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注册口号商标 “There's an app for that”
字号:
该商标由苹果公司在去年12月4日提出,内容描述包括“通过互联网和其他计算机和电子通讯网络提供的计算机软件零售商店服务、在手持式移动数字电子设备和其它消费电子产品中运行的软件零售商店服务”。
-
上一篇:
-
下一篇:
- 涉“人脸识别”发明专利确权案
- 苹果奥森“人脸识别”专利无效纠纷案行政二审判决书
- 苹果请求美国上诉法院撤销苹果手表的进口禁令
- 苹果和谷歌挑战美国专利审查政策再次败诉
- 谷歌、苹果和Meta涉嫌违反守门人义务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