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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飙》解说短视频被诉侵权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日期:2023-12-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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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3)湘 0105 民初 1835 号


当事人


原告: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


原告:湖南爱奇艺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上海幻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审理经过


原告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爱奇艺公司”)、湖南爱奇艺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爱奇艺公司”)与被告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宽娱公司”)、上海幻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幻电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2月2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北京爱奇艺公司、湖南爱奇艺公司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高*,被告宽娱公司、幻电公司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潘**、银*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


原告北京爱奇艺公司、湖南爱奇艺公司共同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在“哔哩哔哩”网站(域名:bilibili.com)及“哔哩哔哩”应用程序传播侵犯作品《狂飙》著作权的内容;2.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通过“哔哩哔哩”网站(域名:bilibili.com)及“哔哩哔哩”应用程序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3.判令两被告在“哔哩哔哩”相关页面、“哔哩哔哩”应用程序首页,连续15日刊登声明(内容需经法院审核)以消除影响;4.判令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90万元、合理开支8万元,共计98万元。事实与理由:一、原告针对《狂飙》享有著作权以及竞争利益,系本案适格原告。原告北京爱奇艺公司系网络视频平台爱奇艺网站及客户端(以下简称“爱奇艺平台”)的经营者。爱奇艺秉承“悦享品质”的品牌口号,为用户提供丰富、高清、流畅的专业视频体验,积极推动产品、技术、内容、营销等全方位创新。海量优质的影视节目资源是爱奇艺平台的竞争优势之一。爱奇艺平台中大量作品为全网独播内容,供爱奇艺会员用户专享。《狂飙》是爱奇艺平台独播作品。涉案作品的豆瓣评分高达9.1分,近50万参与评分。截至2月1日晚,涉案作品收官,剧集上线播出19天,暂列2023年电视剧正片播放表现第一,连续13天灯塔全网剧集正片播放市占日冠。正片有效播放市场占有率超过60%,以11800的热度值刷新爱奇艺热度值新纪录,连续18天居爱奇艺热度日冠,成为抖音剧集热度榜周冠军。新浪微博#狂飙#话题累计阅读次数42.5亿,讨论次数78.7万,#狂飙大结局#话题累计阅读次数13.3亿,讨论次数19.8万。原告为涉案作品的著作权人,涉案作品所产生的巨大热度以及由此产生的竞争利益受法律保护并由原告享有。二、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著作权,损害了原告的正当竞争利益,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相关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涉案账号“立羽澄”(UID:66122029)在《狂飙》热播期间连续发布侵权视频。自作品《狂飙》首播之日起,随着爱奇艺平台的首播剧集更新,涉案账号在短时间内便发布针对最新剧集的侵权视频。截至作品《狂飙》首播完结之日,已发布侵权视频多达35个,涉案侵权视频位于热门排行榜中并且由两被告在其运营的“哔哩哔哩”网站和应用程序首页向用户推荐传播。截至原告提起诉讼时,涉案的单个视频播放量已高达77.5万,涉案账号设置的侵权视频合集的播放量高达1247.7万。涉案侵权视频为对《狂飙》的“一口气解说”,单个视频时长较长,涉案视频合集的总时长近8小时。涉案视频并非出于介绍或评论的目的,而是为了迎合用户在短时间内获悉剧情、主要画面内容的需求。涉案侵权视频并非向公众提供保留剧情悬念的推介、宣传信息,而是大量引用涉案作品的内容,涵盖了涉案作品的主要剧情和关键画面,实质呈现涉案作品的具体表达,公众可通过涉案侵权视频快捷地获悉涉案剧集的关键画面、主要情节,一般情况下难以激发观众进一步观影的兴趣,不具备符合权利人利益需求的观影效果,已经对涉案作品起到了实质性替代作用,影响了涉案作品的正常使用。同时,由于替代效应的发生,本应由用户前往原告网站支付VIP会员费用观看的剧集、本应由原告享有的相应市场份额,将被涉案侵权视频以及涉案平台所占据。因此,涉案视频不属于合理使用,侵害了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著作权。被告宽娱公司和幻电公司共同运营“哔哩哔哩”网站(域名:bilibili.com)及“哔哩哔哩”应用程序。涉案视频位于涉案平台的“全站热门排行榜”中,且被告将涉案视频通过首页推荐给更多范围的用户传播。涉案平台作为国内专业的视频平台,理应认识到涉案平台具有较高的侵权风险,涉案账号为专门的电影电视剧解说账号,并且原告针对热播作品进行了预警通知、针对涉案视频以及涉案账号均进行投诉通知,二被告对涉案作品、涉案视频以及涉案账号理应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但是二被告非但没有采取任何合理措施,反而通过设置热门排行榜、推荐等方式传播涉案视频,导致涉案视频在涉案平台大范围的传播。二被告的上述行为为涉案平台带来了巨大的热度以及流量,二被告也借此通过广告、会员收费等增值服务及自制内容的宣传推广等获取巨额经济利益。因此,被告的上述行为不仅侵犯了原告对涉案作品享有的著作权也分流了本属于原告的巨大流量,损害了原告基于广告、会员收费等产生的正当竞争利益及竞争优势。同时,两被告以此吸引用户流量,攫取了不正当的竞争利益,违背了诚信原则,扰乱了有序的市场秩序和良性的竞争环境,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相关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三、被告通过录屏的方式突破爱奇艺的技术限制获得涉案作品,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为了防止爱奇艺平台中的视频被录屏盗版,爱奇艺对平台中的视频尤其是热播的作品采取了相应的限制措施,即未经许可任何人均无法通过录屏的方式获取爱奇艺平台中的视频资源。且对于爱奇艺平台中的视频资源无论是在线播放的视频还是下载后的视频,均是“qsv”格式,加注有爱奇艺的水印标识,只能通过爱奇艺的播放器进行播放。在涉案网站的投稿页面,明确指引用户下载其官方出品的剪辑软件“必剪”,该软件支持高清录屏功能,被告也将录屏功能作为其宣传重点,通过录屏功能所录视频可以下载至本地,然后用任何播放器均可播放。同时,该软件还支持一键投稿至涉案网站。涉案账号上传的视频内容在标签中也含有“必剪”的标识,系使用被告的“必剪”软件进行下载及剪辑的。因此,被诉侵权行为系通过不正当的技术手段,突破了爱奇艺的技术限制,获取了爱奇艺独家的视频资源并进行了进一步的剪辑和传播,妨碍、破坏了原告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和涉案作品的视频播放服务的正常运行。两被告的前述行为违背爱奇艺的意愿,将爱奇艺采取限制措施的视频资源脱离爱奇艺公司的控制范畴,同时为短视频切条搬运等侵权行为提供了便利,该行为有悖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


