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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包括展会的名称及商标等)纠纷,以及因参展商的行为而被作为共同被告起诉的侵权纠纷,本篇主要梳理有关展会名称和标识相关的纠纷。 展会名称及标识是展会品牌重要载体。如展会名称及标识已被注册为商标,他人未经许可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或者稍作修改(构成近似从而使相关公众对于服务的来源即组织和举办方产生误认和混淆)后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可能构成商标侵权。即使因各种原因[1]未能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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