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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倞
发表于 2024-03-18 14:49:41
[版权]
您好;我们正在开发一个App,主要功能就是收集一些公众号的文章链接,供用户浏览。这个体验跟用手机浏览器打开文章是一样的。我们使用的是公众号文章的原始链接,不做任何修改、也没有使用Rss的爬虫等技术。就是手工筛选上传。同时也标明了作者的名字和头像。不知道这种情况是不是属于侵权,以及有没有继续做下去的必要。现在有点纠结。
您好!
您所开发的APP提供的是深度链接服务(深度链接,是指设链网站所提供的链接服务使得用户在未脱离设链网站页面的情况下,即可获得被链接网站上的内容),根据我国现有法律制度及在先判例,在公众号文章内容不侵权时,您提供的服务不构成侵权;在公众号文章内容侵权时,若您对该侵权行为明知,或在得到著作权人的警告后未及时采取删除、断开连接等技术措施的情况下,则应当承担间接侵权的责任。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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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丁俊雄
发表于 2024-02-21 13:11:08
[版权]
您好!我在youtube的发布自己的影视版权作品被侵权,对方起诉地址是菲律宾国家,我将如何维权。
您好!
您可以直接向YouTube平台举报,要求平台删除侵权作品。或者,若侵权行为给您造成了较大损失,您也可选择向法院起诉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均难以确定或者在境外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根据上述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您可以在中国境内向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设备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侵权之诉进行维权。
在我国境内访问YouTube,需要借助于“翻墙”软件。根据相关在先判例,通过翻墙软件获取的证据通常亦属于合法证据。通过公证,使用“翻墙”软件取得的证据,大多数情况下能得到法院认可。因此,您可以选择中国法院起诉侵权人。但是,由于侵权人处于菲律宾,后续的文书送达以及执行可能存在一定困难。
另外,您也可以选择向菲律宾法院起诉侵权人,但诉讼成本可能较高。
综上,建议您综合考虑侵权行为给您造成的损失、维权成本等因素,合理选择适当的维权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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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钱早
发表于 2024-01-23 11:27:38
[其它]
请问公司A设计了零件,并未申请专利,将其设计图纸交予工厂生产,工厂将其售卖给公司B使用,请问是否侵权?零件的设计图纸是否享有著作权
您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十二项规定: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因此,零件的设计图纸享有著作权。
A公司未就其设计的零件申请专利,则不具有专利权,工厂和B公司不构成专利侵权。
著作权法不保护技术方案和实用功能,因此,工厂将图纸生产成零件的行为不侵犯A公司对设计图纸的著作权。
若A公司对设计图纸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工厂违反双方明确约定或根据交易习惯等默示的保密义务,依照该图纸生产零件并出售给B公司,则工厂侵犯了A公司的商业秘密权。
此外,若A公司与工厂签订的协议中有不得向第三人出售等条款,则工厂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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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王泉
发表于 2024-01-03 12:56:59
[其它]
我家户口在绥滨的来抚远市来15-6年了,想买台出租车能落户吗?有户口限制吗
您好!
我们仅限于解答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民事专业律师或当地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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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张承钊
发表于 2023-12-21 17:28:49
[版权]
您好!我们在1688平台上采购一批带有史迪奇这种迪士尼图案的帆布袋,帆布袋工厂说他们是有迪斯尼授权的。如果帆布袋工厂有迪士尼授权, 我们采购的这批帆布袋再在网上销售侵权不?
您好!
根据权利用尽原则,包含著作权的商品经过著作权人和被许可人以合法的方式销售或转让后,前述主体对该特定商品上的著作权即告穷竭,无权禁止他人在市场上再行销售该产品或直接使用。
因此,您采购有合法授权的史迪奇图案的帆布袋后销售的行为不构成侵权。但建议您仔细核对帆布袋工厂的授权手续,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以避免侵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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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张松
发表于 2023-11-22 09:56:27
[版权]
您好, 关于新概念英语版权问题, 新概念英语作者是路易亚历山大,但是国内有个纸质版的教材, 是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出版的图书 出版的, 就是 那个黄色封面的新概念英语;然后我们是企业, 想做关于 新概念英语的内容做成app,在线学习(内容形式不是纸质版图书的电子版, 内容是关于新概念英语的课文,单词,自己出的习题等等),请问,这种是否对 外研社构成侵权。(外研社内容大概只有课文和插画)
您好!
根据著作权法有关规定,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财产性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自然人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自然人作者死亡后的财产性著作权,由其继承人享有。
具体到您所说的新概念英语版权问题,如贵司欲以app在线发布的形式使用新概念英语的内容,应事先取得原作者路易斯·亚历山大或其继承人的许可,否则,将涉嫌侵犯其对新概念英语享有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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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均难以确定或者在境外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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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十二项规定: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因此,零件的设计图纸享有著作权。
A公司未就其设计的零件申请专利,则不具有专利权,工厂和B公司不构成专利侵权。
著作权法不保护技术方案和实用功能,因此,工厂将图纸生产成零件的行为不侵犯A公司对设计图纸的著作权。
若A公司对设计图纸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工厂违反双方明确约定或根据交易习惯等默示的保密义务,依照该图纸生产零件并出售给B公司,则工厂侵犯了A公司的商业秘密权。
此外,若A公司与工厂签订的协议中有不得向第三人出售等条款,则工厂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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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到您所说的新概念英语版权问题,如贵司欲以app在线发布的形式使用新概念英语的内容,应事先取得原作者路易斯·亚历山大或其继承人的许可,否则,将涉嫌侵犯其对新概念英语享有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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