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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速览
1. “潘婷3分钟奇迹”商标引发争议
2. 出版商向欧盟举报谷歌AI概览功能
3. “文心一言”AI商品名称权益保护案
4. 巴西法院裁决比亚迪汽车停止使用4G功能
5. 思摩尔旗下品牌CCELL在美遭反垄断诉讼
6. 谷歌在韩推出YouTube视频独立订阅服务,获KFTC临时同意令
7. 苹果与信用卡组织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1. “潘婷3分钟奇迹”商标引发争议
近日,“潘婷3分钟奇迹”商标引起了公众的讨论。消费者在超市购买“潘婷3分钟奇迹”发膜、洗发水系列产品中,发现在产品背面标注“潘婷3分钟奇迹”是注册商标,不代表产品的功效。
宝洁公司(潘婷母公司)于2020年3月21日成功注册“潘婷三分钟奇迹”商标。“分钟奇迹”、“三分钟奇迹”、“潘婷3秒奇迹”等商标均被驳回,“3 Minute Miracle”商标在1994年已申请注册,但中文商标是近几年完成注册的。潘婷客服及负责人称,商标在包装和电商页面清晰标注,不存在隐瞒。
商标名与功效语捆绑,诱导消费者将商标联想为功效,违反《广告法》第4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企业利用商标制度的描述性豁免,将营销话术转化为合法标识,规避了相关部门对功效的审核,削弱消费者知情权。
“潘婷3分钟奇迹”商标争议,揭示了商业标识保护与消费者知情权之间的冲突。虽然法律赋予了企业命名自由,但企业将描述性词汇注册为商标后,通过包装设计、宣传话术刻意强化功效暗示,实则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信息真实义务”的规定。企业应注意,“商标文字游戏”只能带来短期收益,后续可能会遭到商誉贬损和法律追责的反噬。
2. 出版商向欧盟举报谷歌AI概览功能
2025年6月30日,独立出版商联盟向欧盟委员会提交了一份反垄断投诉,指控谷歌的AI概览(AI Overviews)功能滥用其在在线搜索市场的主导地位。
谷歌AI概览功能于2024年5月推出,当用户进行搜索时,该功能会在普通搜索引擎结果页面的顶部显示由AI整理的摘要,而非传统的网页链接。目前该功能已在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推出,今年5月起开始加入广告。
出版商称谷歌核心搜索引擎服务滥用网络内容为AI概览提供素材,导致出版商的流量、读者群和收入损失。因为AI概览将出版商的内容生成摘要展示在顶部,使得原创新闻内容处于竞争劣势。此外,出版商若想保留在谷歌通用搜索结果中的展示资格,就无法选择拒绝其内容被谷歌抓取用于AI大语言模型训练或生成摘要。
数字情报公司Comparable Web的研究显示,自AI概览功能推出以来,美国前50大新闻网站中有37家的流量同比下降。另一份报告发现,与新闻相关的搜索中,“零点击”搜索(即用户不点击进入新闻网站)的比例从2024年5月的56%跃升至2025年5月的69%。
谷歌发言人表示,搜索中的新AI体验能激发用户提出更多问题,从而为内容和企业创造更多被发现的新机会。同时,网站流量增减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季节性需求、用户兴趣以及搜索算法的常规更新,许多关于搜索流量的指控基于不完整且有偏差的数据。
此次投诉的共同签署方还包括数字广告商和出版商组成的“开放网络运动”(非营利组织),以及倡导科技公平的英国非营利组织Foxglove Legal Community Interest Company。它们认为,为防止对市场竞争造成严重且不可逆的损害,并保障新闻的可获取性,实施临时措施是必要的。英国竞争与市场管理局也已确认收到该投诉。
后续进展,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将持续关注。
3. “文心一言”AI商品名称权益保护案
近日,重庆高院发布了涉及AI商品名称权益保护案,是一起因公司注册使用他人AI产品名称引发的不正当竞争纠纷。
原告为国内某知名互联网企业,该公司开发并运营了“文心一言”AI产品。被告为某言公司,其注册名称中完整包含“文心一言”文字,经营范围包括互联网信息服务等,出资股东为向某、张某。