被告辩称


被告宽娱公司、幻电公司共同辩称:一、两被告不构成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1.原告的通知不构成有效通知。权利人向平台发送投诉通知时,应当有完整的知识产权权利证明、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等,否则不构成有效通知。在此情况下,平台无须采取措施。鉴于涉案权利作品《狂飙》的出品方有多家,原告投诉时并未提供完整的著作权人的授权证明。同时,被诉视频并非权利作品原片或简单CUT片段,而是含有UP主编辑创作成分,存在合理使用可能性。因此,原告的投诉不构成有效通知,不能据此要求平台承担帮助责任;2.被告宽娱公司作为平台经营者已采取了预防侵权的合理措施,并履行了平台义务。被诉视频均系用户上传,被告宽娱公司运营的哔哩哔哩平台系网络服务提供者,且已经采取了预防侵权的合理措施并履行了平台义务,体现为:第一,“哔哩哔哩”平台《用户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哔哩哔哩平台用户应保证对其上传内容享有合法著作权或相应授权”“哔哩哔哩平台用户在使用哔哩哔哩服务的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哔哩哔哩平台用户上传内容含有违法信息或内容的,由用户自行承担一切不利后果”。“哔哩哔哩”平台的《社区规则》《创作公约》也明确了“九不准”原则等内容,禁止用户发布违法、侵权内容。第二,“哔哩哔哩”平台每月收到的视频稿件数量高达2250万件,即平均每小时超过31250件稿件,每分钟超过520件,其中存在大量二创视频。面对海量的视频稿件数量,不可能特别关注到权利作品。第三,“哔哩哔哩”平台设置了完整的侵权申诉机制,根据《侵权申诉指引》,权利人的侵权申诉构成有效通知的,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然而,被诉视频并非权利作品原片或简单CUT片段,含有UP主编辑创作成分。基于“哔哩哔哩”平台的多元化特质,同类型视频有构成合理使用和合法传播的可能性。如前所述,原告的投诉不构成有效通知,难以在此情况下要求平台对用户二创视频采取措施。第四,两被告在接到本案送达后已经及时删除下架了被诉视频。第五,目前国内常见的音视频识别技术措施在视频识别筛查中作用极其有限。要求平台方采取事前排查、判断、清理、过滤和拦截的责任义务不符合著作权法的利益平衡原则,且从时间和经济成本来讲是不公平且不具有可行性的。被诉视频对于“哔哩哔哩”平台运营方而言未达到显而易见程度。“哔哩哔哩”平台涵盖了生活、游戏、娱乐、动、科技和知识等众多领域,泛知识类的内容已占全平台视频总播放量的45%,还包括移动游戏、直播等综合服务内容。因此,被诉视频的类型并不属于“哔哩哔哩”平台的主营业务。更为重要的是,基于“哔哩哔哩”平台的多元化性质,存在大量UP主上传二次剪辑创作视频,该等视频有构成合理使用和合法传播的可能性,两被告无法对这些复杂情形尽到注意义务。二、两被告不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1.被诉视频在“哔哩哔哩”平台传播,不构成反法二条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司法解释及其权威解读所明确的适用标准,适用反法第二条时首先应当排除“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专利法、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专门已作出明确规定的市场竞争行为”。如果权利人放弃主张上述几类权益,或者其主张的权益经审理认定不能受到保护时,其不能再“退而求其次”地主张适用反法第二条。本案中,被诉行为系著作权法已作出明确规定的行为,原告已主张被诉行为侵犯著作权,不再存在任何可受反法第二条保护的权利客体,不据此享有反不正当竞争法意义下的合法权益;2.必剪软件的录屏功能不构成反法第十二条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已经明确规定了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下列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原告主张“必剪”软件录屏功能破坏其网站技术措施,两被告构成不正当竞争缺乏基本依据:第一,必剪软件的制作和运营与两被告无关,该软件与“哔哩哔哩”视频平台,仅为同属bilibili品牌体系的关联合作平台。两被告向用户推荐和提供“必剪”软件不存在任何对原告或原告权利作品的针对性与指向性,系对“哔哩哔哩”旗下关联软件的正常推广。第二,必剪的录屏功能是无差别录制用户自己的屏幕,不存在采取技术手段突破爱奇艺技术限制、破坏或妨碍爱奇艺网络产品或服务正常运行之情形。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适用有其严格要求,本案显然不属于原告主张的第十二条第四项规制的情形。第三,用户使用必剪录屏、剪辑的《狂飙》视频内容,是用户自身作为爱奇艺VIP用户有权观看且已经观看的内容。也即,在反不正当竞争意义下,爱奇艺事实上并未损失用户选择、播放流量及VIP收益。至于用户将这些内容剪辑后进行了传播,也仍落归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范畴,与用户自主选择作为工具的必剪软件无关,与正常推荐用户使用必剪软件的行为亦无关。三、关于两被告的责任的承担。1.两被告不应承担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责任。本案不存在原告商誉受损情形,也不存在竞争法下的混淆情形。不论两被告是否需要承担平台责任,原告要求两被告承担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责任是毫无根据的;2.两被告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前所述,两被告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履行了平台应尽义务,也不存在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3.原告主张赔偿金额过高,缺乏依据。原告证据未能证明其损失或两被告就被诉视频的获利,本案应适用法定赔偿,应当在著作权法规定的法定赔偿限额内确定本案的赔偿数额。本案已经确认直接侵权责任人,两被告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即使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也仅为平台间接侵权责任。同时,被诉视频并非权利作品原片或简单CUT。因此,在法定一般参考标准上,本案的赔偿金额还应酌减。原告主张的赔偿金额明显过高,缺乏依据。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


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对当事人无异议的证据,本院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对有争议的证据和事实,本院认定如下:


一、与原告权属相关的事实


《狂飙》片头、片尾显示:“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广剧)剧审字(2023)第002号”“爱奇艺出品”“本片知识产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放映权、广播权由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独家享有”“联合出品东阳留白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中国长安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出品中央电视台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2日,东阳留白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出具《知识产权声明》及《版权声明》,声明其认可连续剧《狂飙》及其剧本、素材(包括但不限于连续剧所有版本的成片、片段、花絮、配音、无人声演唱的配乐及其录音录像制品、图片、形象等音频及视频)所有版本在全球范围内永久、完整的知识产权归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独家享有;其确认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享有前述权利的独家维权权利、独家转授权,无需另行经过其同意;其仅享有连续剧的署名权,不享有连续剧的其他知识产权。


2023年1月9日,中国长安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出具《版权声明》,声明其仅享有连续剧《狂飙》的署名权,不享有连续剧的其他知识产权,连续剧的其他知识产权由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永久、独家享有。


2023年2月13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影视剧纪录片中心出具《版权声明》,声明中央电视台仅拥有该剧的署名权、中国大陆地区全部电视媒体的独家首次播放权,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所属央视所有频道(不含海外频道)的非独家永久播放权,中国大陆地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所属央视付费数字电视非独家播放权,中国大陆地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所属央视IPTV非独家播放权,不享有电视剧《狂飙》的其他著作权。


另查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由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组成,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影视剧纪录片中心为其节目制作部门之一。


原告北京爱奇艺公司出具《授权书》,授权原告湖南爱奇艺公司就授权作品《狂飙》的复制权、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商品化权利获得非独家授权,授权含维权权利,不含转授权,授权期限自2023年1月14日起三年。


(2023)京求是内经证字第73号公证书、(2023)京国信内经证字第00954号公证书显示:域名为iqiyi.com的爱奇艺网站中显示电视剧《狂飙》共39集,有“独播”标识,第1-2集没有VIP标识,第3-39集有VIP标识。电视剧《狂飙》于2023年1月14日起开播,VIP会员每日19:30更新2集,首日VIP更新5集,2月1日会员大结局。


二、与被诉行为相关的事实


2023年1月17日,原告北京爱奇艺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在湖南省长沙市华湘公证处公证员和工作人员的监督下,使用安卓手机、摄像机及该处办公电脑、全新未拆封的光盘等相关设备进行了如下操作:对相关设备进行清洁性检查,将安卓手机恢复出厂设置,进入安卓手机主界面,连接至公证处无线网络,访问“国家授时中心联合信任时间”网站查看时间信息,访问“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网站,查询域名为“bilibili.com”的网站备案信息,界面显示主办单位名称“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访问“哔哩哔哩”网站(网址:www.bilibili.com)查看相关信息,界面显示“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下载并安装“哔哩哔哩”,查看相关信息,界面显示“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登录账号,通过搜索栏及界面分类信息查找并播放相关作品,在操作过程中选择图片分享并保存本地,播放完成,下载、缓存相关作品,将手机开启飞行模式,离线播放已缓存的相关作品。访问“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网站,查询域名为“iqiyi.com”的网站备案信息,界面显示“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访问“爱奇艺”网站(网址:www.iqiyi.com)查找并播放作品“狂飙”,下载并安装“爱奇艺”,查看相关信息。操作过程中进行实时截屏并使用摄像机全程摄像,保全操作结束后,委托代理人将公证全程摄像所得视频文件以及操作过程中安卓手机生成的截屏文件、下载文件刻录至光盘内,以上操作过程详细记载于(2023)湘长华证内字第1589号公证书,刻录所得光盘附于公证书后。


