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0160652
010-52852558
| |EN
首页 > 国际知产 > 其他 > 网络知产
  • 13910160652
  • ciplawyer@163.com

澳大利亚《数据保留法案》中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规定模糊

日期:2015-10-23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作者: 浏览量:
字号:
        通信联盟的调查显示,一些电信服务提供商并不明白近日生效的《数据保留法案》要求他们保留什么数据。 

        法案规定,电信和网络服务提供商必须将一系列的用户数据保留两年。 

        调查收到了63家服务提供商的反馈。其中23家并不确定他们了解应保留和加密什么数据或新法要求将数据保留多久。 

        19家服务提供商只是在某种程度上确定他们了解法案的要求。 

        调查还发现63家服务提供商中只有10家准备好按要求保留并加密数据,而无需提交数据保留实施计划。 

        同时,58%的受访者说他们已提交数据保留实施计划。 

        58%的提供商估计他们遵守法案的一次性启动成本为1万美元至25万美元。 

        另外24%的提供商说它们的启动成本将超过25万美元。 

        61%的服务提供商申请免除一些保留或加密要求。但是,澳大利亚司法部通信获取协调官只批准了5%的免除要求。 

        在评论这些结果时,通信联盟的首席执行官约翰.斯坦顿(John Stanton)说,如果产业要遵守新法,所有利益相关者将面临艰巨的挑战。 

        他说:“当立法生效时,许多服务提供商不会遵守法律,这并不足为奇——这主要是因为他们仍然在等待政府批准他们的实施计划。” 

        斯坦顿说,所有的电信服务提供商仍在等待政府关于如何分配13130万美元的消息,这笔钱被承诺用于资助一部分的启动成本。 

        他说:“政府已表明其将在未来数周咨询产业界,讨论如何分配这笔补助金,这是一项紧迫的任务,因为服务提供商现在要做投资决定,但不知道需要支出多少。” 

        斯坦顿说政府的责任是与产业界开展建设性合作,而不是在未来数月匆忙实施新法。这有助于提供商认可对产业界而言非常具有挑战并且有点混乱的关税。 

        互联网澳大利亚组织要求澳联邦政府审查《数据保留法案》,说存在安全问题,费用问题也需说明。(编译自computerworld.com.a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