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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环球资讯丨4.45亿法国史上最大反垄断案反转;全国首例网游代练不正当竞争案作出判决

日期:2023-02-24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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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24


资讯速览


1、4.45亿法国史上最大反垄断案反转


2、全国首例网游代练不正当竞争案作出判决


3、vivo成功无效诺基亚两项专利


4、宁德时代vs中创新航专利纠纷案首战告捷


5、赛乐得诉亚马逊专利侵权,意在达成许可?


6、OnePlus vs InterDigital:英国上诉法院驳回上诉


7、上市一个月被索赔6000万,英方软件被诉侵犯商业秘密


8、东北制药高价销售原料药涉嫌垄断,市监局开1.3亿罚单



1、4.45亿法国史上最大反垄断案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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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消息,法国上诉法院上周推翻了法国竞争管理局三年前对瑞士制药巨头诺华和罗氏做出的4.45亿欧元的巨额罚款决定,裁定诺华和罗氏在营销年龄相关黄斑病变药物雷珠单抗(Lucentis)时没有采用不正当的市场营销手段。


2020年,两家制药巨头因违规市场营销行为被法国竞争管理局处以4.45亿欧元的罚款,其中诺华被罚3.85亿欧元,罗氏被罚约6000万欧元,是法国竞争管理局有史以来开出的最大罚单。


法国竞争管理局在2014年的突击调查中发现,诺华为了扩大药物在欧洲市场利润,在营销中引导医疗机构和医生使用其价格昂贵的雷珠单抗,排挤价格低廉的替代品贝伐单抗(Avastin)。这一行为影响了低价药的临床使用和推广,增加了法国医疗保障体系的负担。


诺华对法国竞争管理局的这一决定提出了上诉。


据悉,雷珠单抗是诺华和罗氏联合研发的一款具有突破性的眼科药物,2006年在美国上市时,还被评为美国年度十大卫生新闻之一。贝伐单抗和雷珠单抗的工作原理类似,研究表明,在治疗年龄相关黄斑病变时,两款药物的效果旗鼓相当,但在价格上却天差地别。雷珠单抗每次注射治疗的费用高达1161欧元,而贝伐单抗只要40欧元。


罗氏曾被指控数月来拒绝向法国竞争监管机构提供其贝伐单抗的样品,以便与雷珠单抗进行比较。但据法新社报道,上诉法院裁定,这一行为不可能影响公平竞争。


该上诉法院还表示,诺华公司并没有诋毁贝伐单抗,诺华和罗氏在销售这些药物时也都没有试图误导或危言耸听。


2、全国首例网游代练不正当竞争案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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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游戏代练行业发展劲头迅猛,随便在网上搜索,都能找到游戏代练App。这种代练平台可以帮助玩家快速提升段位、加速通关。然而代练平台能绕过“防沉迷”系统,允许未成年人自由进入游戏世界。


近日,上海浦东法院对某科技公司,诉某代练公司的不正当竞争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该公司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这也是全国首例,基于未成年人“防沉迷”的商业代练行为作出的案件判决。


原告某科技公司在其服务协议中规定,不得将游戏账号做代练代打等商业性使用。而被告某代练公司所运营代练平台,游戏玩家可以借用他人游戏账号进行商业化代练并赚取费用。


原告代理律师称,如果这些玩家老是跟与自己级别不匹配的玩家对打,他对游戏的粘性、吸引力等各方面都会产生比较大的影响,也会影响公司的商业利益和长远发展,因此我们诉诸法院来寻求司法救济。


被告在庭审时辩诉,认为游戏代练等同于游戏陪玩,属于服务性质,不构成不正当竞争。用户协议是针对用户的,并不针对机构。只是针对用户,禁止用户进行代练,并不是禁止其他人对它进行一些服务。


近日,上海浦东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98.5万元。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目前判决已生效。除了不正当竞争,商业代练平台对未成年人“防沉迷”机制的破坏,也是本案的争议焦点。


上海浦东法院知产庭法官称,我们在事实查明的时候发现,未成年人可以在任何时间段使用成年人的身份证去进行代练,可以不受任何时间和条件的限制,极大增加了未成年人沉迷游戏的风险。


本案也成为全国首例,基于未成年人的“防沉迷”机制,针对游戏代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的案件判决。


上海浦东法院知产庭庭长称,去年12月我们做了一个诉前禁令,被申请人当时就及时停止了行为,效果非常好。我们法院在全国首次向社会亮明了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鲜明态度。 


希望游戏企业都能够吸取教训守住法律底线,强化保护未成年人的企业责任感,不为眼前利益所惑,共同为未成年人的成长,打造一个健康的网络空间。


3、vivo成功无效诺基亚两项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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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2月17日,诺基亚与vivo之间的专利许可纠纷所引发的专利诉讼和专利无效挑战,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对部分诺基亚专利的有效性情况做出了新的裁定。