原告北京爱奇艺公司按照上述操作方法另行于2023年1月19日就被诉视频进行公证,操作过程详细记载于(2023)湘长华证内字第1591号公证书;于2023年1月28日就被诉视频进行公证,操作过程详细记载于(2023)京求是内经证字第65号公证书;于2023年1月29日就被诉视频进行公证,操作过程详细记载于(2023)京求是内经证字第66号公证书;于2023年1月30日就被诉视频进行公证,操作过程详细记载于(2023)湘长华证内字第1593号和(2023)京求是内经证字第70号公证书;于2023年1月31日就被诉视频进行公证,操作过程详细记载于(2023)湘长华证内字第1594号和(2023)京求是内经证字第71号公证书;于2023年2月1日就被诉视频进行公证,操作过程详细记载于(2023)湘长华证内字第2042号和(2023)京求是内经证字第72号公证书;于2023年2月2日就被诉视频进行公证,操作过程详细记载于(2023)京求是内经证字第73号公证书;于2023年2月7日就被诉视频进行公证,操作过程详细记载于(2023)京求是内经证字第163号公证书;于2023年2月8日就被诉视频进行公证,操作过程详细记载于(2023)京国信内经证字第00952号公证书;于2023年2月9日就被诉视频进行公证,操作过程详细记载于(2023)京国信内经证字第00953号公证书;于2023年2月10日就被诉视频进行公证,操作过程详细记载于(2023)京国信内经证字第00954号公证书;于2023年2月21日就被诉视频进行公证,操作过程详细记载于(2023)京求是内经证字第225号公证书;于2023年2月23日就被诉视频进行公证,操作过程详细记载于(2023)京求是内经证字第280号公证书;于2023年3月9日就被诉视频进行公证,操作过程详细记载于(2023)京国信内经证字第01566号公证书;于2023年4月13日就被诉视频进行公证,操作过程详细记载于(2023)京国信内经证字第02134号公证书;于2023年4月28日就被诉视频进行公证,操作过程详细记载于(2023)京国信内经证字第02494号公证书。


除公证外,原告北京爱奇艺公司于2023年1月24日、2023年1月26日、2023年1月30日通过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的互联网电子数据系统对被诉视频的播放情况进行了电子数据固定,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编号分别为TSA-04-20230124838561523、TSA-04-20230126844228164、TSA-04-20230130900051417。


上述公证书光盘以及时间戳认证的电子数据中的视频文件显示:


1.关于被诉网络账号的信息:被诉视频出现在“哔哩哔哩”首页等位置时,视频标题下方显示“UP立羽澄”,被诉视频的播放页面中播放框下方显示网络账号的头像及“立羽澄”,点击进入网络账号的主页,显示“立羽澄LV6年度大会员”“5.5万粉丝”“15关注”“22.4万获赞”“xxx网络头像等7人本月为TA充电”“TA的推广橱窗”“主页”“动态”“投稿”“商品”等信息,在“投稿”项下显示“视频”“音频”“扫黑《狂飙》...”“宋慧乔《黑暗...”等合集标签,点击“扫黑《狂飙》...”显示被诉视频播放列表的合集,合集标题全称为“合集·扫黑《狂飙》全戏骨阵容”。(2023)湘长华证内字第1589号公证书显示,该网络账号的粉丝数为“5.1万粉丝”“226视频”“合集·扫黑《狂飙》全戏骨阵容”中有5个被诉视频;在2023年1月19日的(2023)湘长华证内字第1591号公证视频中显示,该网络账号的粉丝数为“5.5万粉丝”“229视频”“7人本月为TA充电”“合集·扫黑《狂飙》全戏骨阵容”中有8个被诉视频;在2023年1月31日的(2023)湘长华证内字第1594号和(2023)京求是内经证字第71号公证视频显示,该网络账号的粉丝数为“9.7万粉丝”“250视频”“81人为TA充电”“合集·扫黑《狂飙》全戏骨阵容”合集中有29个被诉视频;在2023年2月9日的(2023)京国信内经证字第00953号公证视频中显示该网络账号的粉丝数为“10.4万粉丝”“256视频”“88人为TA充电”“合集·扫黑《狂飙》全戏骨阵容”合集中有35个被诉视频;在2023年4月28日的(2023)京国信内经证字第02494号公证视频中显示该网络账号的粉丝数为“11.1万”。被诉视频播放过程中显示“B站立羽澄”“立羽澄bilibili”水印信息,播放框下方显示“up主推荐广告”,播放被诉视频“强盛兄弟开始黑化?”年度扫黑大剧《狂飙》张译&张颂文&李一桐&吴刚&张志坚&倪大红P4-5时,点击“图片分享”,生成图片中显示“bilibili你感兴趣的视频都在B站”,显示该被诉视频的封面,含“安长林”“泰叔”人物形象以及文字“狂飙P4-5”,显示网络账号头像及“立羽澄5.1万粉丝”,显示二维码及文字“保存图片打开哔哩哔哩APP扫码观看视频”。


2.关于被诉视频的信息:被诉视频共计36条,具体信息如下:


(1)“卖鱼强变集团老总?”年度扫黑大剧《狂飙》张译&张颂文&李一桐&吴刚&张志坚&倪大红P1,时长11:03,上传时间2023-1-1423:42,共取证3次,在2023年2月9日公证时显示播放次数为58.4万;


(2)“强哥与欣弟的命运连结”年度扫黑大剧《狂飙》张译&张颂文&李一桐&吴刚&张志坚&倪大红P2-3,时长15:15,上传时间2023-1-1509:32,共取证3次,在2023年2月9日公证时显示播放次数为28.4万;


(3)“强盛兄弟开始黑化?”年度扫黑大剧《狂飙》张译&张颂文&李一桐&吴刚&张志坚&倪大红P4-5,时长20:31,上传时间2023-1-1516:55,共取证3次,在2023年2月9日公证时显示播放次数为26万;


(4)“卖鱼强不看菜谱看上兵法啦”年度扫黑大剧《狂飙》张译&张颂文&李一桐&吴刚&张志坚&倪大红P6-7,时长16:19,上传时间2023-1-160:01,共取证3次,在2023年2月9日公证时显示播放次数为35.8万;


(5)“送给最好朋友的礼物”年度扫黑大剧《狂飙》张译&张颂文&李一桐&吴刚&张志坚&倪大红P8-9,时长18:11,上传时间2023-1-1701:50,共取证3次,在2023年2月9日公证时显示播放次数为34.2万;


(6)“正道与邪途只在一念思量”年度扫黑大剧《狂飙》张译&张颂文&李一桐&吴刚&张志坚&倪大红P10-11,时长20:56,上传时间2023-1-1816:26,共取证3次,在2023年2月9日公证时显示播放次数为32万;


(7)“师父与干爹!”年度扫黑大剧《狂飙》张译&张颂文&李一桐&吴刚&张志坚&倪大红P12,时长15:04,上传时间2023-1-1823:37,共取证3次,在2023年2月9日公证时显示播放次数为28.8万;


(8)“省流:都是高家的!”年度扫黑大剧《狂飙》张译&张颂文&李一桐&吴刚&张志坚&倪大红P13,时长8:58,上传时间2023-1-1902:06,共取证3次,在2023年2月9日公证时显示播放次数为48.7万;


(9)“莽村的理想计划”年度扫黑大剧《狂飙》张译&张颂文&李一桐&吴刚&张志坚&倪大红P14,时长14:31,上传时间2023-1-1923:22,共取证2次,在2023年2月8日公证时显示播放次数为29.8万;


(10)“村霸与恶霸之斗谁是穷寇?”年度扫黑大剧《狂飙》张译&张颂文&李一桐&吴刚&张志坚&倪大红P15,时长12:54,上传时间2023-1-2016:40,共取证2次,在2023年2月8日公证时显示播放次数为30.2万;


