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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工作何时终止?

日期:2011-06-08 来源: 作者:admin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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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不仅是一项法律性很强而且技术性也很强的工作。因为一项发明创造问世后,从申请专利到取得专利权,实施专利以及解决有可能出现的专利纠纷是一个很长的过程,特别是其中的发明专利。所以很自然地要提出委托专利代理后,代理工作何时终止的问题。

在专利代理委托书中,代理人和委托人双方就代理工作的具体内容要进行约定,所以代理工作的终止应当是在完成代理委托书中约定的代理事项之后。例如,委托书中约定代为办理名称为某某的发明创造申请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以及在专利权有效期内的全部专利事宜。显然这项委托代理不是办完申请或者申请人拿到专利证书未终止。专利委托的有效期应截止到专利权终止前,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簿上记载的时间和公告为准。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委托代理是单方的法律行为,委托人有权撤销代理,代理人也有权辞去代理。另外,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原因均可能导致专利代理的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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