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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手设计的戒指是否受著作权保护?

日期:2023-05-23 来源:北京西城法院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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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原告张某(化名)是一名独立珠宝设计师,某天逛商场的时候发现,某知名首饰品牌公司销售的一款“素圈3D硬金戒指”与其设计的硬金戒指高度相似,抄袭了自己的设计。于是,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该知名首饰品牌公司承担侵犯著作权的责任。张某主张,其设计的硬金指环,是黄金圆环形带曲度的素圈戒指,其有独特的设计理念“虫洞、时空隧道”。被告的戒指与自己的设计相似,侵害了自己的著作权。


设计理念能不能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单纯的设计理念属于思想范畴,不是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只有当创作者的创意凝结在具体的表达上,才能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在案件中,原告主张自己设计的戒指立起来看,侧面会产生一个♾️符号的视觉效果,是“虫洞、时空隧道”的独特设计理念,但是由于原告设计的戒指是一个素圈黄金色圆环戒指,戒指表面没有雕刻花纹或其他镶嵌设计,其他人是无法直观感受到“虫洞、时空隧道”等设计理念,也就是创作理念并未以可感知的方式具体固定体现在载体之上形成表达,故该设计理念属于思想范畴,不是著作权法所保护的对象。


如何判断一个饰品能否构成美术作品,从而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是否存在独创性表达是这个饰品能不能作为美术作品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关键。首饰作品要成为美术作品,仅靠设计理念还远远不够,设计理念只是设计师的创作思路,还必须把创作思路体现在首饰这个载体之上,让其他人能够感受到设计师的创作理念和作品的艺术性之美。著作权法保护的是表达,思想和表达的区分需要让创作思路体现在载体上。


同时,戒指这种实用艺术品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必须具备条件,那就是剥离或改动著作权法保护的艺术性的部分时,戒指本身的实用功能不会受到影响。在案件中,原告就其设计的素圈3D硬金指环的独特艺术性还主张了素圈空心带曲度3D硬金戒指,一端较粗一端较细;在圆形空心的结构中,有两个对称的小孔。


法院经过审理查明,3D硬金首饰在工艺上如果是镂空工艺的饰品,必须存在两个相对应位置的孔洞,这两个孔洞叫做“对流孔”,其作用在于清理内部金属实现镂空,而且如果是粗细不一的首饰的对流孔的最佳位置也应当在最粗和最细的对应位置上。如果我们剥离改动艺术性的部分,也就是剥离或者改动对流孔的话,那么实际上3D硬金镂空戒指的功能是完全无法实现的,所以最终法院认定这部分也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内容。


戒指是带有曲度,那么这里的曲度是否属于独创的艺术性呢?


曲度确实是戒指设计中最大的艺术美。但是带曲度的戒指,实际上在原告设计之前很早就有了,目前市面上也非常流行,被称为“莫比乌斯环”,已经属于首饰设计中公众皆知的部分。作为后来的设计师,如果自己的设计要具有独创性,单单让戒指存在曲度,是不够的,还必须让曲度存在确定性,尽可能做到设计的首饰的曲度是在某个点位固定存在特殊性。在案件中,原告设计的戒指曲度无法固定,每一次倒模成型后的戒指的曲率都可能出现不同,变成一个概率性事件,因此这个曲度也不能成为原告设计的独创性表达,也没有获得法院的支持。


戒指作为首饰的一种,体现出一定的艺术性。首饰是一类具有实用功能并且具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品,也被称为实用艺术品。审美意义是著作权法所要保护的内容,也称为独创性的表达,而实用功能则是属于实用艺术品必备的工艺等内容,在著作权法上属于“思想”的范畴,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另外,首饰这样的实用艺术品,如果要作为美术作品来保护的话,还有一个必要条件,就是实用功能必须与艺术性能够相分离,也就是说,即使剥离或者改动实用艺术品中的艺术性,不会导致其实用功能的实质丧失。


西法号提示


像戒指一类的首饰要作为美术作品获得著作权保护是有条件的。必须要具备的独创性表达,建议在设计时的时候要将自己的设计理念落到实处、落到表达上;对于制作工艺的部分,在保持工艺必须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创新能力;至于已经进入公众皆知的领域部分,可以选择增加设计者的独创性设计,尤其是细节设计方面,成败可能就在这“一寸一毫”之间。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首饰作品的著作权,进一步提升首饰中的创新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