(11)“正面还是反面?”年度扫黑大剧《狂飙》张译&张颂文&李一桐&吴刚&张志坚&倪大红P16,时长16:31,上传时间2023-1-2022:47,共取证2次,在2023年2月8日公证时显示播放次数为33万;


(12)“线人还是爱人?”年度扫黑大剧《狂飙》张译&张颂文&李一桐&吴刚&张志坚&倪大红P17,时长14:36,上传时间2023-1-2200:21,共取证2次,在2023年2月8日公证时显示播放次数为35.3万;


(13)“泰叔,我是小强0.0”年度扫黑大剧《狂飙》张译&张颂文&李一桐&吴刚&张志坚&倪大红P18,时长14:56,上传时间2023-1-2221:49,共取证2次,在2023年2月8日公证时显示播放次数为31.9万;


(14)“强哥强势复出”年度扫黑大剧《狂飙》张译&张颂文&李一桐&吴刚&张志坚&倪大红P19,时长16:16,上传时间2023-1-2300:53,共取证3次,在2023年2月8日公证时显示播放次数为43万;


(15)“警民合作?”年度扫黑大剧《狂飙》张译&张颂文&李一桐&吴刚&张志坚&倪大红P20,时长13:47,上传时间2023-1-2322:10,共取证2次,在2023年2月8日公证时显示播放次数为27.6万;


(16)“你连弟弟都杀是不是人啊”年度扫黑大剧《狂飙》张译&张颂文&李一桐&吴刚&张志坚&倪大红P21,时长15:56,上传时间2023-1-2401:09,共取证4次,在2023年2月8日公证时显示播放次数为78.2万;


(17)“胆大妄为?”年度扫黑大剧《狂飙》张译&张颂文&李一桐&吴刚&张志坚&倪大红P22,时长11:03,上传时间2023-1-2422:35,共取证2次,在2023年2月8日公证时显示播放次数为33.2万;


(18)“怕什┝?我有海鱼神器!”年度扫黑大剧《狂飙》张译&张颂文&李一桐&吴刚&张志坚&倪大红P23,时长15:59,上传时间2023-1-2500:48,共取证2次,在2023年2月8日公证时显示播放次数为67.4万;


(19)“警戒线拉起”年度扫黑大剧《狂飙》张译&张颂文&李一桐&吴刚&张志坚&倪大红P24,时长12:36,上传时间2023-1-2523:01,共取证3次,在2023年2月8日公证时显示播放次数为28.2万;


(20)“最后一根棒棒糖”年度扫黑大剧《狂飙》张译&张颂文&李一桐&吴刚&张志坚&倪大红P25,时长13:06,上传时间2023-1-2602:10,共取证2次,在2023年2月8日公证时显示播放次数为43.2万;


(21)“天煞孤欣!”年度扫黑大剧《狂飙》张译&张颂文&李一桐&吴刚&张志坚&倪大红P26,时长11:01,上传时间2023-1-2700:11,共取证2次,在2023年2月8日公证时显示播放次数为33.1万;


(22)“著名企业家慈善家”年度扫黑大剧《狂飙》张译&张颂文&李一桐&吴刚&张志坚&倪大红P27,时长9:27,上传时间2023-1-2717:37,共取证2次,在2023年2月8日公证时显示播放次数为43.9万;


(23)“你在教我做事?”年度扫黑大剧《狂飙》张译&张颂文&李一桐&吴刚&张志坚&倪大红P28,时长10:01,上传时间2023-1-2722:46,共取证3次,在2023年2月8日公证时显示播放次数为47.4万;


(24)“欢迎归队!”年度扫黑大剧《狂飙》张译&张颂文&李一桐&吴刚&张志坚&倪大红P29,时长10:47,上传时间2023-1-2815:55,共取证2次,在2023年2月8日公证时显示播放次数为29.4万;


(25)“林队!我小高!”年度扫黑大剧《狂飙》张译&张颂文&李一桐&吴刚&张志坚&倪大红P30-31,时长13:23,上传时间2023-1-2901:28,共取证3次,在2023年2月8日公证时显示播放次数为46.3万;


(26)“还会来电吗?”年度扫黑大剧《狂飙》张译&张颂文&李一桐&吴刚&张志坚&倪大红P32,时长10:36,上传时间2023-1-2922:49,共取证3次,在2023年2月8日公证时显示播放次数为31.5万;


(27)“普通人能安欣吗?”年度扫黑大剧《狂飙》张译&张颂文&李一桐&吴刚&张志坚&倪大红P33,时长11:44,上传时间2023-1-302:00,共取证4次,在2023年2月8日公证时显示播放次数为42.5万;


(28)“彻底决裂!”年度扫黑大剧《狂飙》张译&张颂文&李一桐&吴刚&张志坚&倪大红P34,时长10:18,上传时间2023-1-3022:22,共取证3次,在2023年2月8日公证时显示播放次数为38.2万;


(29)“对口型的时候,称职务!”年度扫黑大剧《狂飙》张译&张颂文&李一桐&吴刚&张志坚&倪大红P35,时长8:25,上传时间2023-1-3101:07,共取证3次,在2023年2月8日公证时显示播放次数为50.8万;


(30)“有钱大晒?”年度扫黑大剧《狂飙》张译&张颂文&李一桐&吴刚&张志坚&倪大红P36,时长13:19,上传时间2023-1-3122:27,共取证3次,在2023年2月8日公证时显示播放次数为29.4万;


(31)“何种结局才算黎明?”年度扫黑大剧《狂飙》张译&张颂文&李一桐&吴刚&张志坚&倪大红P37,时长13:45,上传时间2023-2-101:16,共取证3次,在2023年2月8日公证时显示播放次数为28.8万;


(32)“放下屠刀?”年度扫黑大剧《狂飙》张译&张颂文&李一桐&吴刚&张志坚&倪大红P38,时长15:18,上传时间2023-2-122:21,共取证2次,在2023年2月8日公证时显示播放次数为23.1万;


(33)“理想的大结局,你安心了吗?”年度扫黑大剧《狂飙》张译&张颂文&李一桐&吴刚&张志坚&倪大红P39,时长09:49,上传时间2023-2-200:42,共取证2次,在2023年2月8日公证时显示播放次数为42.1万;


(34)“狂飙纯语大合集”,时长04:58,上传时间2023-2-323:01,共取证5次,在2023年4月28日公证时显示播放次数为64.9万;


(35)“狂飙纯语大合集(二)”,时长04:12,上传时间2023-2-515:47,原告共取证3次,在2023年2月23日公证时显示播放次数为16.7万;


(36)【一口气系列】读孙子兵法,品启强人生,时长7:26:01,上传时间2023-2-2121:39,共取证1次,在2023年3月9日公证时显示播放次数为1.2万。


3.关于被诉视频在“哔哩哔哩”平台的相关信息:


(1)首页推荐


(2023)湘长华证内字第1591号公证书显示,播放案外视频后返回“哔哩哔哩”首页,显示“直播”“推荐”“热门”“动画”“影视”等栏目,其中“推荐”为粉红色字体,界面中第二排右侧的视频为被诉视频“正道与邪途只在一念思量”年度扫黑大剧《狂飙》张译&张颂文&李一桐&吴刚&张志坚&倪大红P10-11,视频封面中有“安欣”“高启强”人物形象,视频封面显示文字“狂飙P10-11《正道?斜途?》”以及播放次数、评论数、时长,视频标题下方显示“UP立羽澄”,点击进入播放页面,播放该视频以及合集中另外2个被诉视频后,返回“哔哩哔哩”首页,界面中排在第一排的视频为被诉视频“送给最好朋友的礼物”年度扫黑大剧《狂飙》张译&张颂文&李一桐&吴刚&张志坚&倪大红P8-9,视频封面中有“高启强”“安欣”人物形象,视频封面显示文字“狂飙P8-9《送个礼物给你》”。


