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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PO时隔6年发布新版UDRP案件“概览”

日期:2017-06-09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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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域名数量和域名纠纷数量都大幅增加,《WIPO专家组对特定统一域名纠纷解决政策(UDRP)问题的观点概览》(下称“概览”)的内容也有增无减,概览充分分析了UDRP案件不断增加的复杂性。

WIPO最近发布了第三版概览(一般称为WIPO法理概览3.0),对UDRP案件中经常出现的一些普遍的、重要的、复杂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WIPO概览3.0是6年来该文件的首次更新,在这6年中域名系统已经发生了很多变化,出现了1200多个新的通用顶级域名(gTLD),还有一个新的域名纠纷解决政策——统一快速停用机制(URS)。

WIPO概览3.0的介绍部分称,3.0版本对2.0版本发布以来的几千个WIPO专家组决定进行了审查,明确引用了超过250个专家组成员(2.0版本为180个)的超过800个代表性决定(2.0版本为380个)。2.0版本发布以来,WIPO中心处理的案件数量几乎增加了一倍,因此3.0版本涉及的问题数量大幅增加,反映了DNS和UDRP案件的逐渐演变。

新增或扩张的主题

3.0版本新增或扩张的主题包括:

顶级域名相关问题——概览称,如果一个TLD和一级域名部分结合起来包含相关的商标,则专家组可以从整体上考虑域名是否构成混淆性相似(比如,假定一个TLD为“.mark”,一个商标为“TRADEMARK”,则域名trade.mark将构成混淆性相似)。

UDRP与URS的关系——概览称,如果一个域名已经由URS程序处理过,然后又提起UDRP程序的,则其在UDRP投诉书中应当申明这一事实。

WIPO在执行UDRP决定中的作用——如果注册机构未能按照UDRP命令转让域名,那么WIPO该怎么做。概览明确称,WIPO将专家组决定通知当事人和注册机构后便完成使命,但当事人可以将执行问题提请WIPO中心注意。

概览的作用

不管怎样,WIPO概览3.0对于任何提交或应对UDRP投诉的当事人来说都很有帮助。这个文件不仅解释了对很多问题的一致性意见,还对相关决定作出了引注,对于进一步研究也提供了有用的工具。

但是,就像概览中明确的,并非所有的UDRP问题都得到了解答,(就像在法院诉讼程序中一样)每个案件的事实也很重要。概览称本文件“不能替代UDRP程序中任何一方当事人提起投诉和辩论的义务,每一方当事人仍有责任对其案件相关的先前决定作出独立的评估”。

因此,当事人可以参考这份新发布的更加有用的概览,但仍需进行适当的检索和分析以在UDRP案件中展现尽可能有说服力的辩论。

(编译自circle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