此前,2023年2月7日上午,多家网络媒体报道了原告公司将其AI项目名称确定为“文心一言”,随后该公司实际开发并运营了“文心一言”AI产品。而被告某言公司于当日17时27分申请登记注册,将“文心一言”作为企业字号。某言公司在存续期间还备案运营了16个名称包含“文心”文字的网站。案件审理过程中,某言公司进行了简易注销,相关网站也停止运营。
原告认为“文心一言”属于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某言公司注册并使用该名称构成不正当竞争,且其公司股东向某、张某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将公司简易注销,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故起诉要求被告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100万元。
重庆法院审理后认为,“文心一言”用于AI产品命名具有区分商品来源的显著性特征,且在某言公司企业字号确定之前已构成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某言公司将其注册为企业字号并运营相关网站,容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其与原告公司存在特定联系,构成不正当竞争。
考虑到“文心一言”的知名度、AI领域应依法严格保护以及某言公司备案运营的网站并未直接使用“文心一言”文字等因素,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3万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该案判决现已生效。
我们认为, 企业应当秉持诚信经营的原则,试图通过“搭便车”走捷径,结果只会适得其反。
4. 巴西法院裁决比亚迪汽车停止使用4G功能
日本专利运营公司IP Bridge(一家专注于通信技术标准必要专利管理的非实体机构)通过收购专利向企业收取专利许可费。
IP Bridge于2025年7月初向巴西里约热内卢第一商业法院提起比亚迪侵权诉讼。明确主张比亚迪侵犯其4G通信技术专利,指出比亚迪在巴西销售的电动汽车搭载的4G通信技术未获授权直接使用。IP Bridge强调全球85%车企已支付专利许可费,比亚迪却拒绝付费,构成对合规车企的不公平竞争。IP Bridge指出,比亚迪在巴西销量激增(2025年上半年超5万辆),若不立即采取措施将导致专利价值持续贬损,还可能导致损失难以追偿。
巴西法院对于知识产权侵权采取高风险推定原则,即使侵权未完全坐实,也可先行禁令。2025年7月11日,巴西里约热内卢第一商业法院发布裁决,法院认定比亚迪是“巴西唯一未支付专利费的车企”,存在侵权高风险。故要求比亚迪在收到传票后5日内停售含4G功能的电动汽车,否则每日罚2万雷亚尔(约3.5万人民币),累计上限60万雷亚尔(约10.5万美元)。在10天内提交已售车辆数据、销售额以及技术整改方案。
比亚迪称未收到正式通知,争取延缓执行的时间,对专利的有效性和禁令的合理性提出质疑。后续进展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将持续关注。
5. 思摩尔旗下品牌CCELL在美遭反垄断诉讼
近日,思摩尔国际(SMOORE)旗下品牌CCELL在美国面临反垄断诉讼。思摩尔国际是全球最大电子雾化设备制造商,总部位于深圳,其市占率超20%。CCELL是思摩尔旗下核心品牌,主打陶瓷芯雾化技术,主要客户包括JUUL、NJOY等美国电子烟品牌。
上述案件是由位于亚利桑那州的大麻零售商Earth’s Healing Inc. 在加利福尼亚联邦法院提起诉讼。起诉状声称,思摩尔及其分销商达成互不竞争的协议,实施最低价格约定,并利用专利诉讼打压竞争对手。
思摩尔与相关零售商已历经多年法律交锋。首个对思摩尔涉嫌垄断行为提出反诉的是Next Level Ventures LLC(ACTIVE,一家成立于2013年的美国风险投资公司,总部位于艾奥瓦州得梅因市,专注于为高增长潜力的初创企业提供资本支持和战略资源),其总裁迈克尔・布罗斯加特近日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原告关于操纵价格的指控并不令人意外。ACTIVE 是首个让思摩尔为其反竞争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的一方,初步的专家损失分析显示,由于思摩尔在大麻电子烟市场的非法行为,ACTIVE有权获得近2亿美元的赔偿。集体诉讼的原告可能应得的金额甚至更高。”
