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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墨放电隙装置”发明专利确权案

日期:2024-03-12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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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2021)最高法知行终1071号


【基本案情】


四川中某科技公司系专利号为200710049004.9、名称为“高效层叠式石墨放电隙装置”的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深圳市海某电子公司请求宣告涉案专利权全部无效。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审查决定,维持涉案专利权有效。深圳市海某电子公司不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院一审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深圳市海某电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如果权利要求包含了两个以上的特性值技术变量即参数的方程式限定的技术特征,那么在该发明的说明书中,对该方程式所选定的数值范围与所取得技术效果之间的关系应当明确记载。判断是否充分公开时,对于涉及确定参数的方法,方法越不常规,越应当在说明书中提供清晰、详尽的信息。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限定了电容值计算公式C=In/2πfVK,但本领域技术人员不能通过有限次的实验选择安全系数K、雷电波频率f的具体取值,进而通过公式确定电容值。因此,涉案专利说明书公开不充分。故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及被诉决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审查决定。


【典型意义】


该案裁判探索了涉参数方程式权利要求的说明书公开充分的具体判断,有助于促进提高专利质量,更好实现专利法“以公开换保护”的制度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