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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环球资讯|网络文学领域首个诉前禁令获支持;英特尔侵犯专利被判赔9.49亿美元

日期:2022-11-18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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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速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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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最高院发布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2. 网络文学领域首个诉前禁令获法院支持


3. 华为前三季度研发费用超1100亿元


4. 英特尔侵犯专利被判赔偿9.49亿美元


5. 美国司法部起诉世界最大数字藏书馆涉版权欺诈


6. 韩国鼓励半导体技术专利申请优先审查


7. 知名游戏《恋与制作人》被指抄袭


8. 穿刺架引发专利之争


1. 最高院发布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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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人民法院护航新时代”系列新闻发布会的首场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各10件。


反垄断典型案例如下:


1. “驾校联营”横向垄断协议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知民终1722号】——涉横向垄断协议的合同效力认定


2. “无励磁开关专利侵权和解协议”横向垄断协议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知民终1298号】——滥用知识产权行为的反垄断审查


3. “幼儿园”横向垄断协议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知民终2253号】——横向垄断协议实施者违约赔偿请求权的认定


4. “涉沙格列汀片剂药品专利反向支付协议”发明专利侵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知民终388号】——非垄断案由案件中的反垄断审查


5. “延安混凝土企业”合同纠纷及横向垄断协议纠纷案【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陕01知民初509号】——横向垄断协议的损害赔偿计算


6. “涉中超联赛图片”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知民终1790号】——体育赛事商业权利独家授权中的反垄断审查


7. “威海水务集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22)最高法知民终395号】——公用企业限定交易行为的认定及损害赔偿计算


8. “海南消防检测企业横向垄断协议”反垄断行政处罚案【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知行终880号】——反垄断罚款基数“上一年度销售额”的理解


9. “茂名混凝土企业横向垄断协议”反垄断行政处罚案【最高人民法院(2022)最高法知行终29号】——“其他协同行为”的认定以及“上一年度”的理解


10. “惠州市机动车检测行业协会横向垄断协议”反垄断行政处罚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20)粤73行初12号】——行业协会行为的反垄断审查


10件反垄断典型案例呈现4个特点:严厉制裁垄断行为,努力消除和降低垄断行为风险;规范权利行使行为,明确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司法审查规则;聚焦民生热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从公平竞争中获益;依法支持和监督反垄断执法,促进行政执法标准与司法标准协调统一。


反不正当竞争案例如下:


1.“陪伴式”直播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016)京0101民初22016号】——涉直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


2.“不粘锅”商业诋毁纠纷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浙民终250号】——商业诋毁行为的认定


3.“喜剧之王”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20)粤73民终2289号】——作品名称权益的保护


4.“App唤醒策略”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20)沪0115民初87715号】——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


5.“微信抽奖”有奖销售行政处罚案【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2021)苏0509行初44号】——违法有奖销售行为的认定


6.“刷单炒信”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川01民初913号】——“刷单炒信”行为的认定


7.“张百年”仿冒混淆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22)最高法民再4号】——仿冒混淆行为的认定


8.工程图片虚假宣传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22)最高法民再1号】 ——虚假宣传行为的认定


9.“胍基乙酸”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知民终621号】——被许可人保密义务的认定


10.“芯片量产测试系统”侵害技术秘密行为保全措施案【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知民终1646号】——侵害技术秘密案件中行为保全措施的适用


10件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主要体现了加大司法保护力度,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回应社会关切,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强化商业秘密司法保护,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三个特点。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我国要继续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2. 网络文学领域首个诉前禁令获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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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因UC浏览器、神马搜索侵犯阅文旗下热门连载网络文学作品《夜的命名术》信息网络传播权及不正当竞争的相关行为,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发出诉前禁令,责令UC浏览器、神马搜索立即对侵犯《夜的命名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链接采取删除、屏蔽、断链等必要措施。据悉,这是网络文学领域公开的首个诉前禁令。


“诉前禁令”即“诉前行为保全”,是指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在起诉前请求法院作出的制止被控侵权人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侵权行为的命令,以避免权利人的合法利益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失。


