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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请问我们有客户使用元宝ai生成了一张酒标示意图,想要做定制贴标酒,60瓶,但用途是觉得定制比较有趣,想用来送给亲朋好友,可以保证完全不用于销售。这样的话会有版权问题吗?这种行为合法吗?我们并不知道客户有没有在ai的基础上进行改动,如果完全没有改动或者是自行设计了一部分,这样会有问题吗?
您好!
根据我们了解的最新的官方信息,腾讯元宝用户服务协议(更新于2025年12月6日)中关于知识产权问题明确规定:
“5.1腾讯公司是本服务所依赖的程序、软件、算法、模型等具有知识产权的内容的权利人。本服务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相应的国际条约保护,腾讯公司依法享有上述相关知识产权,但相关权利人依照法律规定应享有的权利除外。腾讯公司在本服务中所使用的“元宝”图标及LOGO等商业标识,其著作权或商标权归腾讯公司所有。”
“5.3您上传至本服务平台的内容以及您使用本服务生成的内容,权利归您或依法享有该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所有,您使用本服务不会对前述内容及本服务生成的内容的权利归属产生影响。请您在使用前述内容时,注意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5.5您应留意,基于本服务生成内容的权利由您自行维护并对其独立判断后使用,如因生成内容的创作、使用产生的问题由您自行处理。”
这意味着,从您客户与腾讯元宝的协议关系看,客户可以主张对该酒标示意图的版权。权属划分明确:腾讯承认客户对生成内容享有权利,这为客户的后续使用提供了依据。
然而,协议5.5条明确,由用户(您的客户)自行承担所有因使用生成内容而产生的法律风险,包括侵犯第三方版权的风险。这是您需要重点关注的风险,因为您客户的AI生成行为可能获得版权议,但该协议也绝不意味着为其酒标设计的合法性提供了任何担保。可能存在“实质性相似”侵犯他人著作权、模仿他人注册商标等风险,且根据该协议需要由您的客户自行负责。
如,北京互联网法院“春风送来了温柔”案原告进行了模型选择、设计提示词、设置参数,并对初次生成的图片进行了多次调整和修正,这一过程体现了其审美选择和个性判断,被认定为作品,享有版权。
再如,苏州中院“透明蝴蝶椅子图片”案原告未能提供创作过程的原始记录(如提示词、参数调整流程),无法证明其对最终图片的生成有足够的创造性控制和个人选择,不认定为作品,无版权。
另外元宝用户协议中并未区分商业或非商业用途。因此,客户“仅用于赠送”的保证,不影响其根据协议需自行处理侵权问题的根本义务。
作为受托生产方,您可以通过在合同中加入“知识产权声明与保证”条款来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如,要求对方书面声明其对提供的酒标设计拥有合法权利或已获授权,并保证该设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明确约定,如因酒标设计引发任何知识产权纠纷,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均由对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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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梅 其他
你好,关于“上海某发展有限公司诉上海某传媒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案含判决书”这篇文章中的附件判决书要如何查看,在网页中无法点开查看,期待您的回复
您好!
“上海麦克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上海新创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二审判决书”是“上海某发展有限公司诉上海某传媒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案含判决书”该文章的判决书原文,您直接点击加粗字体即可查看判决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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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遵守 版权
电子商务平台中“盗图”行为性质的认定
您好!
在电子商务中,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他人的图片(即“盗图”),是常见的侵权行为。其性质认定主要取决于图片本身及使用行为的具体情况,通常涉及著作权侵权、不正当竞争或肖像权侵权等不同法律路径。
如果图片构成“作品”,具有独创性,未经许可使用他人原创的、具有美感和创意的商品展示图,构成著作权侵权;
如果双方存在竞争关系,图片本身独创性不足,不构成作品,但批量复制盗用他人图片仍构成不正当竞争;
如果图片本身包含了可识别的自然人肖像,盗图者未经许可将该肖像用于商业营利活动,还构成肖像权侵权。
侵权者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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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版权
音乐版权归属,职务作品和非职务作品
叶狄 专利
中国企业在哈萨克斯坦可以申请专利吗 企业在哈萨克斯坦已经建场完毕
也可以在哈萨克斯坦用中国的专利吗
您好!
中国企业可以在哈萨克斯坦申请专利。但是(1)如想要在哈萨克斯坦使用自己的中国专利,须注意:
根据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原则,您在中国的专利权无法自动在哈萨克斯坦受到保护;
如果未在哈萨克斯坦申请专利就直接使用该技术进行生产,您的技术将无法在当地获得法律保护;
若该技术已被他人在哈国申请专利,您的使用行为还可能构成侵权。您需自行查看哈萨克斯坦相关专利的登记情况。
(2)如想要在哈萨克斯坦使用别人在中国的专利技术,您须自行在哈萨克斯坦的官方数据库中进行检索,确认该技术在当地确实处于公有领域或无人拥有权利,且该产品进入中国即侵犯中国专利权。
另,将产品出口回中国,本质涉及技术的跨境转移。根据规定,您需要重点评估从中国应用到哈萨克斯坦分公司的技术是否受到出口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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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女士 版权
著作权侵权:法院判决书确认版权归属后,,侵权方恶意侵权、丑化原作并大肆发行,参加展览及评奖
鹿驰 版权
2024年10月到12月,我在咸鱼售卖b站up主我叫瑞思拜的英语资料,总共卖出29份,对方一份资料卖20元,我的价格是5~6元,我卖收益100元左右。今年遭到起诉,11月27日在长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对方要求赔付1w元,我现在不知要如何处理。
您好!
对于网课、电子资料等数字作品,你购买后获得的仅仅是个人使用的许可,并不拥有复制和再传播的权利。你在闲鱼上转卖的行为,实际上侵犯了权利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建议您立即停止侵权,主动联系对方,尝试庭前和解。鉴于你获利仅100元左右,对方索赔1万元悬殊巨大,诉讼对双方都有一定的成本,原告可能愿意接受一个更合理的赔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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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商标
我们公司名称被起诉,曼松
您好!
您可以来电或来信介绍具体情况,我们的商标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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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胡 版权
我们老师让我们做一个关于知识产权的小论文有什么推荐的议题吗
周芳娴 其他
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涉人工智能典型案例,含部分判决书,这篇文章中案例3-8的判决文书查询不到,请问是未公开吗?
您好!
“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涉人工智能典型案例,含部分判决书”这篇文章中案例3-8的判决书,目前暂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发布。若后续相关判决书公开发布,我们将第一时间上传至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确保信息及时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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