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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电正极材料专利战

日期:2023-03-23 来源:企业专利观察 作者:陆雨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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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1日,科创板上市公司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容百科技”,688005. SH)发布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2023年3月,优美科主动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原告撤诉申请》, 请求法院准许其撤回本案起诉,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同意裁定。容百科技表示已于近日收到《民事裁定书》(案号:[2021]浙 02 知民初 328 号),裁定结果显示,准许 优美科撤回起诉并要求其负担案件受理费。


公告显示,2021年6月,优美科以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为由起诉容百科技及湖北容百,称容百科技及湖北容百S85E型产品技术特征与其申请号为ZL201580030857.0号发明专利。


该专利涉及“具有优异的硬度强度的正极材料”,优美科请求法院判决容百科技赔偿经济损失1.065亿元,以及支付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费用1.459亿元,以及为制止侵权的合理费用9.6万元,总计约2.524亿元。


这起案件涉及三元材料镍钴锰酸锂NCM811系产品,也是容百科技的主力产线,一旦侵权成立,容百科技或将付出巨额赔偿。


在此之前,优美科与容百科技另一场专利纠纷中,涉及NCM622系产品S6503,索赔6000万元。


容百科技在针对这两起诉讼涉案专利的无效请求中,表现并不理想,优美科的专利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理后,主要的权利要求均处于有效状态。


但是在2021年9月,宁波中院针对NCM622系的侵权判决中,认定容百科技不侵权。根据容百科技公告显示,法院依据的是由浙江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书》,认为S6503产品不存在原告涉案专利权利要求所含的技术特征。


在此次NCM811案的审理过程中,优美科之所以主动撤诉,应该也与审理中,第三方鉴定机构的侵权鉴定结果有关。


公告显示,宁波中院委托北京国创鼎诚 知识产权应用技术研究院开展材料鉴定,鉴定结果显示:


容百科技S85E型产品的x值和BET比表面积值与尤米科尔申请号为 201580030857.0号发明专利的技术特征均不相同,产品相关参数均未落入申请号为201580030857.0号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

因此,2023年2月3日,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书(国创鉴定[2022]知鉴字第432号),鉴定结果显示容百科技S85E型产品并未侵权。


可以看出,容百科技在中国的两次“脱险”,都有赖于鉴定机构的侵权鉴定结果,但是对于优美科的中国专利有效性,并未撼动。


不过,去年12月27日,容百科技发布公告显示,这件NCM811中国专利ZL201580030857.0的韩国同族专利KR101821530B1,经韩国专利局审查,宣告该韩国专利无效。这或许也是本案出现转机的关键因素之一。


因此,优美科此次虽然主动撤诉,未来是否会再卷土重来,利用新的专利对容百科技发起诉讼,还未可知。


不过,优美科在对容百科技发起专利诉讼后,在去年8月,也对正极材料另一个巨头当升科技发起了专利诉讼,并索赔1.1亿元。在这起诉讼中,使用的就是不同于容百科技的专利。


不知是否是优美科试图在向中国正极材料推进专利许可计划时并不顺利,近日,LG化学公开表示,要推进其正极材料的专利许可计划,并明确提议将其高镍正极材料专利授权给中国正极材料供应商。


这是否是国外企业之间的联纵应对中国正极材料企业?


所以,此次优美科主动退出,是意味着国外正极材料厂商真的是放弃了中国市场许可,还是在酝酿更大规模的再次“反扑”,值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