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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使用“胡桃里”商标某餐厅被判赔12万

日期:2021-08-24 来源:现代快报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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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美酒、音乐……这些元素集合在一起,成了时下流行的音乐餐厅。胡桃里是知名的音乐餐厅,近日泰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胡桃里维权的裁判文书,泰兴一餐厅因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被判赔偿12万元。


胡桃里.jpeg


南京的一家胡桃里音乐餐厅


餐厅违规使用胡桃里商标,被告上法庭


不少年轻人对胡桃里音乐餐厅不陌生,它始创于广东深圳,近几年在全国约200座城市开设门店,它的商标所有者是深圳合纵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纵公司”)。2020年,合纵公司将江苏泰兴一家胡桃里餐厅(以下简称“泰兴胡桃里”)告上法庭,原因是该餐厅违规使用胡桃里商标,并且采用了与正规胡桃里相似的店内装饰。


2015年1月14日,深圳国御坊商贸有限公司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取得胡桃里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在第43类商品,包括备办宴席、咖啡馆、餐厅、饭店、餐馆、酒吧服务等。2016年8月6日,合纵公司经受让取得上述注册商标的所有权。


2015年9月21日至2016年12月28日期间,合纵公司经国家商标局核准,又相继注册了多个胡桃里商标,核定使用在第43类商品,包括住所代理(旅馆、供膳寄宿处)、餐厅、酒吧服务、咖啡馆、茶馆等。自此之后,胡桃里更是先后获得诸多奖项。


2017年11月6日,案外人薄某与深圳胡桃里音乐文化有限公司签订《胡桃里酒馆经营指导合同》。2018年5月9日,泰兴胡桃里成立,法定代表人正是薄某。


一直到2019年5月31日经营指导合同解除,泰州胡桃里仍一直沿用其商标经营。同年12月,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深圳胡桃里音乐文化有限公司与薄某、泰兴胡桃里自愿达成协议,一致确认《胡桃里酒馆经营指导合同》解除,泰兴胡桃里于同年12月22日之前办理变更企业名称手续,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中不得使用“胡桃里”字号,且在涉案酒馆中不得出现“胡桃里”有关标识。


不过这则调解并没有起到作用。后来泰兴胡桃里变更了法定代表人,继续经营。为此,合纵公司以商标侵权为由,将泰兴胡桃里告上法庭,索赔20万元。


法院判决: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判赔12万


在庭审中,被告泰兴胡桃里诉称现任法定代表人系受前任股东的欺诈,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受让股权,并非恶意侵犯合纵公司的权利。不仅如此,泰兴胡桃里认为合纵公司索赔金额太高。


泰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自2015年以来,合纵公司通过受让和注册的方式取得了案涉“胡桃里”系列注册商标的所有权,胡桃里音乐酒馆隶属于合纵公司。在合纵公司的长期经营下,胡桃里音乐酒馆积累了一定的商誉,案涉“胡桃里”系列注册商标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其次,泰兴胡桃里经营场所面积达300多平方米,在某点评类App客户端中的最新点评时间为2021年6月23日,点评所附照片显示店铺内仍使用案涉“胡桃里”系列注册商标。由此可见,泰兴胡桃里公司经营时间达一年多,经营场所面积较大,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


法院认为,泰兴胡桃里作为具备一定的经营规模,专业从事餐厅、酒吧服务的经营者,应该对其所参与的民商事活动尽到合理审查注意义务。泰兴胡桃里在《胡桃里酒馆经营指导合同》解除后,继续使用与合纵公司注册商标相同标识的行为已经构成侵权。同时,泰兴胡桃里公司继续在店铺内,使用合纵公司有一定影响的装潢,包括玻璃瓶构成的圆形墙面装饰等,以及继续保持荣誉墙装潢,也是构成不正当竞争的侵权行为。


2021年8月,泰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判决,案涉“胡桃里”系列注册商标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涉案注册商标每年的使用费超过每年3万元,结合泰兴胡桃里的经营规模、侵权持续时间、主观过错等,判定泰兴胡桃里赔偿合纵公司经济损失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