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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7年中美专利诉讼对比分析报告

日期:2018-03-08 来源:TAIP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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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采用定量研究(数据分析)与定性研究(法政策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通过现有文献检索与阅读划定研究框架,从 2015-2017年的中美专利诉讼的时间、空间、案件要素以及相关赔偿金切入,用数据可视化分析的模式对比中美差异,厘清以专利诉讼为表征的创新市场与司法环境之间的“投智”趋势,以期从整体上观照全球知识产权市场最为活跃的两个规则制定者和游戏竞争者之间的相似与差异,并为我国尚在发展和完善中的专利运营和诉讼互动形成的生态体系提供数据支撑、预测与总结。


本报告为量化的趋势研究,而非数值研究,在数据收集和整理过程之中审慎考虑数据源可信度,在引用非官方数据时以脚注方式进行了说明。同时,本报告中涉及的数据的绝对数值尽量保持在较小误差范围,但不可避免地存在偏差,因此本报告的结论仅供参考。


数据来源与规范


数据检索来源。本报告撰写过程中采数据广泛获取的研究向度,为了保证数据完整性,除官方数据源外,在经过背景调查后审慎选取其他数据源(商业数据源、新闻源等),但因为存在二手数据和爬虫抓取数据,数据完整性和中立性依赖数据源的开源程度,因此本报告的研究结论仅供参考。具体而言,本报告的数据源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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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检索时间。本报告撰写时间截至 2018 年 1 月,数据时间截至 2017 年年底;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报告因美国诉讼的正式数据更新有延迟,对部分商业报告的数据加以使用,其中所涉及的数据时间并非保持完全一致(即并非全部涵盖 2015-2017年)。



目 录


导 论:大额专利诉讼


1、中美专利诉讼态势的转向

2、大额专利诉讼在中国?


第一部分:专利诉讼的时间维度


1、中国 2015-2017 年专利诉讼量的时间维度分析

2、美国 2015-2017 年专利诉讼量的时间维度分析


第二部分:专利诉讼的空间维度


1、中国 2015-2017 年专利诉讼量的空间维度分析

2、美国 2015-2017 年专利诉讼量的空间维度分析


第三部分:专利诉讼的侵权分析


1、中国 2015-2017 年侵权专利客体分析

2、美国 2010-2016 年侵权专利集中领域分析


第四部分:专利诉讼的审判分析


1、中国 2015-2017 年专利诉讼审判数据分析

诉讼案由

诉讼法院(以文书裁决量为基准)

审判程序

文书类型


2、美国 2012-2017 年专利诉讼审判数据分析

诉讼案由(援引条款)

争议形式


第五部分:专利诉讼的赔偿额分析


1、中国 2015-2017 年专利诉讼赔偿额分析

2、美国 2015-2017 年 NPE 专利诉讼赔偿额分析


结 论


1、中美专利诉讼的司法政策调整的向度

2、NPE 与高额专利诉讼:创新的周期性

3、知识产权替代性争议解决的多元化


导  论   大额专利诉讼


一、中美专利诉讼态势的转向


如图所示,中美两国的专利诉讼态势近年来出现类似的数据表征:本国内诉讼总量从2015年开始下滑,而且两者下滑皆尤为明显(2017年中国专利诉讼量跌至约3700余件,美国跌至约3500件)。可是,这不但不代表中国创新发明的总体氛围开始放缓(因为数据同时显示本国直接申请量依旧保持稳步增长),反而这一趋势背后指向的是明显的司法政策导向和行业诉讼策略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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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2012-2017年专利诉讼量与申请量变化趋势)


数据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部分新闻源/WIPO

数据时间:2012年-2017年


而美国的诉讼量下滑原因业界普遍认为主要是源于TC Heartland案件所确立的被告住所地原则。该原则认定只能在被告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对NPE选择诉讼地点做出极大限制;同时,《美国发明法案》(AIA)在2012年引入的授权后审查程序以及2014年Alice诉CLS Bank案件的影响开始在2015年发挥效应。再者,市场非诉讼替代的争议解决机制开始受到执业实体的青睐(比如专利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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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2012-2017年专利诉讼量与申请量变化趋势)


数据来源:Managing IP Magazine/RPX/WIPO

数据时间:2012年-2017年


二、大额专利诉讼在中国?


