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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企合作 育种提速

日期:2012-04-05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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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春耕生产时节来临,种子进入购销旺季。种子质量直接关系到农民辛勤劳作后的收成和农业生产的安全。玉米是我国种植面积最大的粮食作物,由于企业品种创新能力弱、商业化育种机制尚未形成,目前玉米优质高产品种大面积推广力度不够,新品种选育处于低水平重复状态。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种子企业与优势科研单位建立育种平台,鼓励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科研人员与企业合作共享。作为全国最大的玉米杂交制种基地的河西走廊如何推动、实现玉米种业科企合作?日前,记者赴甘肃进行了调研采访。

  面临难题

  河西走廊作为全国最大的玉米杂交制种基地,被誉为具有种子繁育最佳适宜条件的“黄金走廊”,吸引了美国、瑞典、法国等发达国家的种子公司纷纷入驻建基地,发展制种产业,这给甘肃乃至国内制种业带来了严峻挑战,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玉米种子势在必行。但是科研单位育种经费的不足与种子企业育种人才的缺失,制约着甘肃玉米制种产业的发展。如何让科研单位和种子企业合作加快制种产业的发展,成为急需探索解决的问题。

  “推动种业科企合作,掌握科研单位和种子企业的发展现状是关键。”农业部种子管理局种业发展处副处长储玉军说,当前,种子企业自主育种研发实力较弱,急需育种科技资源,但科研单位的育种人员一般不愿放弃事业编制稳定待遇,难以向企业有效流动,这就严重制约了种业科企合作的发展。一方面,从科研单位特别是地、市农科院(所)来看,虽然具有育种技术、人才和资源优势,但由于缺乏科研经费和明晰的市场定位,品种选育工作不能有效开展,沉淀了大量科技资源。另一方面,从种子企业来看,虽然具备市场推广优势,但大部分企业缺少可供开发的品种,也不具备建立育种研发机构的条件和能力。部分企业即使建立了研发机构,也很难招聘到科研单位的高水平育种人才。

  创新模式

  为了解决面临的问题,拓展科研单位向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的渠道,提升种业科技创新水平,甘肃省武威市农业科学院、酒泉市农科所与种子企业分别探索出了“身不动、心动”的共用合作模式、“身动、心动”的股份合作模式,两种合作模式均取得一定成效。

  甘肃省武威市农科院副院长万廷文告诉记者,武威市农科院是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地方财力有限,只能解决养人问题,科研经费十分短缺,1976年到2005年仅审定通过6个玉米品种。2005年之后分别与武威甘鑫种业公司和武科种业公司签订了玉米新品种选育开发合作协议。“合作后,研发速度明显加快,截至目前通过审定的玉米品种已经超过10个。其中玉米品种‘吉祥1号’被农业部授予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权,这也是国内继‘郑单958’之后的又一优势玉米品种。”

  “武威市农科院和两个种业公司的成功合作,一方面是因为正确掌握了科研单位和种业公司的发展现状,对症下药;另一方面是探索出了一条科学的合作模式。”武威市农牧局局长宗瑞谦说。

  “我们院与种子企业发展合作采取的是‘身不动、心动’的共用合作模式。”万廷文告诉记者,这个合作模式主要指科研人员工作单位、身份、待遇等保持不变,还是留在农科院为企业开展育种工作,由种子企业每年提供育种科研经费,双方约定按比例共享育成品种的收益,并由农科院负责为种子企业培养育种人才。

  与武威市农科院的模式不同,酒泉市农科所与种子企业采取的是科研人员“身动、心动”的股份合作模式。“我们主要以育种科技资源作为股权入股种子企业,我们的科研人员直接进入种子企业开展育种,原单位身份和待遇保持不变,育成品种归企业所有,由企业向农科所提供育种经费支持,并根据股权收益进行分红。”酒泉市农科所所长段学义告诉记者,从2003年与敦煌种业建立这种合作模式以来,科研人员没有了后顾之忧,能放心进入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据敦煌种业总经理马宗海介绍,敦煌种业研发中心先后从酒泉农科所引进23名育种人员。“自主选育品种能力也迅速提高,至今共选育11个自有品种,其中玉米8个。”马宗海说。

  “对于企业来说,没有科技就没有竞争力,特别是种业。我们国家的科技创新并不弱,但是种子企业的科技创新很弱,一般企业科研投入只有5%左右,大部分玉米种子企业还都是靠买种子生产加工。”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副局长廖西元表示,在如今的市场经济体制下,科研单位与种子企业的力量必须形成合力,武威农科院和酒泉农科所的科企合作模式通过优势互补、利益共享,形成了互利互惠、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极大地调动了科研资源流动的积极性,对推动科企合作具有一定的经验借鉴作用。

  共享成果

  “武威市农科院和酒泉市农科所的两种科企合作模式之所以取得一定的成效,归结起来主要突破了三个制约。”甘肃省种子管理局局长常宏告诉记者,两种合作模式都突破了育种科研人员归属关系的制约、突破了当前种子企业构建商业化育种体系投入高、风险大的制约、突破了科研育种人员担心经费不足的制约,使得科研单位和种子企业的资源共享共用,实现了多方共赢。

  据了解,地市级农业科研单位主要依靠财政拨款,“有钱养兵”却“无钱打仗”,育种科技资源利用率低。科研人员收入不高但工作稳定,担心进入企业后个人收益不确定,发展前景不明朗,退休待遇没保障,处于进退两难,既不愿意“守着皇粮吃不饱”,又不敢“一次买断后半生”,难以实现有效流动。两个科企合作模式均不改变科研单位育种人员的原事业编制身份待遇,通过分离所有权和使用权,实现了科研资源的有效盘活利用。

  甘肃省农牧厅厅长武文斌表示,通过开展种业科企合作,一方面,育种科研人员在种子企业充足经费保障下,面对企业市场定位、面对农民实际需求开展育种,不用再考虑“经费从哪里来、成果到哪里去”,品种选育目标更加明确,工作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另一方面,种子企业在以较低成本获取稳定可靠经济利益的同时,迅速提升了自身育种条件和能力,为构建自主商业化育种体系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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