(2023)京求是内经证字第65号公证书显示,播放案外视频后返回“哔哩哔哩”首页,“推荐”为粉红色字体,界面下拉刷新后处于界面中第一个视频位置的为被诉视频“你连弟弟都杀是不是人啊”年度扫黑大剧《狂飙》张译&张颂文&李一桐&吴刚&张志坚&倪大红P21,视频封面中有“高启盛”“高启强”人物形象,视频封面显示文字“狂飙P21《连弟弟都打?》”以及播放次数、评论数、时长,视频标题下方未显示UP主信息,仅显示红色字体“2万点赞”。同时,在2023年1月24日、2023年1月26日的电子存证和(2023)京求是内经证字第66号公证书、(2023)京求是内经证字第70号公证书、(2023)京求是内经证字第71号公证书中,均有被诉视频出现在该首页推荐的位置。


(2)“影视剧解说”标签排行榜


(2023)湘长华证内字第1593号公证书显示,进入“影视剧解说”标签中,显示有“精选”“综合”“话题”,进入“综合”界面,第一排显示“排行榜”字样以及3个左上角带有“1”“2”“3”标签的视频,其中排在最左侧带有“1”标签的视频为被诉视频“你连弟弟都杀是不是人啊”年度扫黑大剧《狂飙》张译&张颂文&李一桐&吴刚&张志坚&倪大红P21。点击右侧“更多”字样,进入完整的排行榜榜单,显示该排行榜中共1至10个视频,除排在第1位的被诉视频外,排在该榜单第4位、第5位、第6位、第8位均为被诉视频。排行榜中显示被诉视频的排位、被诉视频带有“安欣”“高启强”等人物形象和“狂飙”文字内容的视频封面、被诉视频带有《狂飙》文字内容的视频标题、播放次数、网络账号的头像以及账号名称“立羽澄”。


(3)“bilibili全站热门”榜单


2023年1月24日的电子存证中,进入被诉视频“你连弟弟都杀是不是人啊”年度扫黑大剧《狂飙》张译&张颂文&李一桐&吴刚&张志坚&倪大红P21的播放页面后,标题前显示红色字体“热门”,点击跳转进入“bilibili全站热门”榜单。


(2023)湘长华证内字第1593号公证书显示,进入网络账号“立羽澄”的主页,主页视频列表中第1个视频为被诉视频“普通人能安欣吗?”年度扫黑大剧《狂飙》张译&张颂文&李一桐&吴刚&张志坚&倪大红P33,视频封面右上角显示红色标签“热门”,进入该视频播放页面,标题前显示红色标签“热门”。


(2023)京求是内经证字第71号公证书显示,在首页选择“推荐”右侧的“热门”,“热门”变为粉红色,显示“bilibili全站热门”榜单,在其中查找到被诉视频“彻底决裂!”年度扫黑大剧《狂飙》张译&张颂文&李一桐&吴刚&张志坚&倪大红P34。


(4)影视分区首页推荐


(2023)京求是内经证字第72号公证书显示,自首页进入“分区”界面,显示有“番剧”“国创”“放映厅”等标识,进入“影视”分区界面,显示“推荐”“影视杂谈”“影视剪辑”等,其中“推荐”为粉红色字体,在下方视频播放列表中查找到被诉视频“对口型的时候,称职务!”年度扫黑大剧《狂飙》张译&张颂文&李一桐&吴刚&张志坚&倪大红P35,显示视频封面中带有“孟德海”人物形象和“P35狂飙称职务对口型的时候”,视频封面下方显示视频标题,视频标题下方显示“影视杂谈”标签,未显示UP主信息。


(5)合集


(2023)湘长华证内字第1589号公证书显示,在被诉视频“送给最好朋友的礼物”年度扫黑大剧《狂飙》张译&张颂文&李一桐&吴刚&张志坚&倪大红P8-9的播放页面,显示“合集·扫黑《狂飙》全戏骨阵容1/5”,点击进入合集列表,显示“57.3万播放1678弹幕”“订阅”“分享”及简介,显示有5个视频,均为本案被诉视频,合集列表中显示各被诉视频的标题、上传时间、播放次数、评论数信息,视频封面中有“高启强”“安欣”等人物形象,视频封面显示文字“狂飙P1”等文字。


(2023)湘长华证内字第1591号公证书显示,进入网络账号“立羽澄”的主页,在“投稿”项下显示“视频”“音频”“扫黑《狂飙》...”“宋慧乔《黑暗...”等合集标签,点击“扫黑《狂飙》...”显示被诉视频播放列表的合集,合集标题全称为“合集·扫黑《狂飙》全戏骨阵容”合集中有8个被诉视频,显示“99.4万播放2872弹幕”,在被诉视频“正道与邪途只在一念思量”年度扫黑大剧《狂飙》张译&张颂文&李一桐&吴刚&张志坚&倪大红P10-11播放完成后,自动跳转播放了合集列表中的下一个被诉视频“师父与干爹!”年度扫黑大剧《狂飙》张译&张颂文&李一桐&吴刚&张志坚&倪大红P12、“省流:都是高家的!”年度扫黑大剧《狂飙》张译&张颂文&李一桐&吴刚&张志坚&倪大红P13。(2023)京国信内经证字第00953号公证书显示,该合集中有35个被诉视频。


(6)相关视频播放页面的视频列表


(2023)湘长华证内字第1589号公证书显示,在案外视频播放页面中存在视频列表,列表中的第1个视频为本案被诉视频,标题为“送给最好朋友的礼物”年度扫黑大剧《狂飙》张译&张颂文&李一桐&吴刚&张志坚&倪大红P8-9,标题下方有粉红色字体显示“1千投币”,另有灰色字体显示“立羽澄”,显示播放次数、评论数,视频封面中有“高启强”“安欣”人物形象,视频封面显示文字“狂飙P8-9《送个礼物给你》”,视频封面显示视频时长。点击进入该视频播放页面,播放框下方显示“up主推荐广告”。


4.关于“爱奇艺”网站中《狂飙》播出的信息:


(2023)湘长华证内字第1589号公证书显示,打开“爱奇艺”网站,首页置顶位置显示《狂飙》视频封面,视频封面中有“安欣”“高启强”人物形象,视频封面显示文字“狂飙”“张译张颂文背道而驰走上陌路”“自制”“全网独播iqiyi”,点击进入播放页面,显示“热度9234已更新至9/398.5分”“VIP会员每日19:30更新2集”,点击查看“爱奇艺风云榜”,显示《狂飙》在热播总榜、飙升榜、热播榜中分别位列第1位、第3位、第1位。


(2023)湘长华证内字第2042号公证书、(2023)京求是内经证字第72号公证书显示,《狂飙》“更新至37集”,“热度113759.3分电视剧必看榜第1名”,显示第1-2集没有VIP标识,第3-37集有VIP标识,热度达11641,在“爱奇艺风云榜”总榜的热播榜、飙升榜、必看榜、热搜榜分别位列第1位、第2位、第1位、第1位,在电视剧的热播榜、飙升榜、必看榜均位列第1位。


(2023)京求是内经证字第73号公证书显示,《狂飙》“39集全”,“热度114819.3分电视剧必看榜第1名”,在“爱奇艺风云榜”总榜的热播榜、飙升榜、必看榜、热搜榜分别位列第1位、第2位、第1位、第1位,在电视剧的热播榜、必看榜、热搜榜均位列第1位。点击展开剧集列表,显示第1-2集没有VIP标识,第3-39集有VIP标识,点击播放第1集,显示片前广告“60秒|会员关闭此广告”,广告播放完毕后,可观看第1集完整剧集内容;点击播放第10集、第20集、第30集、第39集,显示片前广告“30秒|会员关闭此广告”(其中第30集片前广告为15秒),广告播放完毕后,开始播放剧集内容,显示“试看6分钟,完整观看视频请开通会员”,拖拽进度条至6分钟以后,自动停止播放作品画面并显示“本片是爱奇艺VIP会员专享内容,试看已结束,继续观看请开通VIP会员”等,点击进入VIP会员开通页面,显示黄金VIP,1个月¥30,3个月¥78,12个月¥258等信息。


