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的版权通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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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版权通知计划准则》是澳大利亚政府打击版权侵权的核心工作,同时还有立法允许权利人获取法院令,迫使网络服务提供商禁止用户访问有盗版链接的网站。
司法部长乔治.布兰迪斯(George Brandis)给网络服务提供商和权利人发送了一封信函,通讯部长马尔科姆.特恩布尔(Malcolm Turnbull)在2014年底呼吁产业制定版权通知计划。信函指出,如果双方不能就实施计划的准则达成一致,政府将自己制定一个准则。经过一系列谈判后,准则最终形成,电信产业机构“通信联盟”将准则提交给了澳大利亚通信和媒体管理局(ACMA)。计划的内容包括在12个月内至多向网络服务提供商的用户(权利人称这些用户涉嫌未经授权下载版权材料)发送3份通知。
虽然网络服务提供商不会披露用户的个人详细信息,除非权利人获得法院令,但当用户在12个月内收到3份通知时,网络服务提供商要为初步调查申请提供便利。但是,ACMA收到的准则是不完整的。准则中缺失的重要内容是,谁将承担与上述计划相关的成本。
网络服务提供商和权利人之间的成本分担是个问题,该问题使得之前的制定版权通知计划的尝试都失败了。有关费用问题的谈判还在继续。
通信联盟的首席执行官约翰.斯坦顿(John Stanton)说:“权利人和网络服务提供商就《版权通知计划准则》草案的商业基础开展的谈判几乎没取得进展。”
“网络服务提供商和权利人在2015年底交换了商业提案,但至今仍未开展实质性的谈判。”斯坦顿说:“我们认为现在权利人的首要工作是,依据去年联邦议会通过的相关立法,与网络服务提供商合作通过法院禁令来屏蔽涉嫌侵权的网站。”
(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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