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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结号》涉嫌抄袭案”追踪:淄博作者起诉上海媒体

日期:2008-06-13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 倪自放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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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初被炒得沸沸扬扬的“淄博作者张闻宇起诉《集结号》侵权案”,最近又出事端:因为自己主动撤诉被媒体报道成败诉,张闻宇日前正式起诉上海某报和某网站,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对张的起诉已经正式立案。
  
  今年年初,山东淄博作者张闻宇提出,电影《集结号》抄袭了他的原创纪实性文学作品《老八路的神秘档案》,并以“电影《集结号》侵犯著作权并要求公开赔礼道歉”为由,向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电影《集结号》的制片人王中磊、导演冯小刚、编剧刘恒以及淄博一家影城推上了被告席。
  
  今年3月25日,因原告不愿再追究电影《集结号》侵犯著作权案四被告的侵权责任,向法院申请撤诉。3月26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内容为“准许张闻宇撤回起诉”的民事裁定书。
  
  但《集结号》出品方华谊兄弟4月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全国100多家媒体发布消息,“经过双方辩论和取证,2008年3月25日,原告张闻宇向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法院判定制片人王中磊、导演冯小刚及编剧刘恒先生胜诉。”
  
  张闻宇称,自己4月4日发现,文新传媒网全文转载了《文汇报》于2008年4月3日刊发在该报题目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电影《集结号》并未侵权”的新闻,将自己的撤诉报道成败诉。
  
  张闻宇在给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的起诉书中称,“被告篡改法律结果……对原告的声誉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张闻宇的起诉请求是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40000元等。
  
  张闻宇说,把自己撤诉报道成败诉的媒体还有不少,自己将在收集证据后逐一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