近年我国法院系统判罚的专利侵权赔偿金开始出现相对大额的情形(2015-2017年具体赔偿额的数据分析请参看第五部分)。2017年的华为三星案件备受瞩目,经历一审到上诉,三星仍被判罚高达8000万元的专利侵权损害赔偿金;2016年360与江民公司一案中因GUI侵权,奇虎360请求法院判令江民公司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500万元,尽管该案未当庭宣判,但该大额诉讼仍然引发较大关注。


值得一提的是,若将我国和美国专利诉讼中的赔偿金额做一个简单对比(仅对比大额极值),可以看出我国判罚千万元级别的赔偿金已属罕见,但美国的专利诉讼案件群中,较大值通常以亿美元为单位计数,比如2016年的Idenix案,赔偿额高达约25.4亿美元。由此可见,中美两国的专利诉讼赔偿额量级和各自的技术市场价值的匹配度有明显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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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大额专利侵权赔偿金对比(按金额大小排序))


数据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新闻源/普华永道2017年专利诉讼报告

数据时间:如表所示


综上所述,本报告旨在以中美两国近三年来的专利诉讼案件群为样本,通过对时间、空间、案件要素以及赔偿金额的数据分析,厘清以专利诉讼为表征的创新市场与司法环境之间的“投智”趋势,以期从整体上观照全球知识产权市场最为活跃的两个规则制定者和游戏竞争者之间的相似与差异,并为我国尚在发展和完善中的专利运营和诉讼互动形成的生态体系提供数据支撑。


第一部分:专利诉讼的时间纬度


一、中国2015-2017年专利诉讼量的时间维度分析


2015年一季度至2017年四季度,我国已进行裁判的专利诉讼案件一共约13000余件,其中2015年约5600余件,2016年约4000余件,2017年约370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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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2015-2017年专利诉讼量季度变化趋势)


数据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新闻源

数据时间:2015Q1-2017Q4


专利诉讼量在2016年出现骤然下滑,且几乎每一季度对应诉讼量较2015年都有所减少。同时,就每一年而言,专利诉讼量最低的时间段为第一季度,即年初期间,尤其在2017年第一季度,诉讼量甚至减至200件左右。


二、美国2015-2017年专利诉讼量的时间维度分析


2015年一季度至2017年三季度,美国已进行裁判的专利诉讼案件一共约近14000余件,其中2015年约5786件,2016年约4650件,2017年约3534件。与我国相同的是,美国的专利诉讼量从2016年也开始陡然下滑,2017年再次大幅下滑,且几乎每一季度对应诉讼量较上年都有所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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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2015-2017年专利诉讼量季度变化趋势)



数据来源:IAM Magazine/Unified Patents

数据时间:2015Q1-2017Q3


与我国不同的是,就每一年来看,美国并未呈现某一季度诉讼量较低的规律,但呈现了每年第二季度诉讼量较高、第四季度其次的规律。


同时,美国每年各个季度的诉讼主体都以NPE为多数(超过50%),但自2016年起NPE的诉讼量比重明显下降,2017年再降(有趣的是,虽然NPE比重下降,但从绝对数值上看,NPE与非NPE的诉讼量保持几乎相同的增减变化趋势)。


第二部分:专利诉讼的空间纬度


一、中国2015-2017年专利诉讼量的空间维度分析


以专利诉讼发生地为基准,就2015-2017年的空间分布分析,可直观地看到:专利诉讼主要发生在沿海地区,其中广东省的数据量尤为突出,达到约4093件;其次,浙江(2270)、江苏(1188)、山东(1172)的三年诉讼量超过一千件,上海(695)、福建(577)的三年诉讼量超过50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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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2015-2017年专利诉讼量热力分布地图)


数据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数据时间:2015年-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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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2015-2017年各省市专利诉讼密集度排名)



数据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数据时间:2015年-2017年


在中西部地区,四川的三年诉讼量较大,达到约327件;贵州与海南的诉讼量明显较其他省市偏低,平均每季度不到一件;西藏三年来几乎无专利诉讼裁量。


二、美国2015-2017年专利诉讼量的空间维度分析


在2017年5月之前,美国德克萨斯东区联邦法院一度是NPE原告的首选法院,因为德州东有明显的原告友好倾向。而实体运营的公司则倾向于向总部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而不会极端聚集某一法院。可是这一现象在2017年5月的TC Heartland案件之后开始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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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2005-2016年NPE专利诉讼提起法院分布变化)



