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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储巨头金士顿Kingston侵犯韩国公司专利

日期:2022-06-07 来源:知识产权家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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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美国联邦巡回区上诉法院维持了一个地区法院的裁决,判定美国存储公司金士顿(Kingston Technology Co., Inc.)侵犯了新加坡公司Pavo Solutions LLC的专利(注:该专利由韩国人发明,并最初由韩国公司CATR Co., Ltd.提起侵权诉讼),需向其支付约1,360万美元(折合9,000余万元人民币)。这笔需支付的钱包括约750万美元的补偿性赔偿,以及由于任意侵权追加的该补偿性赔偿的一半金额,约为380万美元,再加上约230万美元的判决前利息。


金士顿创立于1987年,总部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方廷瓦利市。该公司现在是全球最大的独立内存产品制造商,也是最大的U盘制造商。


2014年8月,韩国公司CATR Co., Ltd.在美国加利福尼亚中区联邦地区法院起诉了金士顿,指控其一个存储产品系列DataTraveler 101 G2侵犯了CATR公司的一个美国专利,编号为6,926,544。该专利涉及一个具有一体式旋转外盖的闪存装置。该专利有效地解决了U盘的盖子容易丢失的难题。该专利的发明者为韩国人Jung-woo Lee,并于2005年获得了美国专利及商标局(USPTO)的批准。最早,该专利被授权给一个韩国半导体公司Hana Micron,后来又被授权给CATR公司,并自2016年起被授权给Pavo公司,由此导致本案的原告自2016年以后被替换为Pavo公司。


U盘.png


2016年,金士顿两次请求USPTO的专利审理和上诉委员会(PTAB)宣告该专利中的多个权利要求无效,其中包括其被指控侵犯的权利要求1、权利要求2、权利要求24。PTAB最终确认了这三个权利要求的有效性。2017年,加利福尼亚中区联邦地区法院的一个陪审团判定金士顿侵权成立,需向Pavo公司支付约1,360万美元。


金士顿随后提起了上诉,并提出了两个论点。第一,金士顿认为在最初的权利要求解释(claim construction)环节,该地区法院不应修改权利要求中的写作错误。该地区法院把pivoting the case with respect to the flash memory main body(翻译:使外壳以U盘盘体为轴心旋转)中的case改成了cover,因为法院认为这只是笔误。如图,case和cover的区别十分关键。该修改涉及了金士顿被指控侵犯的三个权利要求,所以金士顿认为基于该错误版本,其侵权不成立。


专利.png


第二,金士顿认为在确定补偿性赔偿金额时参考了CATR和另一个美国公司IPMedia的授权使用协议,这是不合理的。该协议规定每个U盘的授权使用费为25美分,但其当时未正式生效,而且当时的协议方是CATR公司,而非Pavo公司。最终,该地区法院将每个U盘的授权使用费定在了20美分。


6月3日,上诉法院维持了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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