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点击展开全部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技术路径
-
瑞安市某某机器厂与温州某某机械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二审判决书
诉讼代理人为吕达松。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某机器厂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某机器厂的全部诉讼请求;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某公司承担。事实与理由:(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被诉侵权技术方案与专利号为201410061279.4、名称为“塑胶袋封装机包装物的导向装置”的发明专利(以下简称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限定的技术方案相比,区别在于涉案专利为下摆臂与凸轮动接触,被诉侵权产品为下摆臂与气缸的推杆
发布时间:2025.10.23 -
采用不同技术路径的技术方案是否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的认定
【裁判要旨】 当解决某一技术问题存在多种不同技术路径时,如果涉案专利的发明目的仅是针对特定技术路径中存在的技术问题进行改进,那么通常不应当将采用其他技术路径的技术方案纳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 【关键词】 民事 侵害发明专利权 技术路径 专利发明目的 【基本案情】 瑞安市某机器厂诉称:其系专利号为20141006****.4、名称为“塑胶袋封装机包装物的导向装置”的发明专利(以下简称涉案专利)的
发布时间:2025.10.23
1
共计1页,2条