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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知识产权打假应“准快狠”

日期:2018-03-29 来源:安徽日报 作者:韩小乔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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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行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这是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成为今年“3·15”的一个亮点。


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取得明显成效。过去5年,仅专利行政执法办案总量就达到19万件,年均增长40%。然而,知识产权保护之路仍然漫长。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朱征夫用“惊心动魄”四个字形容假货产业带给他的震撼。假货层出不穷,和惩戒措施不够“狠”有关,以往我国实行“补偿性赔偿制度”,判罚轻、赔偿少,导致企业违法成本低、消费者维权难度大,难以达到遏制侵权的效果。据中国社科院披露,以专利侵权案件损害赔偿诉讼为例,平均赔偿数额仅为7.96万元。而在一些国家,同类型专利诉讼案件的赔偿额平均高达2940万元。


统筹协调,让知识产权保护更“准”。目前打假难度不断加大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随着打击力度的加大,制假售假团伙反侦查能力和意识也在增强,跨国境、跨平台流窜现象日益严重。精准打假,一方面要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有效开展线上线下打击,另一方面要联合多部门齐抓共管、整合资源、优势互补,综合运用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裁判、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各种保护渠道,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合力。未来,知识产权保护还可以上升到更高层面,顺应电子商务全球化趋势,建立国家间的合作平台和协同维权机制。


提高效率,让维权速度更“快”。互联网领域侵权发生快、隐蔽性强、证据易灭失,执法人员只有雷厉风行、动作迅速、积极取证,才不会给侵权者喘息逃脱的机会。通过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建设,可以实现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的协调联动,缩短周期、提高执法效率,为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目前全国已有19个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应加快扩大规模、优化结构、提升服务。


加重赔偿,让惩戒措施更“狠”。 “惩罚性赔偿”是指由法庭作出的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对具有明显主观恶意的侵权者从严处罚,不仅能对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弥补,也提高了违法成本,有助于发挥法律的惩戒和震慑作用,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首次将这项制度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释放出从严保护知识产权的信号。知识产权侵权赔偿过低也与赔偿额度认定难有关,因此,还要补齐法律法规的“短板”,明确相关标准,以便更好地执法,让侵权者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十九大报告提出,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新时代,要着力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依法加大保护知识产权力度,着力实施“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假货”,让制假售假无处藏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