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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鲁迅像传》侵权 鲁迅后人败诉

日期:2014-11-07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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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迅像传》是一本介绍鲁迅生平的人物传记类书籍,2013年7月该书出版后,引发了一场关于鲁迅肖像权的纠纷。周令飞等四名鲁迅的孙子、孙女以该书照片侵犯鲁迅肖像权为由,将作者黄乔生和出版单位、销售商一同告上法庭。11月6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对四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据悉,周令飞 、周亦斐、周令一、周宁是鲁迅的孙子、孙女,去年5月,四人发现贵州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由北京鲁迅博物馆副馆长黄乔生编写的《鲁迅像传》一书,使用了114张鲁迅的肖像照片并配以文字解说。今年2月,周氏兄妹向上海市黄浦区法院递交诉状,要求判令黄乔生、贵州人民出版社立即停止出版、发行,当当网、上海书城立即停止销售该书;黄乔生公开赔礼道歉;黄乔生和贵州人民出版社共同赔偿5万元,当当网、上海书城各赔偿1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黄乔生作为北京鲁迅博物馆的研究馆员,利用博物馆的鲁迅藏品照片,通过对丰富历史资料的整合和以照片为佐证的学术研究方法,著成、出版《鲁迅像传》一书,向社会广大读者介绍鲁迅事迹、解读鲁迅精神,属于对鲁迅肖像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而且,出版该书所获的利润并非直接源于鲁迅肖像本身所产生的商业价值,而是作者对呈现鲁迅肖像的这些文物照片进行介绍、解读并加入自己的观点后,所产生的具有原创性著作权的劳动报酬,因此也不构成侵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