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刊社在收到作者的文章后,享有哪些权利?还有哪些义务要履行? 日期:2009-05-05 来源: 作者:孙昊亮 浏览量: 字号: 分享到: 报刊社在收到作者的文章后,首先享有决定是否采稿、将作品进行发表的权利;其次,在采稿之后享有进行文字修改的法定修改权。如果报刊社决定采稿的,应该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支付给作者一定的报酬,还应该根据作者的署名方式进行署名,并不得对作品进行实质性的修改。 << 1 >> 上一页 1/1 下一页 共1条记录 上一篇: 报刊将作者的文章公开发表后,这时的原文章作者享有哪些权利?这时的报刊社又享有哪些权利?报刊社自己的记者编辑所写的文章发表后,其权利与社外作者有何不同? 下一篇: 报刊投稿作者的文章投到报刊社以后,意味着他们放弃了哪些权利,获得了哪些权利? 相关文章 本文暂无相关文章!
报刊社在收到作者的文章后,首先享有决定是否采稿、将作品进行发表的权利;其次,在采稿之后享有进行文字修改的法定修改权。如果报刊社决定采稿的,应该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支付给作者一定的报酬,还应该根据作者的署名方式进行署名,并不得对作品进行实质性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