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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商务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二〇二五年第5号 关于对欧盟两家金融机构采取反制措施的决定》,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 二〇二五年 第5号 为反制欧盟制裁两家中国金融机构,经国家反外国制裁工作协调机制批准,现公布《关于对欧盟两家金融机构采取反制措施的决定》,自2025年8月13日起施行。 部长 王文涛 2025年8月13日 关于对欧盟两家金融机构 采取反制措施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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