告诉记者。第三批次案件二审胜诉之后,徐耀明又开始准备后续批次案件的诉讼及取证工作。


回首8年维权路,徐耀明表示这是一场“攻坚战”,几乎每个案件都会经过一审、二审,甚至再审,需要3年至4年的时间。“先授权,后传播,这是版权保护的基本原则,无论国内小企业还是国际巨头企业,都应坚持这个原则。这也是我们坚持下来的原动力。”中文在线常务副总裁谢广才表示。


这不是一场势均力敌的较量,中文在线为何能频频胜出?近日,记者走访了中文在线,探寻“以弱胜强”背后的故事。


8年维权路


中文在线诉苹果公司侵权,第一批次诉讼发生在2011年。徐耀明介绍,2011年8月,中文在线发现APP Store存在大量涉嫌侵权的应用程序,这些APP未经许可传播其拥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二月河、周梅森、海岩、巴金等知名作家的16部作品。2011年12月,中文在线就上述作品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国内最早起诉苹果公司APP Store侵权的权利人之一。2012年12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苹果公司对APP Store的应用程序进行了挑选和选择,对APP Store具有极强的控制力和管理能力,并按照固定比例参与应用程序的销售分成,应当尽到较高的注意义务,据此,判令苹果公司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60.5万元。苹果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5年1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苹果公司上诉,维持原判。随后,苹果公司申请再审,2015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驳回了再审申请。


在第一批次案件诉讼过程中,中文在线与苹果公司代表就和解事项多次接洽,但未达成一致意见。中文在线法律服务中心总经理闫芳介绍,在这期间,中文在线再次发现APP Store仍然存在其他涉嫌侵权APP,涉及作品达数百部之多,故于2014年3月就其中的温瑞安、二月河、海岩、周梅森等部分作家的作品提起诉讼。2015年5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苹果公司停止侵权,赔偿中文在线经济损失等107.3万元。苹果公司也同样提起上诉,2015年11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苹果公司上诉;2016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驳回苹果公司的再审申请。


针对其他作品被涉嫌侵权情况,中文在线又提起第三批次、第四批次诉讼。而今年1月以来,中文在线又就苹果公司经营的APP Store涉嫌侵权一事,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立案数个批次,涉及侵权作品120部以上。其中就有诸如周梅森《人民的名义》、王跃文《国画》《大清相国》等知名作品,也有中文在线旗下17k小说网的《龙血战神》等畅销网络小说。“后续,中文在线还将有大量案件陆续向法院起诉。”徐耀明表示。


一场攻坚战


其实,在2011年,国内有多家公司同样向苹果公司提起诉讼,但除中文在线、作家维权联盟等规模化维权外,其他权利人都较为分散,未能形成有效力量,没有坚持下来。其中,早在2005年,中文在线就主导联合国内十几家大型出版社、知名作家和律师事务所成立了“中文在线反盗版联盟”,十几年来起诉涉嫌侵权的网站和平台上千家,涉案作品超过10万部,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面对苹果这样的公司,仍让他们感到非常棘手。


“打跨国官司,特别是面对苹果公司这样的对手,就是一场‘持久战’‘攻坚战’,需要面对诉讼周期长、取证难等各种难题。”徐耀明介绍,系列诉讼首先涉及涉外送达问题,一般需要半年到一年的时间;之后,苹果公司还会提出管辖异议,又需要耗费大半年的时间;即便案件二审败诉,苹果公司还会申请再审。如此一来,每起案件都需要3年至4年的时间才能尘埃落定。在系列诉讼中,苹果公司坚持APP Store在中国的实际经营者是另一家位于欧洲的关联公司,并根据前期判决中法院认定的事实调整APP Store规则,让APP Store的实际经营者的信息更模糊化,不断增加诉讼难度。


闫芳介绍,在早期的诉讼中,他们曾对苹果商店存在大量涉嫌侵权内容的情况作专项研究,猜测是不是苹果应用商店的规则在中国大陆的适用出现了问题,并多次尝试与苹果公司代表进行沟通,提示他们进行调整。然而,对方坚决不接受,即使中文在线持续胜诉,苹果公司也一直没有改变他们的策略、规则。


8年官司打下来,也让闫芳他们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作为国际公司,苹果公司的法律水平非常高,面对诉讼,会寻找顶尖的知识产权律师来应诉,一般不会主动和解。国内遭遇侵权的权利人如要起诉苹果公司,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要有专业的团队,以及‘死磕精神’。”闫芳介绍,在中文在线与苹果公司的诉讼中,苹果公司的策略就是即使最后赔偿,还要从一审打到二审和再审,将所有程序走完。所以,国内企业要想起诉苹果公司,一定要有专业的团队,在时间、精力、金钱方面投下巨大成本,坚持不懈,才能走下去。


早在2014年,谢广才就曾预言,如果苹果公司对苹果商店存在涉嫌侵权情况却不修改平台规则,将会面临上亿元的索赔。“创新驱动发展,在文学领域,创新就是创意,保护创意是刚需。这需要不断加大对盗版的打击力度,形成威慑力,让盗版者不敢盗版,营造公平的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我国版权保护水平以及国际话语权。”谢广才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