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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报:知识产权交易走进"高铁时代"

日期:2010-03-26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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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3日,《国际金融报》记者连线远在芝加哥的美中商业协会副会长、美中知识产权交易所吴高林先生,就技术转让等知识产权交易等问题对他进行了专访。吴高林向记者透露,将于5月访问中国,准备在中国选择合作伙伴、选址建设新型的知识产权交易所,推广划时代的知识产权股份化交易模式。
  知识产权收益惊人
  吴高林指出,自工业化革命之后到信息时代的今天,公司资产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无形资产,如专利、发明、商标和版权等无形的知识产权变得更有价值了。“在信息时代,一个真正有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的企业,它一定有丰富的知识产权,而且他的知识产权许可权收益也是惊人的。”他说。
  他告诉记者,美国德勒公司估计,2009年北美市场技术专利许可权收入已经超过5000亿美元;美国高通公司每季度保持4亿美元的许可权交易记录,年交易量为12亿美元,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
  搭建知识产权交易平台
  虽然找不到知识产权在中国的总交易量,但是作为知识产权内容之一的技术成果转让是有据可查的。国家科学技术部发展计划司于2009年6月19日发布报告显示,2008年全国技术市场交易成交技术合同总金额2665.2亿元,同比增长19.71%,高于1996年-2008年全国技术市场成交总金额的平均增速19.37%。“因为缺乏全国性的统计,据保守估计,知识产权每年交易的总量也可以达到人民币1万亿元。”吴高林表示,中国的知识产权市场是广大的。
  “但是,中国国内交易机构普遍存在定位和服务对象不清、交易方式单一、知识产权价值评估难、成果转化率低、保护和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严重影响和制约了产权交易市场功能作用的发挥。”吴高林说,“行政干预很难彻底解决知识产权交易中的问题,只有在知识产权的交易中引进新的市场交易机制及创新补偿机制,才能真正提高成果转化率和交易量,促进知识产权有序发展,为知识产权的买卖双方提供一个便利的平台。”
  知识产权股份化交易
  对此,吴高林提出了知识产权股份化交易概念,即知识产权化、产权资本化、资本证券化。
  “我提出了股许可权的概念,在欧美和中国各地推广,并且已经在美国芝加哥成功运行了3年。”吴高林介绍说,股许可权方案类似于股票交易所的原始股市场,交易所与IP(知识产权)持有者签订协议,使交易所拥有知识产权或成为IP持有者权利的总代理商,IP持有者把产权或独家许可权转让给交易所后,交易所办理知识产权非独有许可权股份的发行并监督许可权的交易。(国际金融报 记者 朱胜利 实习生 王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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