根据裁定书(《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琼73行保1号》)显示,阅文享有涉案作品《夜的命名术》在全球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自2021年4月18日上架以来,《夜的命名术》网络热度居高不下,多次获得阅文集团旗下起点读书APP男频月票榜第一名。


《夜的命名术》连载期间,阅文发现UC浏览器、神马搜索存在大量该作品的盗版链接,并在搜索结果中对盗版链接优先进行展示;此外,还提供“阅读模式”等强化盗版阅读的功能,通过设置排行榜、书友圈等对盗版作品及盗版链接进行推荐,助长了盗版内容的传播。阅文多次向UC浏览器、神马搜索发送权利预警函,但函告中的具体盗版链接并未得到处理。为此,阅文于2022年5月20日向法院提出诉前行为保全申请。


法院经审查认为,UC浏览器及其内嵌的神马搜索内含有大量未经申请人许可的涉案作品链接,如不及时制止侵权行为,将影响申请人的市场交易机会,给申请人造成流量降低、收入减少等难以弥补的损害,故依法于2022年5月24日出具诉前行为保全裁定,要求UC浏览器、神马搜索立即对涉嫌侵害《夜的命名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链接采取删除、屏蔽、断链等必要措施。


从阅文提出诉前禁令申请到法院作出裁定,耗时仅4天时间。法院作出裁定后,UC浏览器、神马搜索以“不存在任何侵权行为”“不会给阅文的合法权益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或者造成案件裁决难以执行”等为由向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提交复议申请。经审查,法院认定复议申请理由不成立,依法对原裁定予以维持。


此次网络文学领域首例诉前禁令意义重大,它突破了漫长的诉讼周期限制,及时制止了搜索引擎、浏览器传播盗版内容的侵权行为,对保护权利人的合法利益起到了及时止损、便捷维权的效果,为网络文学版权保护提供了新的思路。


3. 华为前三季度研发费用超11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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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华为在官网发布2022年前三季度经营业绩,前三季度公司实现销售收入4458亿元人民币,主营业务利润率为6.1%。


华为轮值董事长徐直军此前表示:“(前三季度)整体经营结果符合预期,终端业务下行趋势持续放缓,ICT基础设施业务保持了稳定增长。华为将继续吸纳优秀人才,持续投资研发,不断提升产品竞争力,为客户、为社会创造价值。”


据上海清算所报表显示,2022年前三季度,华为实现营收4411.41亿元,净利润为239.27亿元。


另外,华为前三季度研发费用达1105.81亿元,比去年同期的1023.4亿元增加了82.41亿元。据悉,华为近10年累计研发投入已达8450亿元,其中每年在基础研究上的投入超过200亿元。


截止2021年年底,华为在全球的发明专利累计申请量已超过20万件,累计授权量超过11万件,PCT超过6万件。


4. 英特尔侵犯专利被判赔偿9.49亿美元



近日,美国得克萨斯州的一个联邦陪审团表示,英特尔必须向VLSI Technology LLC支付9.488亿美元,因其侵犯了计算机芯片的VLSI专利。


VLSI是一家隶属于软银集团旗下私募股权公司Fortress Investment Group的专利控股公司,在为期6天的审判期间辩称,英特尔的Cascade Lake和Skylake微处理器侵犯了其关于改进数据处理的专利。


11月17日,英特尔表示,VLSI是一家非专利实施主体(NPE,non practicing entity), 俗称“专利流氓”,专门通过诉讼向英特尔等创新企业榨取高额赔偿。英特尔多次被迫为VLSI毫无公道的专利侵权指控进行辩护。他们预计上诉,并对此充满信心,认为该案件是“表明美国专利制度迫切需要改革的众多例子之一”。