根据公开信息显示,vivo已对诺基亚至少十多项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在目前已经做出的五份决定中,诺基亚有两件专利被宣告全部无效,两件专利继续维持有效,另有一件专利取得了部分无效的结果。这一结果尚未正式生效,诺基亚有权对专利局的无效裁决提出上诉。


目前来看,虽然OPPO和vivo都与诺基亚在就专利许可费而发生诉讼,但是从外界披露的信息来看,OPPO冲的更靠前一些,vivo则相对低调的隐身其后。


作为智能手机两大厂商,OPPO有两年,vivo有一年没有向诺基亚支付专利费,已经对诺基亚的许可营收带来了不小的冲击。


总之,三家公司之间如果不尽快解决许可的问题,诺基亚在即将到来的一季度财报上,恐怕还会表现不佳。


4、宁德时代vs中创新航专利纠纷案首战告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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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2021年10月中创新航(原中航锂电)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福州中院)送达的(2021)闽01民初2595号民事起诉书。根据起诉书,宁德时代(300750)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针对中创新航(原中航锂电)及福州仓山埃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就“锂离子电池”(ZL201910295365.4)提出的知识产权侵权索赔。


侵权诉讼进展:


本案经福州中院开庭审理,中创新航(原中航锂电)于2023年2月20日收到福州中院做出的《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如下:


1、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销售侵害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权(专利号:ZL201910295365.4)的产品;


2、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人民币3580万元,支付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费用人民币79.8万元;


3、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赔付合理支出人民币20.27万元;


4、驳回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涉诉专利无效进展:


中创新航(原中航锂电)收到福州中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后,即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涉诉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尚未对该无效案件作出裁决。


另外,中创新航(原中航锂电)公告称:动力电池领域的技术进步和产品迭代速度快,涉诉产品处于其生命周期末期,且已被公司更优性能的新款产品迭代。


上述判决为福州中院的一审判决,并非终审生效判决。中创新航已明确表明将在上诉期内向最高院提出上诉,所以,尚无法确定终审判决时间和结果。同时,涉诉专利的有效性也尚处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理中。我们将持续跟进这一案件的最新进展。


5、赛乐得诉亚马逊专利侵权,意在达成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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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国知局公布了新一批专利无效宣告口审信息,其中一条口审信息引人注意。


该案的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人为亚马逊卓越有限公司(下称亚马逊卓越),专利权人是赛乐得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下称赛乐得科技),涉案专利为ZL201710556436.2“用户终端的多媒体通信中跨层优化的方法和装置”发明专利。该专利权利要求1描述了一种用于处理多媒体信号以适应由高清晰度数字显示装置再现高清晰度多媒体内容的移动终端。


口审公告信息显示,在此之前,针对该专利双方已经进行过多次口审。2021年4月,国知局作出第49241号无效宣告审查决定,维持该件专利权有效。


此前,就该件专利,赛乐得科技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域适都智能设备(天津)有限公司(下称域适都公司)等侵犯专利权。目前,两案尚未审结。


赛乐得科技储备量大却很“低调”


工商信息显示,赛乐得科技成立于2008年,注册资本只有100万元。旗下已有51条专利信息,其中20件专利获得授权。专利文件内容显示,这些专利大多专利名称相同、技术方案相近。此外,赛乐得科技名下还拥有20余件软件著作权,涉及B2C在线电子交易、商户管理、自然资源管理、气象系统等。


不过,赛乐得科技在宣传方面显得非常“低调”,网络上鲜有相关的报道。但其却在近三年内在北京、广东、江苏、上海等多地发起了百余起知识产权诉讼,但这些案件中,赛乐得科技基本很少主张侵权损害赔偿,或主张损害赔偿数额极低。该系列案件尚未有判决书公开,且部分案件因赛乐得科技主动撤诉告终。其中,亚马逊公司是涉诉案件最多的被告。


这一次,亚马逊就赛乐得科技旗下专利发起无效宣告请求,也多半是因为涉及侵权诉讼。


亚马逊通公司及其他共同被告认为,该方所涉系列案件中,有多起基于相同专利权、针对相同的亚马逊产品,对美国亚马逊公司及其中国关联公司提起的诉讼,涉嫌重复诉讼。并且,质疑赛乐得方所主张的专利权为非正常专利申请。


赛乐得专利侵权诉讼遍布全球


结合公司的注册商标等情况看,赛乐得科技的商业布局不仅限于国内,其在美国不仅注册成立了相关公司,还向亚马逊、HTC等多家公司发起了专利侵权诉讼。


截至目前,公开的诉讼信息显示,在美国,2021年7月,其与AMAZON、HTC的专利诉讼进行至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状态为“Closed”。更早之前,被其告上法庭的公司还有LG、三星。在中国,赛乐得科技发起的系列专利诉讼的状态则是撤诉或者尚未出结果。


