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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新著作权法实施,法媒维权指向Google

日期:2019-10-29 来源:澎湃新闻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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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新社10月24日报道,由于谷歌(Google)拒绝为在搜寻结果呈现报导内容向新闻从业者付费,违反了当天开始正式实施的欧盟新著作权法,法国数十家全国性、地区性及地方报纸组成的综合报导联盟(APIG)率先拿这家美国互联网巨擘开刀,表示将向国内竞争监管单位提起指控,并向法国政府施压,要求其对谷歌采取惩治措施。


今年夏天颁布的欧盟新著作权法确立了“邻接权”(droit voisin)的保护机制,这项法令旨在保护通讯社等新闻出版机构的成果,规定网络新闻平台为抓取到的媒体内容付费。


法国是欧盟首个通过并执行此项法令的国家。700多名记者、摄影师、影像制作人等媒体从业者在公开联名信中写道:“10月24日,这个周四本该成为欧洲和互联网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日子……随着有关领接权的欧盟法令在法国生效,新闻界将首次在我们这片大陆上,为其生产的内容向Google、Facebook以及其它分享这些内容的平台收取应得的报酬。”然而这一切都并不会发生。


早在上个月,Google副总裁理查德·金格拉斯(Richard Gingras)就宣布不愿支付这项补偿,并将出台新的搜索结果显示方式,以针对法国市场的新变化:只在媒体从业者同意让它免费使用内容时,才在搜寻结果中显示其报导、照片及视频的缩略内容,倘若拒绝,则只呈现前往相关内容的标题和链接,此举可以预见地将导致新闻机构的流量大幅跳水并损失潜在广告收益。


德国《法兰克福汇报》(Frankfurter Allgemeine Zeitung)称其为“新闻界自杀”,担心媒体与互联网巨头针锋相对的“危机逐年恶化”。奥地利《标准报》(Der Standard)评价Google的这项措施魔高一丈,“很可能使新法令转而为其自身牟利”,因为在法国,“各大报刊门户网站的访问量中有超过三成来自该搜索引擎”,建议法国“更进一步调动欧盟级别的竞争监管机构,尝试在欧洲法院解决争端”。西班牙《先锋报》(La Vanguardia)引述了一组业界提供的数据,显示“由于Google和Facebook操控了互联网广告市场,法国出版发行机构每年亏损2.5亿到3.5亿欧元”。该报提到今年年初“法国在欧盟协议达成之前,就率先通过了针对GAFA(Google、Apple、Facebook、Amazon)的数字巨头税”,认为此次法国媒体的集体行动如同利刃刀锋,这场国家与数字巨人之间的权力角逐,无疑将会开风气之先。 


法国《世界报》24日发表巴黎法院律师协会副主席巴希尔·阿戴(Basile Ader)和巴黎第二大学法学教授皮埃尔-伊弗·戈蒂埃(Pierre-Yves Gautier)的文章《法律的作用何在?在于避免不正当获利》指出:“法律的基础不仅是经济还有道德,不加补偿地从他人辛劳中获利是不道德的。正是在这样的条件下,针对搜索引擎复制报刊文章和照片的邻接权才会应运而生……而在法国境内经营的这位商业巨鳄却宣布将单方面废除这项法令。”文章中强调:“法律是人们共同意愿的表达,不仅是在这个国家,也是在欧洲范围内的。如果法律不公平或是强横专制,人们随时可以反抗。但新创立的领接权也在此列吗?从经济角度来看,网页推荐行为根本算不上为被推荐人提供的服务,它本身就能为推送者而非接收者带来大笔利润。”两位法学家严厉谴责了Google“不可容忍的报复行为”:“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法国的法官们在150多年前创造了评判‘不合理致富’的机制。在这里很简单,既然至高无上的法律已经规定,那么究其本质就必须强制所有相关人执行。相反,有法不依使其无效则是无能的标志。”此外文章还提醒人们,搜索引擎抓取的信息中存在大量出处来源存疑的信息。“基于人工智能的搜索引擎‘吸尘器’是准确而高效的,所以新知识产权法多多少少会被误解,而搜索引擎所带来的信息造假也始终无法避免(必须向执达官举报并由他核实)。其责任人就必须依据指令通过法庭抗辩去说服法官。”法官则有责任运用司法系统丰富的资源,挫败其小伎俩以确保规则标准的有效性:“法律既基于传统,也基于创造力,正确的解决方案往往不是最广为人知的……‘不正当竞争法’和‘滥用支配权’并不是唯一的解决办法。”文章最后建议,应该“以新法案的名义建立特别法庭。我们有太多法律,那么何不从现有的,而且也是刚颁布的那一条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