数据来源:RPX《2016美国NPE专利诉讼统计报告》

数据时间:2005年-2016年


(美国2017年TC Heartland案件前后NPE与非NPE诉讼提起法院分布变化)


数据来源:RPX《2017美国NPE专利诉讼统计报告》

数据时间:2017年


由于TC Heartland案件确立了该院专利诉讼的被告居住地原则,原本每年占到美国专利诉讼量一半的NPE在德州东的诉讼申请锐减,转而向美国特拉华联邦地区法院(D Del)起诉;而实体运营公司的申请量在TC Heartland案件后开始向美国加利福尼亚中区联邦地区法院集中。(1)


TC Heartland案文献可参看

https://www.supremecourt.gov/opinions/16pdf/16-341_8n59.pdf                         

https://harvardlawreview.org/2017/11/tc-heartland-llc-v-kraft-foods-group-brands-llc


第三部分:专利诉讼的侵权分析


一、中国2015-2017年侵权专利客体分析


近三年来,我国专利诉讼量实际上反映了专利质量。在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中,外观设计侵权占到了近59%,总计约7200余件;实用新型侵权占到29%,总计约3500余件;而发明专利侵权占到12%,总计约150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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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2015-2017年侵权专利客体统计)



数据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2)

数据时间:2015-2017年


这侧面反映了专利被诉风险开始集中在工业设计领域,而实用新型的侵权风险仍然远大于发明专利(反映了实用新型的专利质量仍有待提高)。


二、美国2010-2016年侵权专利集中领域分析


因为中美专利客体的不同,本报告不对比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侵权情况(3)。但是从美国业界的视角来看,专利侵权的领域和行业更加引人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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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2010-2016年NPE诉讼被告数量(按市场行业分类))


数据来源:RPX《2016美国NPE专利诉讼统计报告》

数据时间:2010-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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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2016年NPE诉讼量各产业所占百分比)


数据来源:Unified Patents《2016 Annual Patent Dispute Report》

数据时间:2016年


美国NPE在2010-2016年主要集中在电子商务与软件、电子消费品与个人电脑领域提起诉讼;同时,2016年美国NPE在地区法院的专利诉讼主要集中在高新技术和医疗行业,而实体运营公司的技术领域相对均匀和多样。(4)


第四部分:专利诉讼的审判分析


一、中国2015-2017年专利诉讼审判数据分析


(一)诉讼案由


2015-2017年间,在我国引发专利诉讼的案由统计大致如下。



(中国2015-2017年专利诉讼案由统计)


数据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5)

数据时间:2015年-2017年


三年之中,我国专利诉讼的事由以“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为主,占到总量的约55%(7200余件)。其他较大比重案由比例分别为: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27%)、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11.8%)、专利权权属纠纷(3.7%)以及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1.4%)。


因此,我国近年来引发专利诉讼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侵权性事由,确权性事由只占到很小一部分。


(二)诉讼法院(以文书裁决量为基准)


2015-2017年我国专利诉讼案件的主要审理法院为中级人民法院(53%)和高级人民法院(22%),分别审理了7060和2913起案件。我国设立的三大知识产权法院中,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专利诉讼裁决量高于北京和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占全国总裁决量的16%(2113件)。



(中国2015-2017年专利诉讼法院裁决数统计)


数据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6)

数据时间:2015年-2017年


(三)审判程序


中国的两审终审制度同样适用于专利诉讼案件,三年内虽然一审二审审判程序的案件占据了大部分,各占76.33%和22.27%,同时存在111件申请再审与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案件。


(中国2015-2017年专利诉讼审判程序统计)


数据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数据时间:2015年-2017年


(四)文书类型


在报告数据处理过程中发现,专利诉讼的裁定书明显多于判决书,这意味着许多案件在进入审判程序后非经实体判决而结案,法院起到的是程序性宣告作用(比如庭下和解、撤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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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2015-2017年专利诉讼裁决文书类型统计)



数据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数据时间:2015年-2017年


具体来看,三年内,我国各级法院签发裁定书约占70.26%和判决书约占29.10%,较少情况下以调解书结案。


二、美国2012-2017年专利诉讼审判数据分析


(一)诉讼案由(援引条款)