5. 美国司法部起诉世界最大数字藏书馆涉版权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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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据布鲁克林联邦法院公开资料显示,美国司法部已对世界最大数字藏书馆Z library俄罗斯运营者提起诉讼,该案被告Anton Napolsky和Valeriia Ermakova因长期经营电子盗版书网站Z library而收到纽约检察官及联邦调查局关于版权欺诈及洗钱的罪行指控,目前尚未定罪。


应美国当局要求,被告二人已于2022年11月3日在阿根廷科尔多瓦被捕。此外,据最新启封的法院扣押令要求,Z library网站也已经被查封。


经查,Z library创建于2009年,作为Library Genesis (Libgen)的一个镜像网站,拥有超过1120万本电子书和近8500万篇文章,虽然无数学者能从中获得海量免费的学术文本和学术期刊文章,却对这个文件共享平台的运营商和商业状态知之甚少。该平台的基础设施由分散在全球的服务器组成,托管着一个超过220TB的数据库,用户可以根据自愿捐赠的数额换取文件下载权限的额度。


但是,该网站因多次未经作者同意上传文件引发版权问题而收到版权保护办公室的投诉,期间因涉及不正当竞争法律诉讼迫使该平台的注册商在2015年、2017年面临大规模网站查封。2022年6月下旬,全国出版联盟在法国通过快速程序发起了一项法律行动,要求该国的网络业务供应商停止提供访问Z library的服务。2022年8月25日,巴黎法院作出了法国的网络业务供应商应该屏蔽Z library的判决,支持了全国出版联盟的主张。该封锁令涵盖全国209个Z library相关域名,包括试图规避封锁令的镜像站点。而除了美国、法国、TikTok对该平台的抵制外,近期,印度也在对Z library等资源共享平台进行版权合法性审查。


6. 韩国鼓励半导体技术专利申请优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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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日,韩国知识产权局宣布启动为期1年的半导体技术专利申请优先审查,半导体技术相关韩国企业、研究机构和大学等通过优先审查,平均2.5个月就可以完成专利审查,预计可以提前10个月左右获得专利授权。


优先审查制度是为了在全球技术霸权竞争加剧的情况下,加强韩国相关半导体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优先审查对象是与半导体技术直接相关的专利申请,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第一,半导体相关专利分类号(CPC)作为主要分类;


第二,申请人是在韩国国内生产半导体相关产品、装置等或正在准备生产的企业;


第三,获得国家研发项目支持的研发机构;


第四,《关于加强和保护国家尖端战略产业竞争力的特别措施法》规定的半导体特色大学或研究生院(包括产学研合作)。


此次措施是在修改专利法和实用新型法施行令的同时,对半导体等对国民经济及国家竞争至关重要的尖端技术提供优先审查支持。根据新规,由韩国知识产权局确定并公布优先审查对象和申请期限,未来将有望扩大至区块链等其他尖端技术领域。


此外,还修订了关于专利和实用新型优先审查申请的通知公告,在半导体等尖端技术优先审查的基础上,区块链技术以及被认为是“创新试制品申请”的企业申请也被指定为优先审查对象。


7. 知名游戏《恋与制作人》被指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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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知名游戏《恋与制作人》被指抄袭漫画《xxxHolic》(中文名《四月一日灵异事件簿》)的图片素材。对此,《恋与制作人》通过官方微博致歉,称已替换各平台已发布资源,要求外包设计公司严肃处理涉事人员,并已向该合作方提起解约流程。如今,外包设计公司被指抄袭的现象并不少见,在音乐、影视等领域也时有发生。如何防范此类侵权风险,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恋与制作人》是一款面向年轻女性用户的以恋爱为主题的角色扮演游戏,于2017年12月发行。公开数据显示,上线不久,《恋与制作人》的月流水就超过1亿元。