此前,在2021年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的一起案件中,思摩尔指控多家美国电子烟公司侵犯其专利权。许多小型企业因高昂的诉讼成本被迫退出市场,但国际贸易委员会最终作出了对思摩尔不利的裁决,认定其至少一项核心专利无效。
尽管上述裁决已作出,之后,思摩尔仍继续对竞争对手提起诉讼,同时与分销商维持限制性定价协议。本次的反垄断诉讼中称,这些行为导致大麻品牌方和消费者的成本上升,限制了人们获取价格合理的电子烟技术。
我们认为,这起诉讼标志着大麻电子烟硬件领域持续的反垄断纠纷升级。若该案原告胜诉,可能会重塑该领域的竞争格局,并为市场引入更多替代选择。
6. 谷歌在韩推出YouTube Lite,获KFTC临时同意令
谷歌在韩国仅提供YouTube Premium(无广告视频+音乐服务,月费14900韩元)和YouTube Music Premium(独立音乐服务)两种订阅模式。目前,韩国YouTube月活跃用户达4600万(占韩国人口近90%),形成绝对市场支配地位,挤压本土音乐平台(如Genie、Melon)生存空间。YouTube Music 凭借搭售策略,月活跃用户从2021年的334万用户升至2023年的740万,同一时期,韩国领先的音乐媒体平台Melon用户数从869万下降到728万。
2023年2月,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KFTC)对谷歌启动反垄断调查,指控谷歌搭售行为违反韩国《垄断规制与公平交易法》。谷歌强制消费者为视频服务支付音乐服务费用的搭售行为,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削弱本土平台定价能力(Melon月费10900韩元,比YouTube Music 高出8690韩元),破坏市场公平竞争。
针对KFTC的调查,2025年5月,谷歌主动推出独立视频订阅服务的方案(YouTube Premium Lite,安卓用户月费8500韩元,iOS用户月费10900韩元。注:iOS定价更高因苹果应用内有支付抽成机制),仅提供无广告视频观看功能,不包含YouTube Music 音乐服务、离线下载及后台播放等权益。承诺新旧套餐上线至少一年内不涨价;面向新用户和降级至Lite的现有用户,提供两个月免费试用;投入150亿扶持韩国本土音乐。
2025年7月15日,KFTC对谷歌提出的方案发布临时同意令并公示,在未来30天(至8月14日)征求公众及利益相关方意见,最终决议通过后要求谷歌在90天内执行新的方案及承诺。若谷歌未履行承诺,每日罚款200万韩元。
7. 苹果与信用卡组织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近年,苹果公司与信用卡组织(Visa、万事达)因支付业务合作多次被指控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引发监管机构的调查和诉讼。7月11日,此前由美国酒品经销商 Mirage Wine and Spirits 发起的集体诉讼结案,法官以“缺乏直接证据证明苹果曾计划开发开放式支付系统” 为由驳回诉讼,但强调原告仍可上诉。
2023年,美国酒品经销商 Mirage Wine and Spirits 发起集体诉讼,指控苹果与Visa、万事达合谋垄断销售点支付服务,通过抽成协议和NFC 接口封锁抬高交易成本。
诉讼称:苹果从美国所有信用卡交易中抽取 0.15% 的分成,并从每笔借记卡交易中额外收取 0.5 美分,其表示这一分成模式是信用卡组织向苹果支付的 “现金贿赂”,以换取 Apple Pay 对其支付网络的独家依赖;并且苹果拒绝向第三方开发者开放 iPhone 的 NFC 芯片,导致 Apple Pay 成为唯一可用的非接触式移动支付平台,削弱了竞争对手的市场机会。
尽管本案因证据不足被驳回,但其他国家的监管行动已迫使苹果做出实质性让步。例如,今年6月,荷兰法院认定苹果在约会应用分发市场滥用支配地位,强制使用 Apple Pay 支付系统并收取高额佣金,处以 5000 万欧元罚款。
我们认为,未来苹果可能需要在维持其生态控制权与满足反垄断要求之间找到新的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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