本报告为追求数据可信度,通过利用美国专利商标局在2017年发表的USPTO经济研究论文(USPTO Economic Working Paper)——“Patent Litigation Data from US District Court Electronic Records (1963-2015)”所形成的数据附件(7)对1963年-2015年间美国各地方法院对专利侵权(Patent Infringement)援引的法律条款进行筛选,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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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1963-2015年地方法院专利诉讼条款援引统计(12))


数据来源:USPTO/US Courts

数据时间:1963年-2015年


截至2015年,美国地方法院首要援引35 U.S. Code § 271(8)进行裁判,其次援引28 U.S. Code § 1338(9),再次援引35 U.S. Code § 145(10),而后15 U.S. Code § 1126(11)也援引较多。


(二)争议形式


相比于我国专利诉讼的多审级,美国的专利数据分析者更为关注专利的争议解决形式,他们普遍认为专利争讼的统计应当有两个维度,即地方法院(District Courts)与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PT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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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2012-2017年PTAB专利争讼统计)


数据来源:RPX《2017年美国NPE专利诉讼报告》

数据时间:2012年-2017年


地方法院的专利诉讼量的变化在图表2中已经有所体现,属于专利争讼的主要形式,但是从2016年起地方法院的诉讼量大幅下滑,更是在TC Heartland案件之后跌至3000余件左右。这种情势的变化主要在于美国专利商标局和法院系统不约而同进行的“专利质量提升行动”(详情请参见导论部分)。


而美国专利争讼的另一形式便是PTAB(Patent Trial And Appeal Board)的审查。而PTAB的审查主要分为四种,即:授权后审查PGR(Post Grant Review)、双方复审IPR(Inter Partes Review)、商业方法过渡审查CBM(Covered Business Method)以及最初的依照旧规定的单方复审。可由图表看出,双方复审(IPR)的引入,对原有PTAB的审查有了颠覆性变动,从2014年起,IPR的数量每年占绝对多数,2017年达到1711件。



第五部分:专利诉讼的赔偿额分析


一、中国2015-2017年专利诉讼赔偿额分析


2015-2017年,我国专利侵权赔偿金的数额因为部分文书不公开和滞后公开无法准确估计。但是,仅从已有文书来看,三年的赔偿金总额约2.5亿元,平均每件案件赔偿金9万元,赔偿金中位数为35000元。专利赔偿金范围的统计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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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2015-2017年专利诉讼赔偿金的范围计量)



数据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数据时间:2015年-2017年


由图中可知,三年来我国法院在裁判赔偿金时的范围大致在10000-30000元之间、40000-60000之间以及70000-300000之间,超过100万元的判决相对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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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2015-2017年专利诉讼赔偿金年度总值与均值变化)


数据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数据时间:2015年-2017年


而图表中也表明,2015-2017年三年中,专利诉讼的总值和均值也呈下降趋势。


二、美国2015-2017年NPE专利诉讼赔偿额分析


美国的大额专利诉讼赔偿金的计量单位通常为亿美元,而作为诉讼的最活跃者NPE的赔偿金诉求也并不低。美国NPE获得的诉讼赔偿金主要集中在50万美元以下的范围,剩下的在50万-100万与100万-500万之间分布,约5%的NPE诉讼案件能够获得超过1000万美元以上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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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2008-2017年NPE诉讼赔偿金分布)


数据来源:RPX《2017年美国NPE专利诉讼报告》

数据时间:2008年-2017年


由此可知,中美之间的诉讼赔偿金的计算方式或者侵权规模存在显著差距。我国近年来的高额诉讼典型(华为-三星案)的赔偿金为8000万人民币,而在美国约5%的NPE案件可以获得相同量级的赔偿金,更不要说实体运营企业的亿美元赔偿金。


结论


一、中美专利诉讼的司法政策调整的向度


通过以上各章节的对比,容易发现中美虽然都在施行“专利质量提升”的有关行动或计划,但是政策的导向并不相同。我国官方明确提出提高侵权损害赔偿金,提高侵权成本、降低维权成本。实际上是通过形成高额的诉讼代价直接或间接影响实体运营企业(Non-NPE)的诉讼策略,减少滥诉。可能正是此种政策直接导致了我国专利诉讼量的减少,但同时也间接说明我国NPE的市场并未发展成熟。因为在NPE足够多的情况下,高额的诉讼回报只会成为NPE增加诉讼的“催化剂”。


