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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经典专利战(一)——Honeywell诱杀Minolta

日期:2017-03-21 来源:挨批那些事 作者:段国刚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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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布局 

上世纪70年代,经营建筑、航天业的美国Honeywell公司,对微电子应用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在自动聚焦领域投入研发,开花结果。自1975至1977年间获得美国四项专利,即美国第3806935、3875401、4002899专利及29,599号再颁专利,其有效期满日期为1992~1994年。 

1979年Honeywell公司就自动聚焦技术召集世界主要照相机厂家召开了技术公开会,缔结所谓“技术公开协议” (advancedisclosure agreement),日本的 Minolta公司与会并签了字,还花了8万5千美元购买了Honeywell公开的有关技术资料。Honeywell公司的微型组件不久便公开销售。当时,Honeywell公司要求各厂家把该组件作为标准件用于各厂家的照相机上,并由Honey well提供这种组件。 

经研究,Minolta公司认为Honeywell公司的组件有缺陷,决定独自开发自动聚焦系统,并通知Honeywell公司。Honeywell公司特别指出,Minolta公司不得将其独自开发的该组件用于其照相机上,且不得将从Honeywell得到的技术资料用于不正当的目的。   

后来, Minolta公司开发了两种照相机,一种用的是Honeywell公司的微型组件,一种用本公司的原型组件,结果,经对比论证,选定了本公司自行设计的自动聚焦系统,他们经过分析后认为本公司自行设计的自动聚焦系统与 Honeywell公司中的专利不构成侵权关系,并且作为85‘MAXXUM’系列,推向美国市场。85‘MAXXUM’系列相机效果很好,一举确立了在美国市场的地位。 

等猪养肥 

直到1986年之前,Honeywell公司看着Minolta公司的新型照相机席卷包括美国之内的大部分发达国家而隐忍不发。Minolta公司一下子成为全球自动聚焦照相机市场的霸主,占据全球市场份额,Honeywell公司才向Minolta公司提出警告,怀疑 Minolta 侵权,经协商无效,Honeywell公司于1987年4月向美国新泽西州联邦地方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Honeywell公司):本公司的自动聚焦技术在80年代前期是照相机行业堪称“圣权”的优秀技术,在缔结技术公开协议时,Minolta公司不可能拥有这项技术,在开发’85MAXXUM’系列照相机之际,故意侵犯了原告的4项专利技术,而且将得到的技术资料用于不正当目的,实属违约。 

被告(Minolta公司):Honeywell公司的技术有缺陷,因此,被告独自以本公司60年代研究的成果为基础开发了‘MAXXUM’系列照相机,该产品没有侵犯任何的专利权。并以专利技术没有指出已有技术及最佳实施例等为理由,对4项专利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另外,技术公开协议的签署是在Honeywell公司的欺骗下进行的,也应是无效的,还有,在当时可以用更便宜的价格从其他公司买到同样的技术资料。   

一击必杀 

经过76天审议各种证言及几千种证据,又经过6天半的评议,1992年2月,8名陪审员判定,Minolta公司侵害了Honeywell公司的专利,一项专利未被侵害,另一项虽被侵权,但因不具创造性被判为无效,其结果为Honeywell的主张的4件专利中只有2件有效且被侵害,拟判专利侵权赔偿金额为9635万美元,然而这两件专利是当年后半年将到期的专利。另外,陪审还认为,Minolta的侵权不是故意的。驳回Honeywell公司主张的,Minolta公司不当使用了技术资料,同时也驳回了Minolta“协议是在欺骗下签署的”主张。 

Honeywell还就此在报章上刊登声明,谴责Minolta。这是针对美能达声誉的,而且其调门很高——“判决结果使Honeywell在道德上、金钱上得到了赔偿。美国要维持竞争力,必须尽早解决知识产权相关的审判问题,这不仅是一个企业、一个国家所面临的问题”。Honeywell将企业间的诉讼变成了国家之间的“战争”。 

后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和解赔偿金是12700万美元,超过了法院判决的数额,原因是Minolta担心继续诉讼会造成更大的损失。美能达为此还支付了40亿日元的巨额律师费,如再打下去已经是力不从心了。

结局…… 

Minolta公司在该专利诉讼战后,一蹶不振,相机产品退出美国市场,导致公司市值大跌,加上日本金融危机影响,美能达从此一蹶不振。 

2006年,Minolta宣布退出相机及图片市场,相机相关资产将转让给索尼,短期内两家公司仍保持合作开发数码单反,但以后的机型将不会使用柯尼卡美能达商标。 

在创始人田岛一雄死后20年,Minolta相机从此画上句号,结束一段将近80年光辉同时也是充满坎坷的历程。 

田岛一雄先生泉下如果知晓,自己创建的公司因为轻视专利而被葬送,不知作何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