三、与原告诉讼请求相关的其他事实


两原告向本院提交了“bilibili”相关标识的商标详情查询的网页截图,用以证明被告幻电公司与被诉的“哔哩哔哩”平台的运营以及被诉视频的传播有关。两原告向本院提交了于2023年2月1日、2023年2月2日通过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的互联网电子数据系统对“必剪”软件相关信息进行的电子数据固定,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编号为TSA-05-20230201164228441、TSA-01-20230202176376759,用以证明被诉的“哔哩哔哩”平台投稿页面中可以跳转进入“必剪”软件中进行录屏和上传发布视频而构成不正当竞争。


两原告向本院提交了于2023年1月13日、2023年1月20日、2023年1月27日、2023年1月18日、2023年1月21日、2023年1月23日、2023年1月24日、2023年1月25日2023年1月29日、2023年1月31日、2023年2月1日、2023年2月3日、2023年2月9日、2023年4月21日、2023年4月24日、向“help@bilibili.com”发送的电子邮件,提交了于2023年2月1日、2023年2月2日、2023年2月14日、2023年4月18日向被告宽娱公司、幻电公司邮寄的律师函,用以证明原告北京爱奇艺公司在作品《狂飙》首播期间,就包括被诉视频在内的有关《狂飙》的侵权内容,在被诉平台进行了多次线上预警和投诉并记录有线上投诉单号,向两被告发送了多封预警函、通知删除函和律师函,向被告说明了作品《狂飙》的权利状况、播出状况、被诉平台中的侵权状况等,要求两被告采取删除被诉视频、停止推荐、设置屏蔽措施、封禁反复上传侵权内容的被诉账号等必要措施避免侵权损害后果进一步扩大。两被告认可,被告宽娱公司收到了原告北京爱奇艺公司发送的预警函、通知删除函和律师函,被告幻电公司仅收到律师函。


两原告向本院提交了《连续剧<狂飙>联合出品协议》,用以证明原告北京爱奇艺公司为作品《狂飙》的策划拍摄出资超3亿元,作品《狂飙》制作成本高、价值大。两原告向本院提交了于2023年2月8日、2023年3月27日、2023年5月4日等时间通过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的互联网电子数据系统对作品《狂飙》在爱奇艺、微博、百度、豆瓣、知乎、抖音、猫眼、酷云、云合、灯塔、德塔文、骨朵等平台中的信息以及媒体报道、获奖情况等信息的电子数据固定,用以证明作品《狂飙》在收视率、播放量、市场占有率、热度、讨论度、好评度等各方面现象级的影响力和传播价值。原告向本院提交了2023年1月11日通过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的互联网电子数据系统对被诉的“哔哩哔哩”平台用户量、收益情况、应用下载量等信息的电子数据固定,以及中国网络视听发展研究报告、行业协会联合声明、倡议书等网络信息的截图,用以证明被诉“哔哩哔哩”平台的影响范围以及短视频类型内容的传播影响。两原告向本院提交了爱奇艺、优酷等视频网站广告刊例和会员收费标准的网络信息截图,用以证明被诉视频的传播给作品《狂飙》的正版播出平台爱奇艺造成的损失。两原告向本院提交了律师委托代理协议及付款凭证和发票、公证费发票、公证处收费标准的网络信息截图,用以证明原告支出的合理费用。


四、与被告答辩相关的事实


两被告向本院提交了(2021)沪东证经字第12794号公证书,公证书显示2021年8月31日被告宽娱公司进行公证时,域名为bilibili.com的网站中各分区的情况、哔哩哔哩弹幕网用户使用协议、社区规则,提交侵权申诉的指引和过程,bilibili创作中心的关于公约、违规内容以及视频投稿的过程,用以证明哔哩哔哩平台视频系由网络用户上传,分区、标题、标签等信息均由用户自行编辑、选择。平台不会主动对用户上传视频进行编辑,不事先对用户上传内容进行实质性审查。根据《侵权申诉指引》,平台采用的是“权利人进行侵权申诉——侵权申诉构成有效通知—平台删除下架视频”的通知删除模式。根据《哔哩哔哩弹幕网用户使用协议》,“哔哩哔哩”平台用户上传内容含有违法信息或内容的,由用户自行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两被告向本院提交了被告宽娱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公开运营数据的网络信息的截图,用以证明“哔哩哔哩”平台每月收到的视频稿件数量高达2250万件,即平均每天收到稿件数量超过75万件,每小时超过31250件稿件,每分钟超过520件。


两被告向本院提交了被诉视频上传者信息、被诉视频下架记录,用以证明被诉视频是平台用户上传,被告在收到案件应诉材料后已经及时下架了被诉视频。两被告提交的网络账号“立羽澄”的上传者信息,包括账户昵称、UID、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共5项信息。两被告提交的被诉视频下架记录为截图,共提交了31条视频的信息,其中被诉视频“卖鱼强变集团老总?”年度扫黑大剧《狂飙》张译&张颂文&李一桐&吴刚&张志坚&倪大红P1的信息重复出现2次,被诉视频“放下屠刀?”年度扫黑大剧《狂飙》张译&张颂文&李一桐&吴刚&张志坚&倪大红P38、“理想的大结局,你安心了吗?”年度扫黑大剧《狂飙》张译&张颂文&李一桐&吴刚&张志坚&倪大红P39、“狂飙纯语大合集”、“狂飙纯语大合集(二)”【一口气系列】读孙子兵法,品启强人生,共5条被诉视频的信息未提交。两被告提交的被诉视频下架记录的截图中具体显示的信息有:稿件id、投稿时间、分区、频道、视频标题、稿件状态、UP主、aid、状态流转时间、状态,其中稿件id为一串9位数的数字和一串字母,数字与aid相同,各个视频所对应的具体数字和字母均不相同,投稿时间、视频标题、up主的信息与原告公证视频文件中显示的信息一致,分区均显示为“影视杂谈”,频道均为空白,稿件状态均为“UP主删除”,状态流转时间及状态显示31个视频均为2023年3月10日16时用户删除、2023年2月21日17时锁定。


两被告向本院提交了于2022年2月10日上午11:26截图的哔哩哔哩充电计划用户协议、网络用户“小无心ii”于2018年12月2日10:39发布的视频“bilibili充电计划打开方法”的截图、于2021年2月21日下午3:37截图的哔哩哔哩网站中“关于充电计划”网页内容,用以证明充电计划是哔哩哔哩平台为了鼓励用户支持自己喜欢的UP主而设置的机制,没有任何针对性或指向性,不构成被控教唆或帮助行为;充电计划是针对UP主个人,而非针对被诉视频,平台和UP主均无法通过充电计划从涉诉视频中获利。


两被告向本院提交了于2022年8月29日截图的必剪官网信息、必剪服务协议,用以证明必剪软件不由两被告制作或运营。


被告向本院提交了于2023年9月1日通过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的互联网电子数据系统对“必剪”软件相关信息进行的电子数据固定,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编号为TSA-04-20230901669949744,用以证明必剪软件录屏功能系录制用户屏幕桌面,不存在任何破坏任何网站技术措施的功能。


五、与本案相关的其他事实


原告北京爱奇艺公司成立于2007年3月21日,经营范围包括技术开发、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演出经纪、网络文化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等。


原告湖南爱奇艺公司成立于2020年3月30日,原名长沙爱奇艺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12日名称变更为湖南爱奇艺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影视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组织、广告制作服务、广告发布服务、文艺创作服务、信息科技技术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


被告宽娱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12日,经营范围包括基础电信业务、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网络文化经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营业性演出等。


被告幻电公司成立于2013年5月2日,经营范围包括技术服务、技术开发、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网络文化经营等。


一审法院认为


本院认为,本案系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以下五个方面:


一、原告北京爱奇艺公司、湖南爱奇艺公司是否有权就权利作品主张权利。


首先,关于《狂飙》是否构成作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视听作品。本案中,《狂飙》是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可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属于视听作品,应受著作权法保护。