而就美国的专利诉讼量下滑的情况而言,其做法是首先通过引入PTAB的双方复审等程序前置性地解决或者厘清部分案件,直接减少法院的审判压力;而当案件进入法院环节,法院通过判例法传统的司法政策,以典型案例创设先例直接制止NPE的滥诉(比如TC Heartland案)或间接垂直影响专利撰写的质量(比如Alice案)。


因此,中美之间的对比实际体现出了围绕在NPE、专利诉讼的高赔偿额与创新发展三者之间的周期性演变。


二、NPE与高额专利诉讼:创新的周期性


按照熊彼特经济学的观点,创新生态体系是周期性发展的,因而以创新为主要生产要素的经济实体需要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就专利的市场而言,孵化器、公共研发、风投、产权交易与中介组织等应当形成一条完备的链条。而NPE从一开始人人喊打的“专利流氓”变身为“非执业实体”印证了这一链条中诉讼风险等外部刺激同样重要的道理。当专利申请的质量不足以应对NPE的大规模诉讼时,理智的企业家通常寻求提升专利质量的路径,以从根本上减少被诉风险。实际上,这可以被理解为专利丛林之中的“天敌效应”,NPE成为间接有益于创新的市场中介。因此,处于发展中专利市场的我国同样会经历“适度放开NPE——适度控制NPE”两者之间的周期性转化。


三、知识产权替代性争议解决的多元化


按照前述空间地域分析以及法院统计,因诉讼经验的积累,广东、浙江、江苏以及山东等沿海省市最有可能率先迎来NPE的蓬勃发展,其中广东省(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有较高受案量)的NPE土壤优势又最为明显。


从侵权事由以及被诉专利客体种类的分析看,外观设计的诉讼目前占有较大比重,但是外观设计的艺术性通常具有较短时间周期,相应地,当消费者的审美出现疲劳时,外观设计的价值将会周期性降低,理性的诉辩双方通常同意避免外观设计诉讼,转而合作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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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017年中国专利转让量变化统计)


数据来源:IPRDaily/IncoPat

数据时间:2008年-2017年


因此,照此思路可以理解专利运营的数据为何开始出现迅速增长,如上图所示。这意味着,专利市场中避免诉讼的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开始成熟。专利审判的数据也侧面印证了这一点,比如,专利诉讼以一审为主且法院的文书多为裁定书,争议双方愈发多地在庭下和解、谈判,而非接受实体判决。


再者,从NPE的“放开-控制”周期来看,美国已经开始进入以专利诉讼保险为风险承担的世代,所以不论NPE是否成熟发展,专利的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转让、许可、质押、保险等)都将会起到市场化的作用。同时,“市场化”也需要专利侵权赔偿金的计算方法逐步摆脱纯粹“法定主义”,转而形成动态的可调节的计算模型。


(1)可参见:RPX《2017年美国NPE专利诉讼报告》,2017 in Review: A Year of Transition [EB/OL]. Rpxcorp.com. (2018) [2018 -01 -26]. https://www.rpxcorp.com/2018/01/02/2017-in-review-a-year-of-transition/.

(2)侵权专利客体的数据分析按照侵权事由(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分类统计,暂未列入其他关涉专利权的诉讼事由(比如专利确权)的案件,数据量总计12388件。

(3)我国专利的客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美国专利类型一般可分为:实用专利(Utility)、再授权(Reissue)、植物专利(Plant)以及设计专利(Design)。

(4)可参看:Unified Patents《2016 Annual Patent Dispute Report》

(5)案由分析中,经去噪过滤后的有效数据量为13188件

(6)法院层级分析中,经去噪过滤后的有效数据量为13210件

(7)Marco, Alan C. and Tesfayesus, Asrat and Toole, Andrew A., Patent Litigation Data from US District Court Electronic Records (1963-2015) (March 2017). USPTO Economic Working Paper No. 2017-06. Available at SSRN: https://ssrn.com/abstract=2942295 or http://dx.doi.org/10.2139/ssrn.2942295

(8)35 U.S. Code § 271 - Infringement of patent

(9)28 U.S. Code § 1338 - Patents, plant variety protection, copyrights, mask works, designs, trademarks, and unfair competition

(10)35 U.S. Code § 145 - Civil action to obtain patent

(11)15 U.S. Code § 1126 -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s

(12) 本图表尊重USPTO元数据,直接以cases.csv文件进行筛选并可视化,实际上图中35:0271与35:271应当为同一项,类似的有35:145与35:0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