至此,赛乐得科技在国内打官司只是单纯为了阻止对方侵权么?系列案件的损失赔偿并不是重点,达成许可或许才是其真正的目的。


6、OnePlus vs InterDigital:英国上诉法院驳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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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7日,英国上诉法院Birss等三位大法官一致做出决定,驳回了OnePlus(一加科技,隶属于OPPO)对InterDigital的上诉,该上诉涉及法院制定的保密制度中的一个条款,该条款适用于专利案件中披露的有关许可的FRAND条款的文件。


Birss大法官在判决中写道,一般情况下,许可双方使用保密制度或“俱乐部(clubs)”来维护诉讼期间共享的敏感信息和商业秘密的机密性。


根据英国法律,建立保密制度通常涉及创建一组特定的个人,这些个人被授权为诉讼目的访问和使用机密信息。对机密信息的访问仅限于“俱乐部”的成员,并受到严格条件的约束。建立保密制度旨在防止未经授权使用或披露敏感信息,并为各方之间交换机密信息提供安全的环境。


这次上诉判决依据的是Mellor法官于2022年7月19日在FRAND审理中做出的决定([2022]EWHC 2121)。


为了解决争议,将InterDigital与其他被许可人签署的许可协议作为可比协议。


判决书显示,一般来说,保密制度有两级或两层。内层称为仅外部观察(External Eyes Only,EEO),外层称为高度机密(Highly Confidential,HCONF)。


其中,EEO级别的文件只能由外部律师和专家查看,而对于HCONF级别的文件,来自一方内部的某些特定个人(如公司律师或管理层人员)可查看这些文件,但必须做出保密承诺。


因此,在第一阶段,相关内容将披露给OnePlus的外部律师和专家。他们可以就是否需要向OnePlus内的个人披露特定文件,以便提供建议和接受指示进行意见。在第二阶段,这些特定保密文件会被归入到HCONF层。经验表明,被归入到HCONF层的文件数量往往少于EEO层。


本案中涉及争议的是关于承诺中的一个条款“该个人承诺在获得文件期间以及之后两年内不参与SEP许可。”


双方的争议主要在于对于这一条款的理解——是广义还是狭义。


InterDigital主张的广义理解,即适用于任何SEP许可。OnePlus主张的狭义理解,即它应仅限于与特定InterDigital许可合同的特定交易对手进行许可讨论。


为了谨慎起见,法官当时采取了文意解释,决定采用广义理解。


最终,三位法官没有支持OnePlus对狭义解释的上诉要求。这或许意味着,英国法院对于企业之间商业许可协议的保密性的要求非常高,这一点对于国内其它企业与国外专利权人的许可谈判,有一定借鉴意义。


7、上市一个月被索赔6000万,英方软件被诉侵犯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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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方软件于今年1月19日在科创板上市,尚未满一个月便摊上了官司。2月14日晚间,英方软件披露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发来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公司系被告,涉案金额5940.48万元。


1月披露的招股书中,英方软件就曾披露过相关诉讼,涉及的三项专利权的专利号分别为201910485933.7、201910506515.1、201910933462.1。彼时,上述三个案件均为确权之诉,不涉及赔偿,涉案费用为诉讼费用和合理开支,金额合计为45万元。


公告显示,此次诉讼原告为迪思杰(北京) 数码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思杰公司”),被告一、被告二分别是英方软件、李天伟(上市公司员工),迪思杰公司认为李天伟在前任职单位北京九桥软件有限公司、北京九桥同步软件有限公司工作期间接触了迪思杰公司的商业秘密,李天伟及公司申请的三项专利,侵犯了李天伟所接触迪思杰公司的商业秘密,给迪思杰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


对此,迪思杰公司请求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权,立即停止复制、销售、使用侵权软件程序及软件产品,并发布致歉声明,向迪思杰公司赔礼道歉,消除侵权影响;此外,请求判令二被告连带赔偿迪思杰公司经济损失1477.62万元、惩罚性经济损失4432.86万元;请求判令二被告连带赔偿迪思杰公司为制止二被告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律师费30万元,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这一案件法院会做出怎样的判决呢?我们拭目以待。


8、东北制药高价销售原料药涉嫌垄断,市监局开1.3亿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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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执法一司发布了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当事人自2018年11月至2019年6月,滥用其在中国左卡尼汀原料药市场的支配地位,实施以不公平高价销售左卡尼汀原料药的行为,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损害了下游左卡尼汀制剂生产企业合法利益、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决定:


(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二)对当事人处以其2018年度中国境内销售额2%的罚款,共计人民币13,300.44万元(大写:壹亿叁仟叁佰万零肆仟肆佰元整)。


近年来,由于疫情的影响,医药市场乱象频发,一些企业借此时机大发国难财,其行为实在令人唾弃。市场监管部门出手整治,对其施以行政处罚,不仅保护了市场竞争秩序,也保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来源:网 络


编辑:马千惠


审核: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www.ciplawyer.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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