其次,关于原告北京爱奇艺公司、湖南爱奇艺公司是否有权对《狂飙》主张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在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为作者,且该作品上存在相应权利,但有相反证明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可以作为证据。在作品或者制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权利人,但有相反证明的除外。”本案中,《狂飙》的片尾署名显示“本片知识产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放映权、广播权由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独家享有。联合出品:东阳留白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中国长安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出品:中央电视台、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东阳留白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中国长安出版传媒有限公司作为联合出品方出具的《版权声明》,其仅对《狂飙》享有署名权。根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影视剧纪录片中心出具的《版权声明》,中央电视台作为“联合出品”单位,仅拥有《狂飙》的署名权、中国大陆地区全部电视媒体的独家首次播放权,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所属央视所有的频道(不含海外频道)的非独家永久播放权,以上播出覆盖均包括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包括但不限于:无线、有线、卫星等)。中国大陆地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所属央视付费数字电视非独家播放权。中国大陆地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所属央视IPTV非独家播放权。除上述权益之外,不享有该剧的其他著作权。结合原告北京爱奇艺公司出具的两份《授权书》,分别载明授予原告湖南爱奇艺公司享有电视剧《狂飙》的复制权、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非独家商品化权利以及维权权利。据此,两原告有权就侵害权利作品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提起诉讼。


至于两被告称两原告未能提交其与中央电视台就权利作品签订的协议,且《版权声明》签章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影视剧纪录片中心,不能证明两原告就权利作品享有著作权的答辩意见。对此,结合权利作品片尾著作权声明以及《版权声明》内容,足以证明原告与中央电视台关于权利作品著作权的分配。虽然《版权声明》并非由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签章,但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影视剧纪录片中心作为中央电视台管理电视剧的机构,其有权在权限范围内出具该声明。在无证据证明《版权声明》存在声明内容超越权限,或签章为假等情形外,应认定该声明有效。故本院对两被告的该答辩意见不予采信。


二、被告宽娱公司、幻电公司是否侵犯两原告就权利作品享有的保护作品完整权、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一)两原告主张的被诉侵权行为是否成立。


原告北京爱奇艺公司、湖南爱奇艺公司主张“哔哩哔哩”平台用户(账户昵称:“立羽澄”,UID:66122029)通过两被告运营的“哔哩哔哩”网站在权利作品《狂飙》热播期间,连续发布针对《狂飙》内容解说的视频多达36个。被告宽娱公司、幻电公司收到侵权通知不删除被诉视频,且在其运营的“哗哩哗哩”网站和应用程序首页向用户推荐、传播被诉视频,侵害了原告享有的保护作品完整权、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已构成直接侵权或帮助侵权。对此,本院分别评析如下:


关于保护作品完整权、改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十四项规定,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本案中,被诉视频是由“哔哩哔哩”平台用户制作、剪辑、上传,原告仅主张两被告的平台责任,现无证据表明两被告与平台用户之间存在协议约定,或帮助、教唆平台用户制作被诉视频的行为,故两被告不构成对权利作品保护作品完整权、改编权的侵犯。


关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二项规定:“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直接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是指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未经许可,通过上传到网络服务器、设置共享文件或者利用文件分享软件等方式,将作品置于信息网络中,使公众能够在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以下载、浏览或者其他方式获得作品的行为。获得作品不单指向公众提供完整作品的行为,只要提供了作品具有独创性表达的部分,均可构成向公众提供作品。本案中,被诉视频包含了大量《狂飙》画面、原声等具有独创性表达的部分,已落入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控制范围。


至于被告称被诉视频是影视解说类视频,并非权利作品原片或简单CUT片段,含有UP主编辑创作成分,构成合理使用的答辩意见。本院具体分析如下:影视解说类视频是一种通过对电影、电视剧等视听作品的画面进行选择、取舍、重组或整合,再搭配解说者的文案、配音、字幕或者配乐等元素,以向观众传达解说者对视听作品内容的理解、介绍、评论或讽刺的二次创作视频。部分影视解说类视频适当使用原电影、电视剧等视听作品素材,在原有作品的文学、艺术价值之外,产生了全新的价值、功能或性质,具备构成合理使用的可能性。但影视解说类视频引用原作品的范围需适当、不得影响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了构成合理使用的情形。本案中,被诉视频共36个,均大量使用经剪辑的权利作品画面、原声,解说、字幕及配音等添加的元素也为剧情、人物或环境的同义转换,并未超脱于权利作品而产生全新的文学、艺术美感,同时也对权利作品形成实质性替代,不构成合理使用。


1.被诉视频不属于适当引用。适当引用指在自己创作的过程中引用合理长度的他人作品,但不能将他人作品代替自己创作,并且引用也需限制在以介绍、评论和说明为目的,不能形成对他人作品的直接替代。本案中,被诉视频根据是否加入解说可分为两类:第一类视频加入解说,各视频名称与《狂飙》剧集对应,共34个视频,大部分时长在10-20分钟不等,其中1个视频时长为7小时26分钟,对应《狂飙》全部剧集。该类视频画面全部来源于《狂飙》,解说内容是通过第三人称方式直接叙述《狂飙》故事情节、人物设置、相互关系、环境等相关要素,被诉视频引用部分过多,个人创作部分偏少;第二类视频未加入解说,共2个视频,时长4-5分钟,内容均为经剪辑的《狂飙》片段。该类视频仅经过简单的剪辑,几乎不存在个人创作部分。综上,被诉视频仅是单纯展示权利作品在剧情内容等方面的艺术美感,且引用比例远超出以评论、介绍为目的的适当限度。


2.是否影响权利作品的正常使用。该因素主要考虑权利作品是否会因为被诉视频的引用而产生替代效应,也即观众是否可以用被诉视频替代对权利作品的选择。电视剧是具有高度时间敏感性的作品,尤其首播期间是作品最具价值的时段。本案中,如前所述,被诉视频虽不是对权利作品所有完整内容的搬运,但各个被诉视频均包含了权利作品的精彩看点和绝大部分内容,足以影响观众选择。且被诉视频上传日期与权利作品首播日期高度重合,同时更新频率上明确体现出“追更”的特性。在首轮播出日期上,权利作品首次播出期间为2023年1月14日至2023年2月1日,而被诉视频上传期间为2023年1月14日至2023年2月2日。在更新频率上,被诉视频更新日期紧随其后,其中有14期视频是在《狂飙》播出当天上传,有21期视频于次日上传,并于2023年2月21日该剧大结局后但尚在热播期时上传一条长达7小时的剧情合集,与权利作品首播期高度重叠,极易导致观众选择被诉视频,分流原告作品的流量,影响权利作品的传播。


3.是否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合法权益。因被诉视频已发挥实质性替代作用,本应由权利作品产生的流量将会被攫取,势必对原告利益造成严重影响。即便如被告所称被诉视频的传播,会起到激发观影兴趣,吸引观众观看权利作品的作用。但以作品宣传为目的而制作的视频,与以替代为目的制作的视频存在明显区别,如已构成实质性替代,则难以定性为宣传目的。


综上,“哔哩哔哩”平台用户制作的被诉视频超过适当引用边界,构成对权利作品的实质性替代,不属于合理使用。但被告宽娱公司提供的是信息存储空间服务,现无证据显示“哔哩哔哩”平台用户与被告宽娱公司之间存在合作协议,或双方就被诉视频的内容、招商、宣推等方面存在委托、雇佣等关系,故被告宽娱公司未直接实施受信息网络传播控制的行为,不构成直接侵权。


(二)被告宽娱公司是否构成帮助侵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提供网络服务时教唆或者帮助网络用户实施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其承担侵权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未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或者提供技术支持等帮助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构成帮助侵权行为。据此,判断被告宽娱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帮助侵权的关键在于被告宽娱公司主观上是否具有明知或应知的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权利人以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的通知及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未及时根据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知相关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一方面,因网络服务提供者面临“哔哩哔哩”平台用户海量的上传内容,主动审查并发现侵权内容的能力有限;另一方面,为激励创新并保护版权,构建了“通知+必要措施”的规则作为信息网络环境下侵权行为人主观过错认定的特殊形式。本案中,被告宽娱公司明知“哔哩哔哩”平台用户利用网络服务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未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的行为已构成帮助侵权,具体分析如下:


