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点击展开全部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餐饮服务
-
“青花椒”为何能在餐饮服务上获准注册?
1、“青花椒”在餐饮服务上难以得出无法注册的结论 “青花椒”是否应当获得权利,主要涉及到商标法上的显著性问题。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在商标审查过程中,是否具备显著性需要结合商标所指定的具体商品或服务来判断,一般会涉及到这样三种
发布时间:2021.12.29 -
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2026年1月2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3号公布 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证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网络餐饮服务
发布时间:2026.02.27
1
共计1页,2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