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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知产法院多措并举提升商业秘密案件审判质效

日期:2023-02-15 来源:知产北京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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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宋鱼水近日在接受专访时表示,中国司法系统多措并举提高商业秘密案件审判质效,促进营造公开透明的法治环境和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


她指出,在贸易全球化高速发展的今天,商业秘密作为企业无形资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场竞争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基于此,对于商业秘密的保护具有必要性和重要性。”


近年来,在商业秘密日益成为市场竞争战略资源的背景下,世界多国权利人密切关注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但与此同时,商业秘密也成为一些国家指责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不足的托词。


实际上,中国向来高度重视强化商业秘密保护。2020年11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要加强商业秘密等领域立法”。


此外,中国的民法典、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也对商业秘密保护作出了细化规定。宋鱼水告诉记者,依托这些不断完善的法律法规,中国对商业秘密的司法保护正在进一步加强。


自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建院至2022年年底,共受理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案件182件,审结136件,其中涉外案件主要涉及美国、日本、英国、印度、德国等十几个国家。“我们始终坚持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宋鱼水说。


当事人主张的商业秘密涉及新兴高科技领域的案件较多,其中技术秘密主要涉及互联网、能源化工和生物医药领域。她指出:“在这些案件中,因员工跳槽引发的案件占比较高,达到93%。”


但她指出,在以判决方式审结的案件中,有些权利人的诉讼主张未能得到支持。败诉的主要原因是权利人举证不充分,如未能举证证明所主张被泄露的商业秘密具有秘密性、保密性及价值性。


为破解商业秘密案件当事人举证难题,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21年10月公开发布了中英文版《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诉讼举证参考》(以下简称《举证参考》)。《举证参考》细致说明了商业秘密权利的基本内容、商业秘密法定条件,并列举了常见的侵权行为表现形式。


律师认为,从中国司法实践来看,商业秘密的具体内容界定尚不够清晰,而这份《举证参考》的发布明确了商业秘密的定义、法定条件、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


这份中英文版《举证参考》尤其对于一些只能阅读英文的境外当事人,具有极强的实践指导作用。《举证参考》帮助知识产权律师加深了对商业秘密的理解,以便更好提供法律服务,还详细列举了原被告可提供的证据材料,可以有效促进知识产权律师引导当事人完成举证责任。


2021年,因前员工在任职期间及被辞退过程中通过工作邮箱、公司打印机向其私人邮箱传输、打印大量公司涉密文件资料,一家总部在德国的全球知名企业中国子公司将该前员工起诉至法院。


该公司的代理律师称,公司起初多次联系被告请求删除、销毁相关文件,但被告置若罔闻,使公司面临巨大风险,经慎重权衡无奈选择诉诸法律,提出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等诉讼请求。


“面对被告的抗辩,我们在《举证参考》的指引下,向法庭详细展示了500多页证据。这些内容证明涉案文件属于公司的商业秘密,并且体现了公司通过各种方式和措施,对被告从不同维度和层面提出了明确的保密义务要求。” 公司的代理律师说。该公司最终赢得了诉讼。


在推进落实《举证参考》的同时,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还设立专门审判团队,对包括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在内的竞争类案件实现专业化审理。审判团队及时跟进域外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最新动向,切实提升商业秘密案件的审判质效。


律师建议法院对于此类案件审判过程中的关键点和难点,应与立法部门及时反馈,争取新的立法;同时也要与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部门联系和沟通,增强对企业的巡查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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