首先,原告已多次发出侵权通知,但被告宽娱公司未采取必要措施。原告曾多次向两被告发出多种通知,其一为侵权投诉通知。在被诉视频传播后,原告曾多次通过“哔哩哔哩”平台投诉链接提交投诉工单,并向被告发送投诉电子邮件,通知内容包括权利作品权利文件、被诉视频标题、网络链接等,并明确向被告提出采取删除、断开被诉视频链接、封禁反复侵权账号、禁止推荐传播等必要措施的要求;其二为律师函。原告委托律师向被告工商登记地址及年报地址发送律师函,并列明了与权利作品相关的涉嫌侵权视频标题、用户名称。


至于两被告称原告在投诉时未提供关于权利作品完整的权属证明、侵权比对文件,不构成有效通知的答辩意见。根据“通知+必要措施”规则,有效通知应包括权利人身份、权利来源、侵权视频定位信息及构成侵权的初步材料,以便被通知人判断并采取删除文件、断开链接等各项具体处理措施。结合本案情况,首先,根据权利作品片尾署名及片尾版权声明可知原告北京爱奇艺公司对权利作品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其次,原告虽未提供侵权比对文件,但通知内容已能够初步证明被诉视频大量剪辑使用权利作品画面、原声,解说内容也是对核心剧情、人物关系和环境等主要因素的再现;此外,被诉视频的标题、主要画面、封面均与权利作品有着极强的关联性,只要尽到一般的注意义务,即可知晓被诉视频具有一定侵权风险。综上,可认定原告向两被告发送的侵权通知构成有效通知。


其次,预通知之下,被告宽娱公司应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原告于权利作品首轮播出前发出预警函,函件内容包括作品名称、作品类型、权利声明以及希望被告采取的预防侵权措施。虽然预警通知发出时,涉案侵权行为尚未发生,不能仅凭借该通知认定被告知晓被诉视频存在,但结合被诉视频存在能够被明显感知的相关因素,足以表明被告宽娱公司存在过错。其一,多个被诉视频被置于被告“哔哩哔哩”平台-影视-电视剧解说排行榜的前列,该榜单第1位、第4位、第6位均为被诉视频;其二,被诉视频名称标题包含权利作品名称、主要演员及对应权利作品集数,单个视频对应权利作品1集或2集内容,其中合集视频时长高达7小时39分的视频,内容对应权利作品全集;其三,被诉视频上传日期与权利作品首播期高度重叠。权利作品于2023年1月14日起在爱奇艺平台首播,于2023年2月1日VIP会员更新大结局。被诉视频中有14期视频是在权利作品播出当天上传,有21期视频于次日上传,并于2023年2月21日该剧大结局后但尚在热播期时上传一条长达7小时的剧情合集。


最后,两被告称原告的侵权投诉量高达3万余条,两被告无法识别被诉视频的答辩意见。侵权投诉数量大并不表明两被告不能采取必要措施。“通知+必要措施”制度已是避免权利人与网络服务提供者间利益失衡的调节机制,两被告理应在收到通知后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同时,投诉通知数量大也不是平台方免责的法定理由。据此,本院对两被告的答辩意见不予采信。


即使如被告宽娱公司所称无法判断被诉视频是否侵权,但其已收到原告发出的侵权通知,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第一千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反通知审查规则”,被告宽娱公司也应及时将该通知转送“哔哩哔哩”平台用户,并作进一步研判。但被告宽娱公司未提供与转送通知相关的证据。故本院综上认定被告宽娱公司构成帮助侵权。


三、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原告主张被告在平台播放被诉视频损害了原告基于广告、会员收费等产生的正当竞争利益及竞争优势,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之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反法第二条的适用应排除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专利法、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专门已作出明确规定的市场竞争行为。如前所述,被诉行为已由著作权法进行规制,故不再适用反法第二条进行评价。故本院对原告的该项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原告主张被告通过其出品的“必剪”软件录屏方式突破爱奇艺的技术限制获得权利作品,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第四项之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虽然被告出品的“必剪”软件可以为用户提供录制屏幕的功能,但并未针对爱奇艺的网络产品或服务,也没有突破爱奇艺技术限制或妨碍其提供网络产品,故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四、被告幻电公司与被告宽娱公司是否构成共同侵权。


原告主张,两被告共同运营“哔哩哔哩”平台,应当就被诉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其理由为被告幻电公司是多个“bilibili”标识的商标权人,而“哔哩哔哩”平台多处使用了该标识,故应认定二者共同运营“哔哩哔哩”平台从而构成共同侵权。本案中,原、被告均确认“哔哩哔哩”平台由被告宽娱公司运营,因此主要审查被告幻电公司是否系共同运营。网络服务平台的经营者应结合ICP备案、用户协议、平台服务器实际控制主体等信息综合判断。在案证据中,ICP备案、用户协议均表明被告宽娱公司为“哔哩哔哩”平台的运营主体,无证据显示被告幻电公司实际控制“哔哩哔哩”平台服务器。两被告之间更多表现为围绕“bilibili”商标的授权使用关系。故原告关于两被告共同运营“哔哩哔哩”平台,应承担连带责任的主张无事实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五、侵权责任应如何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被告宽娱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关于停止侵权,因被诉视频已删除,原告继续诉请停止侵权行为已无必要,故本院对原告的该项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关于消除影响。消除影响是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之一,主要是在行为侵犯著作人身权,或对权利人名誉、商誉造成不良影响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本案中,被告仅侵害原告就权利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原告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名誉、商誉遭受损害,故本院对于消除影响的诉讼请求不予以支持。关于损害赔偿。原、被告均未提交关于实际损失或违法所得的相关证据。原告主张其遭受的损失可以按照VIP会员损失和广告收入损失计算。虽然被诉视频播放次数与观影人次具有一定正向关联性,可在一定程度上反应观影人次的多少,但播放次数与观影人次间不具有直接的对应关系,故本院对于该种损失计算方式不予采纳。本院综合以下因素酌情确定赔偿数额:1.作品《狂飙》具有较高的市场价值和市场影响力。原告为拍摄制作该剧支出了高额的制作成本;2.被诉侵权行为发生在《狂飙》的热播期间,且与《狂飙》首播时间高度重叠。《狂飙》的VIP会员首轮更新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至2月1日,非会员仅可观看第1-2集,并且需要观看片前贴片广告,第3集至第39集均为VIP会员专享内容。被诉侵权行为自第1集起便紧随爱奇艺网站的更新进度发布,被诉视频的发布时间与爱奇艺网站剧集首播时间最短的间隔时间不足3小时,最迟不超过1天,对作品的正版播出途径的收益会产生一定的替代和分流效果;3.被诉侵权行为对《狂飙》构成实质性替代。被诉视频共36个,其中35个视频采用分集、追更、连续排列的方式,针对视听作品《狂飙》第1至39集全部剧集中的关键画面进行了切条式的剪辑,完整再现了全部剧集内容。另一个被诉视频时长达七小时,几乎完全覆盖了《狂飙》的全部剧集内容;4.被诉视频传播范围广。被诉视频出现在“哔哩哔哩”平台的首页以及排行榜、热门榜单等位置,36个被诉视频截至原告最后一次取证的播放次数为1342.60万次;5.原告多次向被告发送预警、侵权通知和律师函,被告未及时采取合理必要的措施制止侵权。故本院酌情认定原告的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开支在内的损失金额为80万元。


一审法院裁判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第一千一百九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第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十二项、第十四项,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第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爱奇艺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80万元;


二、驳回原告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爱奇艺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600元,由原告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爱奇艺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负担2498元,被告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110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员   李     漫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


法 官 助 理   姚     文


代 理 书 记 员   王 佳 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