对于此次被指抄袭一事,《恋与制作人》在微博中称,在收到相关反馈后,公司第一时间联系了承接制作相关定帧页面的外包设计公司进行核实,立即对有争议的内容进行了删除处理,紧急替换了在各个平台上已经发布的资源。经核查,该定帧页面的设计人员存在使用了他人版权图素的情况。对此,公司已要求外包设计公司严肃处理涉事人员,并已向该合作方提起解约流程。该公司表示将引以为戒,加强对第三方合作公司产出内容的监修管理,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现实中,游戏图片抄袭、音乐专辑封面抄袭、影视剧海报抄袭等问题,都涉及对美术作品或摄影作品的版权侵权,多数使用方或委托方往往采取及时下架、撤回等措施停止侵权,但版权侵权指控所产生的名誉损失往往难以弥补。


优秀的设计能让人眼前一亮,企业应当慎重对待,切莫投机取巧,进行抄袭。


8. 穿刺架引发专利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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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穿刺架是临床中必不可少的医疗器械,为减少患者的不适感,提高产品质量,相关厂商纷纷加强了对该产品的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然而,两家厂商因该产品屡次对簿公堂。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下称最高院)对经方精密医疗(深圳)有限公司(下称经方公司)诉苏州市立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立普公司)等两起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件作出裁定,鉴于经方公司据以发起诉讼的相关专利被宣告无效,对经方公司的起诉予以驳回,一审法院此前作出的立普公司构成侵权的一审判决也予以撤销。


案件情况


经方公司成立于2013年,业务范围主要包括超声介入领域医疗器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涵盖金属穿刺架、一次性穿刺架等。


立普公司是立普医疗品牌的子公司,成立于2011年,在多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子公司,其研发的一次性超声穿刺架、一次性活检针、一次性穿刺针等产品,被全国超200家三甲医院使用。


2018年1月18日,经方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名为“腔内超声介入引导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并于2019年1月22日获得授权(专利号:ZL201820081569.9,下称涉案专利)。


2020年6月,经方公司发现立普公司及其销售商销售的多款型号的一次性超声穿刺架的技术方案与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至4、7、8一致,随后以对方涉嫌构成专利侵权为由,分两案将立普公司及其中一家销售商起诉至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请求判令立普公司停止生产销售被诉侵权产品,两案共同索赔300万元。


法院审理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了上述两起案件。庭审中,立普公司确认被诉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至3、7、8的技术方案相同,但权利要求4中的“限位结构”属于功能性特征,被诉侵权产品的“限位结构”和涉案专利说明书及附图记载的实现相关功能不可缺少的技术特征不同,故不侵犯涉案专利权利要求4。而且,立普公司主张其使用的是现有技术,该技术与2005年4月公开的“引导配合腔内医疗成像设备的针的方法和一次性设备”美国发明专利(专利号:US6884219B1)技术方案一致。因此,立普公司的被诉侵权产品均不构成对涉案专利权的侵犯。


此外,立普公司针对涉案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理由与其提出的不侵权抗辩理由一致。2021年8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在经方公司提交修改的权利要求基础上维持涉案专利有效。


2021年9月14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立普公司关于不侵权抗辩和现有技术抗辩的主张不成立,被诉侵权产品具备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的所有技术特征,落入了涉案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立普公司构成专利侵权。在综合考虑涉案专利类型、市场价值等因素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酌情判定立普公司两案共赔偿经方公司经济损失110万元。


立普公司针对两起案件的一审判决,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的同时,再次对涉案专利提起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并提交了相关证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查后决定,涉案专利仅在修改后的权利要求5的基础上维持有效。之后,最高法院对两起上诉案件作出上述裁定,驳回了经方公司的起诉,撤销了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最高法院在裁定中指出,如果有证据证明宣告该有关权利要求无效的决定被生效的行政判决撤销的,经方公司可以另行提起诉讼。


经方公司发布声明,称该专利纠纷尚未有最终的结果,目前,经方公司已针对涉案专利被宣告无效提起行政诉讼。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之间发生知识产权摩擦非常常见。在这个过程中,企业据以发起维权诉讼的相关专利必须拥有足够稳定的权利基础,经得起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考验,这就要求相关从业者围绕技术研发、专利申请书撰写质量等方面下功夫,以期获得足够稳定的授权专利。


来源:网 络


编辑:李欣欣


审核: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www.ciplawyer.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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