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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法院签发禁令并阐明产品-工艺权利要求、授权前损害赔偿及懈怠抗辩
案件背景 Yellow Sphere Innovations诉Knaus Tabbert案涉及产品-工艺权利要求解释及损害赔偿争议。 法律要点 • 产品-工艺权利要求: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由工艺实现的技术属性决定,而非工艺本身。 • 授权前损害赔偿:专利授权前(公布至授权期间)的损害赔偿需逐案评估,UPC具有管辖权但需依国内法判断。 • 懈怠抗辩:原告需在识别侵权事实后及时起诉,否则可能因延迟丧失
发布时间:2025.04.15 -
疾病诊断治疗装置构成专利法保护客体
与该计算机程序流程的各步骤完全对应一致的方式,或者按照与反映该计算机流程的方法权利要求完全对应一致的方式,撰写装置权利要求……”,也就是说,产品权利要求与方法权利要求相对应,即同源性,是《专利审查指南》中对此类权利要求撰写的要求。 其次,产品权利要求与方法权利要求在保护范围上是存在差异的,前者保护的是产品,后者保护的是方法,若将产品权利要求视为方法权利要求,则《专利审查指南》中不必对涉及计算机程序的
发布时间:2018.05.03 -
以参数限定产品权利要求时说明书的充分公开
【裁判要旨】 在以参数或者参数范围限定产品权利要求的情况下,通常只有当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确定依据说明书的内容可以获得符合权利要求中参数条件的产品时,说明书才符合充分公开的要求。 【关键词】 行政 发明专利权无效 说明书公开充分 参数限定 产品权利要求 【基本案情】 康某陶瓷公司、康某管理公司系专利号为20138001****.2、名称为“通过无误差函数压缩应力曲线的离子交换玻璃”的发明专利
发布时间:202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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